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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说明【财会2016 22号】增值税会计处理的科目变化

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

财会[2016]22号

按照营改36号文的规定,财政部修改2013年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规定曾在2016-7-18日发布了征求意见稿。

一图告诉你,22号文中增值税会计科目的设置发生了那些变化。


照财会[2016]22的规定有两个小的变化

1、 原“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改为“税金及附加”,科目性质没有改变。因为营业税退出了,就将原营业”两个字取消了。相应的利润表中的业税金及附加”项目名称也做了改变

2、 前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四种税在缴纳,借方记入管理费用”科目,按照[2016]22文的规定,调整为计入税金及附加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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