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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德县新杭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印发广德县新杭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杭镇党委、政府,县直各单位:

 

《广德县新杭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报省编办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广德县委

 

广德县人民政府

 

2012911

 

 

 

 

广德县新杭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皖办发〔20114号)和省编办《关于扩大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皖编办〔201257号),积极推进广德县新杭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工业强镇、统筹发展”的要求,着力破解制约新杭镇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理顺职责关系,创新管理体制,优化组织结构,下放管理权限,不断提升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加快推进新杭镇城乡一体化进程。力争到“十二五”末,实现镇区人口达3万人,城镇化率达60%,财政收入突破16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2万元以上。努力把新杭镇建设成为发展科学集约、规划布局合理、人口集聚适度、产业特色鲜明、基础设施完善的工贸商旅型现代城镇,成为我省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标杆、体制机制创新的示范。

 

(二)基本原则

 

坚持解放思想、勇于探索,努力在制约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实现新突破;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努力构建符合新杭镇发展特点的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坚持权责一致、事财匹配,赋予新杭镇履行职能必要的事权和财力;坚持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妥善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确保改革平稳推进。

 

二、试点任务

 

(一)扩大管理权限,完善管理功能

 

依法赋予新杭镇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按照权责一致、依法下放、能放即放的原则,进一步扩大新杭镇在经济发展、城镇建设和社会管理等方面的行政管理权限。

 

1、调整充实扩权内容。在扩权强镇已明确的下放权限基础上,着眼于促进新杭镇改革和发展,重点扩大新杭镇在项目审批、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劳动保障、安全监管、社会治安等方面的行政管理权限(具体下放权力事项,由县政府另行发文)。今后,凡有利于新杭镇改革和发展的事项,优先在新杭镇先行先试。

 

2、简化审批服务环节。在县级审批权限内的投资项目,由新杭镇办理预审,报县级主管部门“见章盖章”,予以审批、核准或备案;需上报国家、省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的项目,由新杭镇办理预审,报县级主管部门“见文行文”,予以转报。积极探索集中审批、定期审批、网上审批和流动便民等审批服务手段。

 

3、规范权力运行方式。所有下放、委托给新杭镇的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一律进入新杭镇便民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服务。积极推进新杭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进一步拓展乡镇综合行政执法的范围和领域,努力构建基层综合执法新机制。

 

(二)调整财政体制,强化财力保障

 

在“乡(镇)财县管”财政体制下,按照预算管理权、资金所有权、财务审批权“三权不变”原则,构建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镇级财政管理体制。

 

1、加大财力保障。在新杭镇辖区内收取的土地出让金收入,扣除法定计提教育收入、水利建设收入及廉租房建设配套收入后,予以全额返还,优先用于新杭镇的土地开发和城镇建设。在完成县下达年度财政收入目标的前提下,实行“划分收支范围、确定收支基数、超收累进集中、统筹协调发展”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县财政每年用于支持新杭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不少于500万元,并视情逐年增加。镇辖区内征收的采矿权价款,扣除按比例上缴中央部分和前期工作经费外,由县财政按50%返还新杭镇,专项用于地质灾害防治、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等。征收的社会抚养费,全部上缴县财政后,根据工作需要,可全额返还给新杭镇,专项用于计划生育事业。

 

2、强化项目扶持。对新杭镇新上优势产业、社会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优先列为县重点工程,并安排一定比例的配套资金给予支持。进一步整合各类专项资金,引导和规范社会资本投入,加大对新杭镇项目的扶持力度和美好乡村建设资金投入,在交通、水利、安全饮用水、污水处理等民生工程项目、资金方面予以重点倾斜。

 

3、完善金融服务。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在新杭镇设立分支机构或营业网点,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对新杭镇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支持新杭镇依法组建城镇建设投资公司等融资平台,吸引各类资本以多种方式参与基础设施和开发区建设。县国投公司每年要给予新杭镇实质性的融资支持。

 

(三)优化组织机构,创新管理体制

 

以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乡镇政府为目标,统筹行政事业机构编制资源配置,优化组织结构,探索建立机构设置综合、管理扁平高效、人员编制精干、运行机制灵活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

 

1、综合设置机构。按照“小政府、大服务”和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整合现有行政、事业机构,合并职能重叠、相近机构,将现有行政、事业机构综合设置为10个。机构设置的具体事项,由新杭镇自行确定并报县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备案。

 

基层党群组织按有关规定和章程设置。

 

2、理顺条块关系。保留国税、地税、工商、司法、财政、国土、安监、环保等部门设在新杭镇的机构,将县公安局新杭派出所改设为新杭分局。国家、省垂直管理部门对派驻新杭镇的机构要充分授权,能放的事权要下放到位。县派驻在新杭镇的机构,其主要负责人参加镇政府年度考核,镇党委对其任免去留享有充分建议权,其职务任免,必须事先书面征求镇党委同意,对工作不力的,镇党委可以建议进行调整。

 

3、合理配置人员编制。统筹乡镇编制资源,在不突破全县乡镇行政、事业编制总额前提下,根据实际需要,可适当增加新杭镇人员编制数。

 

4、加强领导班子建设。选好配强新杭镇党政领导班子,进一步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其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职级配备,比照《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扩权强镇的若干意见》(皖发〔200915号)规定执行。

 

5、创新开发区管理体制。加快广德新杭经济开发区(筹)建设,按照定位明确、功能互补的原则,合理确定新杭镇与开发区的职责。新杭镇与开发区实行镇区合一管理体制,领导班子成员适当交叉任职、合理分工。

 

(四)创新社会管理,强化公共服务

 

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着力增强新杭镇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

 

1、创新社会管理。加强党对社会管理的领导,促进农村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加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健全群众工作机制和网络,努力构建“网格化管理、信息化支撑、全程化服务”的社会管理新格局。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2、增强服务能力。按照城乡一体化要求,积极推进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等公共服务均等化、制度化,实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全面普及,建立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增长机制。扎实推进新杭镇城乡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设施建设,完善基层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构建政府主导,社会组织、基层自治组织广泛参与的公共服务体系。

 

3、改进服务方式。改革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引入竞争机制,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探索建立多元化的公共服务体系和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和社会服务机构在提供公共服务中的作用,重点培育公益服务、社会事务、慈善救济、社区服务、农业服务等社会组织,建立健全政府在后勤管理、市政维护、农技推广、社区服务等领域购买服务的绩效评估机制。建立政企定期对接制度,通过企业及个人参与政府工作考评,加强对政府服务的监督。

 

(五)推进配套改革,集聚发展要素

 

1、改革建设用地管理。加大对新杭镇建设用地的支持力度,县政府每年在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和挂钩周转指标中安排一定数量给新杭镇使用。大力推进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工作,支持和鼓励新杭镇开展迁村并点、土地治理、开发利用荒地和废弃地,做到节约和集约用地。进一步探索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方式,保障集体建设用地依法、规范流转。

 

2、加强规划建设管理。加强镇规划建设管理,认真落实皖发〔200915号文件要求,全面落实新杭镇规划建设管理权限,着眼区域发展全局,注意突出本地特色,逐步完善镇域规划体系,切实发挥规划的科学引领作用,着力增强新杭镇的集聚、带动和辐射功能,加速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

 

3、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进一步放宽落户条件,完善相关保障措施,最大限度地吸纳农村人口向新杭镇镇区转移。凡在新杭镇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等具备落户条件的外来人员,可申报新杭镇居民户口。新落户人员和已办理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在就学、就业、兵役、社会保障等方面,按有关规定享受城镇居民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4、改革人事管理制度。建立新杭镇人才优先引进机制,鼓励支持新杭镇通过公开招聘等形式,引进各类急需的专业人才。建立县直部门与新杭镇干部双向交流机制,进一步优化人员结构。创新人员配置方式,在行政、事业人员档案身份不变的前提下,允许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双向选择、竞争上岗。推行二级机构负责人公推竞岗制度。创新干部考核评价、薪酬激励等机制,在年度财政超收分成中适当提取政府奖励基金,积极推行岗位绩效考核,激发广大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活力。

 

5、强化产业支撑。坚定不移实施“工业强镇、统筹发展”战略,推动产业集聚。积极培育主导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做强做优以水泥建材为主的新型材料产业;做大做强优势产业,加快光气及其配套项目投产达效;鼓励引导以机械制造为方向的加工业上规模、上水平。全面提升第三产业,依托太极洞、桃姑迷宫等风景区,加大对旅游项目的引进力度;大力发展专业市场和物流、金融、技术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努力把新杭经济开发区建设成为承接产业转移的重要平台,县域经济的重要增长极。

 

(六)规范行政行为,健全监督机制

 

县、镇两级要进一步理顺关系,明确责任,确保下放的权力运行顺畅、管理高效。建立与新杭镇事权相适应的民主决策和权力监督机制,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加大政务公开力度,落实公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探索建立行政行为和绩效监督评估机制,重点对重大决策、项目建设、行政许可、行政执法、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等行为进行监督和评估;建立健全对环境保护、城乡规划、节能减排、土地节约等重点监管事项的监督标准,配套建立系统严密、设计科学、操作性强的奖惩制度。落实新杭镇对村(社区)“三资”监督管理的主体责任,确保“三资”管理规范有序、经营高效、监督到位。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广德县新杭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推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县推进省直管县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合署办公,具体负责拟定改革方案、工作协调和组织推进工作。新杭镇具体负责试点的日常事务和上下衔接。

 

(二)落实职责分工

 

将改革试点工作作为相关部门和新杭镇领导班子考核的重要内容,完善考核机制,强力推进改革。县改革试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通力协作,认真履职,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及时研究改革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新杭镇要认真做好下放权限的承接工作,自觉接受授权部门指导和监督。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办室和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全程跟踪督查,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实到位。

 

(三)时间安排

 

1、动员部署(20129月):改革试点方案批复后,召开动员大会,安排部署试点工作,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提出工作要求。

 

2、组织实施(201210月—201310月):制定新杭镇“三定”方案,落实下放权限的授权或委托、财政管理体制调整、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等具体改革事项,稳步推进改革试点工作。

 

3、阶段总结(201311月—12月):总结前段改革成效,分析研究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完善,补缺补差。

 

4、深化改革(2014年—2016年):在改革试点的基础上,按照中央和省的要求,继续巩固和深化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中共广德县委办公室                2012911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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