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之外,还有情理在。
根据何某供述,何某大学毕业即通过招聘而入职该公司,后期主动离职,其投案后也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辩护人认为,何某因资历尚浅、涉世未深而误入歧途,即也是本案的受害人,虽目前报案材料涉及的投资数额有几百万余元,但何某在他人指挥下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帮助行为,在本案中的地位、作用较小,且并不掌控资金去向。归案后其认罪、悔罪态度较好,主观恶性及人身危险性较小,对其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结合其即将举行结婚典礼的相关证据,辩护人多次与承办机关南京市公安局某分局及承办人交流意见,希望能够综合本案中何某的具体情节及即将举行婚礼的特殊情况,批准辩护人的取保候审申请。
最终,南京市公安局某分局批准了辩护人的取保候审申请,于婚前对何某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让辩护人及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感受到来自司法机关的人文关怀。
法律张而不驰,严而不厉,法理之外,还有情理在,一个以道德与人情为支撑,以法律与公理为底线的社会才更符合我们的心愿与时代的需要,才能更和谐、健康、有力的发展。在法律的框架内,对案件施以人性与感情的考虑,可能比严厉的惩戒更容易改造一个人,更容易化解社会矛盾,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而对于司法机关来说,这样的办案的人性化考虑更加树立起司法权威,彰显司法公正。
在此,为南京市公安局某分局的人性化办案点赞!
(附:泰国一警局,男子持刀闯入,而警察的反应,让人很暖心)
本案承办律师
李美佳律师,原江苏警官学院教师,现江苏冠文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党支部书记、高级合伙人,冠文刑辩团队创始人。
王娟娟律师,江苏冠文律师事务所律师。2010年1月入职南京市某区人民检察院,2015年11月入职江苏冠文律师事务所,冠文刑辩团队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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