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中旬采取发放问卷调查的形式,广泛征求基层单位、“两代表一委员”和基层干部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建议,并根据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建立专门的整治工作台帐,制定切实可行的自查自纠工作计划,特别是针对群众反映强烈、意见集中的问题,彻底查清查实,切实找准问题的症结所在,为有针对性的开展整改提供第一手资料。全县各党(工)委、党组也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进行一次深入自查,重点是查找在选人用人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形成专题报告报县委组织部,随后县委组织部将派出检查组进行检查。 3、制定有效措施,抓好整改规范。实行整改问题台帐式管理和公示制度,结合自查和走访调研收集到的问题,展开专题研究,明确整治工作的重点,增强整治工作的针对性。要结合存在的问题及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明确具体的整改时限和整改要求,实行整改问题“挂号”、“销号”制度,对一个问题整改完后,及时对整改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切实改进工作中的不足和差距。县委组织部、纪检委也将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全县各党(工)委、党组开展整改情况进行定期督促检查。同时,认真总结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中的一些好的做法、经验,加以总结提炼,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积极推广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并对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相关的档案资料进行分类归档。 4、建章立制,抓好总结提高。要在继续抓好干部初始提名、差额考察、全委会票决、任前公示等相关制度的基础上,认真落实干部选拔任用报备制度,对科级领导干部调整时,要严格实行向地委组织部的任前请示、任职备案、任后全程报告等报备制度,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加强对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管理和监督。要从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监督入手,建立健全干部任前谈话制度、述职述廉制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和诫勉谈话等相关制度。积极探索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制,按照权责统一的原则,明确责任的主体、内容和追究方式,严肃追究违规用人和用人失察失误责任人员的责任。同时,指导全县各党(工)委、党组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内部监督制度,切实形成科学分工、相互配合、合理制约、高效运行的工作机制。 三、完善工作制度,确保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1、建立整治工作信息报送制度。全县各党(工)委、党组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定期向县委组织部报告整治工作进展情况,重点报送在整治工作中采取的主要做法、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取得的经验、教训。 2、建立整治工作协调会议制度。由县委组织部、纪检委牵头,定期召集组织部各内设科室、基层办、电教站、老干局、机关工委、县委党校负责同志召开整治工作协调会议,研究整治工作的重要事项,沟通有关工作进展情况,提出推动整治工作深入进行的指导意见。协调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按照部领导要求,也可随时召开。干部监督科具体负责协调会议的筹备组织和整治工作的日常事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