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科级领导干部请假报告制度的通知(虎组通〔2007〕7号)
部门:市委组织部 作者:干部组 发布时间:2007-8-27 11:26:51 点击数:454
各乡镇、市直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对科级领导干部的管理,及时了解和掌握市委管理科级干部的工作情况,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建立实行科级领导干部请假报告制度,现通知如下:
一、请假报告内容
市委管理的科级领导干部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向市委、市政府领导呈请书面请假报告:
1、因公(私)出差(外出)3天以上的;
2、身体出现严重疾病需住院治疗或休息15天以上的;
3、家庭主要成员身体出现严重疾病或其它问题而影响本人工作的;
4、因公(私)出国(境)的;
5、其它需要向市委、市政府领导请假报告的事项。
二、请假报告的程序和审批权限
1、设党委(党组)的单位由各党委(党组)书记负责报告,不设党委(党组)的市直各单位由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报告。
2、科级领导干部的请假报告,需经市委组织部和主管市领导审批;单位党政一把手必须经市委书记或市长同意。
3、实行填报请假报告审批单制度,请假报告单经市领导审批后,送市委组织部备案存档。
4、情况紧急来不及事先书面请假的,必须以来人汇报或电话报告的形式向市委、市政府领导报告,随后补报请假报告审批单。
三、销假
1、请假到期时,要及时向审批领导和组织部门销假。
2、因特殊情况在请假期限内不能 完成请假事务的,要向批假的市领导续假,并向组织部门报告。
3、超期不销假的视为擅自离岗,并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批评教育或党纪政纪处分。
附:虎林市科级领导干部请假报告审批单。
中共虎林市委组织部
2007年4月20日
虎林市科级领导干部请假报告审批单
姓名
单位及职 务
请假天数
请
假
事
由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基审
层批
单意
位见
基层领导签字(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组审
织核
部意
门见
部长签字: 年 月 日
主意
管
市
领
导见
分管市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书意
记
、
市
长见
书记(市长)签字: 年 月 日
销
假
情
况
记录人: 年 月 日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
点击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