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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哲学之150
关于天、天道、天道观
《中庸》第一章开宗明义指出:“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从儒家的传统思想来看,教育的根本在人性,人性的根本在天命,因而天道观和人性论便成为中国古代传统教育哲学中的根本问题。
天道观和天命观在古代,不仅是人性论的基础,同时也是社会历史观和伦理观等的基础、不同的天道观和天命观就会引申出不同的历史观和伦理观,并影响着教育观。
(一)对天和天道的不同理解
在中国古代由于对于天和天道有着各种不同的理解,因而对天的作用也有各种不同的表述,从而产生对天的不同的态度。关于天与天道的范畴大致有如下的一些提法。
天:天、道、气(元气)、太极、太一、太虚、太和、无极、有、无、玄、理等。
天道:天人、阴阳、道器、有无、理气、体用、本末、形神、心物、象数、虚实、动静等等。
关于天的解释虽很多,但概而言之,不外两大类,即有人格的上帝(主宰之天)和无意识的自然(自然之天)。在主宰之天中,又可分为有意识的最高主宰的上帝和作为宇宙精神的道或理。从君权神授到人性来源和伦理纲常的发端等,一切都来自于天,取决下天。由于对天与天道的不同理解,便出现了不同的宇宙形成论,如认为天是由神创造的,由道而生成的,由气演化而成的等等。
1、在殷周之际,把天看作是最高的人格神,它主宰着人间的一切。人间的最高统治者是受命于天的,是替天行道的,所以后世就把皇帝称之为“天子”,天老爷是天上的最高主宰,天子是人间的至尊,是受天命而降生于世的。如《诗经·玄鸟》记载:“天命玄鸟,降而生商。”(郑玄笺“天使鳦下而生商者,谓鳦遗卵,娀氏之女简狄吞之而生契,为尧司徒,有功封商”)。《大盂鼎》“丕显文王,受天有天命。”《尚书·康诰》也记载着“天乃大命文王”的话。所谓“我生自有命在天”,商汤与周文王都是受天命而降,理应成为人世的最高统治者。商汤在伐夏桀和周武王在伐商纣的时候,都是打着天命的旗号,号召民众起来恭行天伐。如在《尚书·汤誓》中就是这样讲的:“有夏多罪,天命殛之。”并强调说:“予畏上帝,不敢不正。”还告诫民众说:“尔尚辅予一人,致天之罚,予其大赉汝。尔无不信,朕不食言。尔不从誓言,予则孥戳汝,网有攸赦。”从《汤誓》这一段替天行罚的记述中,可以看到当时天命观的一般情景。
再举周武壬伐纣时,大
会诸侯于孟津所发表的《泰誓》为例,来说明天命在当时的至高无上的作用。在《泰誓》中周武王历数了商纣的罪行,如“沉湎酒色,敢行暴虐;罪人以族,官人以世;惟宮室、台榭、陂池、侈服,以残害于尔万姓;焚炙忠良,刳剔孕妇。皇天震怒,命我文考,肃将天威,大勋未集”,“商罪贯盈,天命诛之,予弗顺天,厥罪惟钧。”“予小子夙夜祗惧,受命文考,类于上帝,宜于(zhong)土,以尔有众,底天之罚。”说明武王是秉承文王之命,统率民众恭行天罚的。而且提出“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通过民心而体天意,万众一心,同心同徳,恭行天罚,以表明必胜的条件与决心。
由上述可见,在殷周之际,“天命”是支配一切的最高主宰。所谓“天佑下民,作之君,怍之师”(《尚书﹒泰誓上》),是以“天命”作招牌来树立统治者的权威的。君主能否承天应人,被统治者能否安身立命,是社会治乱兴衰的根本所在。
2、到春秋战国时期,天命的至高无上的地位,已经开始动摇,对天的不同解释也开始出现。
(1)在儒家思想中,对天命就有不同的理解和态度。如在孔子的思想中,一方面可以看到天命主宰和决定论的思想仍然存在,如“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论语·季》),“天生德于予,桓魋(tuí)其如予何!”(《论语·述而》)“子畏于匡,曰:‘文王既没,文不在兹乎?天之将丧斯文也,后死者不得与于斯文也;天之未丧斯文也,匡人其如予何?’”(《论语·子罕》)在这些思想中,有的虽属在危难的时候,为自己及其随从者打气和壮胆所发的慨叹,但同时也反映出殷周之际的天命观影响之深。孔子也作过对天发誓的事:“子见南子,子路不悦。夫子矢之曰:‘予所否者,天厌之!天厌之!’”(《论语·雍也》)上天可以解救人的危难,上天也可以证明人的行为的真伪。天道无亲,唯德是辅。
但在孔子的思想中,对于天命已经有了不少模棱两可甚至某些自然之天的思想存在。如“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论语·阳货》)在这段话里,孔子所说的“天”,既可以作为主宰之天来解释,即上天不言,但一切都安排得很好,四时行、百物生;另外也可以作为自然之天来理解,也就是说天并没有什么指示和安排,而四时运行、百物生长,都是按照自然的规律在进行着。再如“大哉尧之为君也,巍巍乎,唯天为大,唯尧则之”(《论语·泰伯》)。在这里所说的“唯天为大”,可以理解为是指上帝的伟大,也可以理解为是指宇宙的广大,因而“子罕言利与命与仁”(《论语·子罕》)。他的弟子(子贡)也说过“夫子之文章,可得时闻也;夫子之言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也”(《论语·公冶长》)。孔子之所以少讲或不讲天命问题,正说明了他在这个问题上的动摇和有些说不淸楚。孔子在天命问题上的动摇,影响到后儒在天命观上的唯心与唯物各种不同张的出现,如董仲舒对天命的神学化和宋明理学对天命的理学化,是向唯心主义的方向发展;而荀子和王充等人则将天命向自然观方向发展,形成了气质之天的唯物主义思想。
在《中庸》第二十六章中提出:“今夫天,斯昭昭之多,及其无穷也,日月星辰系焉,万物覆焉。今夫地,一撮土之多,及其广厚,载华岳而不重,振河海而不泄,万物载焉。”这里所说的天是对地而言的,其中自然之天的色彩是很浓厚的。到荀子在《天论》中就明确地提出自然之天的思想,认为“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并详细地论述了天是在按照自然的规律运行着。
(2)墨子讲“天志”虽然天还有意志和最高主宰之意,但墨子所谓的天的意志是指“顺天意者,兼相爱交相利,必得赏;反天意者,別相恶交相贼,必得罚”(《墨子·天志上》)。并以天志作为衡量人们行为是非的标准,“我有天志,譬如轮人之有规,匠人之有矩。轮匠执其规矩,以度天下之方圆,曰中者是也,不中者非也”(《墨子·天志上》)。他以天志作为推行其兼爰思想之准绳。在这里,天的意志,在于赏“兼相爱”,罚“别相恶”,天的面貌已经按照墨家的主张进行了改观和塑造,和殷周之际的天命观已大不相同。
(3)道家的自然之天的思想比较明显。老子提出:“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道德经》篥二十五章)明确地提出自然之天的思想。庄了在《逍遥游》中提出“天之苍苍,其正色邪,其远而无所至极邪”,指出天之苍茫浩瀚,并提出从无生有,“天道运而无所积,战万物成”(《庄子·天道》),这同老子所说的“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老子道德经》第四十章)的思想是一致的。因而圣人当法天地而任自然,要做到“不以心捐道,不以人助天”,也就是说不要人为地妄加造作而损伤自然。
(4)关于自然之天和轻天重人的主张,在中国历史上还可以举出很多。如《左传》昭公十八年,郑国子产讲过:“天道远,人道迩,非所及也。”轻天道而重人道,这在当时是一个很大的历史进歩。从自然之天进而提出太空、太虚直到气的发展,是对自然之天的进一步物质化。汉代王充就明确地提出天即“气”的观点,“天地,含气之自然也”(王充《论衡·谈天》)。王充的天即气的观点,一直影响后世在天道问题上的唯物主义思想的发展。柳宗元在《天说》中,更具体地说明天与地是相对的,颜色各有所不同,“彼上而玄者,世谓之天;下而黄者,世谓之地”。说明天地都是客观的物质存在。这种自然的天道观,一直在左右着唯物主义思想的发展,王夫之可以说是集元气说之大成者,是古代唯物主义发展的高峰。
主宰之天的思想,也一直在影响着唯心主义哲学思想的发展,它不但为以后的神学思想所继承,而且到宋明之际发展成为系统的理学。程颢明确提出:“天者,理也”(《程氏遗书》卷十一)。并提出“性即理也”(《程氏遗书》卷二十二上);“道与性一也。……性之自然者谓之天;自性之有形者谓之心;自性之有动者谞之情;凡此数者皆一也”(《程氏遗书》卷二十五)。这样便将理与天、理与性看作是同一的东西,使主宰之天脱去神秘的外壳而更加理性化和理论化,对《中庸》中提出的“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作了系统的阐明。
由是气质之天与义理之天之争,就成为中国哲学史与教育史中的一个主要问题。
(二)对天的不同称谓和态度
由于对“天”的不同理解,“天”也就有了不同的称谓,如皇天、上天(或上帝)、旻天、昊天、苍天等等。这些称谓反映着对天道的不同观点,也就有不同的天命观。皇天、上天、旻天,都包含着不同程度的主宰之天的思想;即使昊天与苍天的称谓,虽然有自然之天的因素存在,但在主宰之天的思想影响下,仍不免有神学的色彩在内。(昊天:本指广大无边的天,但有时也作为“大天”的代名词。如苏轼在《再和潜师》诗中有:“且撼长条飧落英,忍饥未拟穷呼昊。”在此即有呼唤上天之意。苍天:本来是指天的颜色而言的,但有时也称为“上苍”,因而苍天也就具有高大和神圣之意。人在困厄之际,常呼“苍天”以自慰和求助)。
由于对“天”有着不同的理解,对“天”的作用也就有不同的表述,如天命、天志、天尊、天钧、天功、天德、天政、天养等等。
由于对“天”有着不同的称谓和对其作用的不同理解,因而对“天”就有各种不同的态度,“天”可信、可疑,可敬、对恨,可烦、可诉,可乞求,也可咒诅等等。在《诗经》中有关说“天”的诗句很多,如:“天实为之,谓之何哉?”(《北门》),“悠悠苍天,此何人哉?”(《黍离》),“有皇上帝,伊谁云憎?”(《正月》),“天之生我,我辰何在?”(《小弁》),“上帝不宁,不康禋祀。”(《生民>),等等。其中大部用疑问句提出,表现为呼天、敬天、疑天、怨天等各种不同的思想和态度。至于恨天的思想,在古代的诗词歌曲中也有不少的表露,如郑板桥在《沁园春·恨》一词中,在历数了悲惨遭遇和凄凉之情以后,大声疾呼:“难道天公,还钳恨口,不许长吁一两声!”可称是恨天之笔。
(郑板桥:《沁园春·恨》:“花亦无知,月亦无聊,酒亦无灵。把天挑斫断,煞他风景;鹦鹉煮熟,佐我杯羹。焚砚烧书,椎琴裂画,毁尽文章抹尽名,荣阳郡,有慕歌家世,乞食风情。单寒骨相难更,笑席帽青衫太瘦生。看蓬门秋草,年年破卷;疏窗细雨,夜夜孤灯。难道天公,还钳恨口,不许长吁一两声!颠狂甚,取乌纱百幅,细写凄情。”)
以上是对天与天道实质的理解、作用的表述以及对其所持的态度的概述,下面将进一步来探讨一下天人的关系及其对教育的影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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