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务副职比较常见的在省、市、区县、管委会这些机构中,这些机构几乎是都会设常务副职。而委办局只有极个别才设常务副职。
省、市、区县的常务副职大同小异,都有三个共同特点:
1、正职不在时,可以代替正职主持日常工作,也就是问题中说的“分管日常事务”,在严格措辞中没有分管日常事务这个说法,但也是一个意思。一般不包括重大事项,只是日常事务,但这权力足够大了,因为其他普通副职会因此向常务副职汇报日常工作。
2、常务副职都是常委会成员,常委会属于权力核心层,而普通副职就未必了,大部分普通副职不是常委。
3、常务副职有机会直接升迁为正职,而普通副职几乎不可能直接升为正职,不可能。所以普通副职与常务副职,本质上就是差一个级别了。
随着空降部队成为常态,常务副职在原单位直接升正职也已经越来越难,通常会让一个重要区县的常务副区长调到另一个不重要的区县当正职,出任区长。
市一级也差不多,但省一级就没那么简单了,在此不做具体表述。
而管委会的常务副主任,相对权力是要比省、市、区的常务高的,不是指绝对权力,不要误会了。
因为管委会主任通常是高一级的正职挂名的,比如市长兼职开发区管委会主任,但平时不太管事,那么权力就都在常务副主任那里,管委会常务副主任约等于正职权力。
“主持工作”一般指某个管理层里最大的领导,比如市长全面主持本市工作,区长也是全面主持本区工作,一些工作小组也是由最大的那位主持工作。书记一般是“全面负责”,带有监督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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