第一,正如韩国政府所言,这些法官确实太累了,他们对朴槿惠进行了110多次审判,而且大多是每周三审、四审,当然很累。朴槿惠案已经作出一审判决,他们可以歇歇了,但朴槿惠还要继续坚持。
第二,韩国法院审案实行三审制,一审宣判结束、一审法院的使命结束。二审当然是二审法院的事情,二审法院可以直接对朴槿惠进行宣判,包括加重和减轻刑期的改判,发回重审基本不太可能,一审法院已没有存在的意义。
第三,一审法院自身有鬼。一者,在朴槿惠系列案尤其是朴槿惠案中,韩国检方、法院和文在寅政府是有一定勾结的,法院没有做到完全独立判案,所以,朴槿惠自从去年10月说出“以后一切就由法院说了算”后,再也没有出庭。二者,一审法院将朴槿惠系列案的所有嫌犯都变成了罪犯,特别是韩国检方拿不出朴槿惠的直接罪证,朴槿惠也被法院判了24年的重刑,难以说服公众。三者,法院采纳韩国检方的申请,延长朴槿惠半年羁押期限,充分说明韩国检方和法院是一条船上的人,挟着韩国政府的威风,共同对付朴槿惠。
朴槿惠究竟有罪还是无罪,如果有罪、有多少罪,本来应该由法律作出判决,但现在的韩国法律,似乎解决不了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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