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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与空间
作者:李毓
1,时间是什么
时间绝对不是什么实体之物,既不是物质也不是能量,仅仅只是相当于实体的形式,可以被视为是实体的诸种形式当中的一种。

因此,时间并不能独立存在:充其量,时间只能依附于实体才能得以存在;并且,如果实体并不存在运动及其随之而来的变化,那么也不存在时间。

时间在爱因斯坦那里被渲染得神乎其神,只是因为爱因斯坦并没有理解到时间的本质。神乎其神至今难以消除,只是因为披上了一件科学的外衣。

但在中国的一个民哲看来,合乎逻辑的次序只能是这样的:必定先有实体,然后才能存在实体的运动,再然后才能存在时间;换句话说,时间只是实体运动这个形式之后的一个形式。

不可能因为时间在先的存在,然后其他事物才能得以相应地运动变化,再然后才有实体;相反,只是因为所有实体之物都在运动,继而相应地显现出一种可为连续性的变化,然后才能显现出能够以时间为形式的一个运动过程。

因此,如果抛开实体只谈时间,那么这个时间就得是一种纯粹的形式;并且,同其他形式一样,所有的形式都不能影响到其他任何事物,也不可能独立存在。无非因为时间与运动密切相关,所以人们必定需要借用时间这个概念,用以标注实体的运动。

如上所述,与人们的日常感性直观可能不太一样,甚至是有所相反。日常感观中,时间似乎总是独立而在的,当然也是永不停歇的,只是时间的流逝与否似乎与其他事物无关。看起来,其他事物似乎都是因为时间的存在继而才会发生着变化。如果没有时间的存在,那么也不存在日出日落、四季轮换和历史车轮。时间的影响力,正如诗人反复的言说:时间抹平了一切,某某某不再忧伤。在类似的感性直观中,孩子们总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长大,我们总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变老。——诸如此类的时间,看起来似乎总是独立于其他的事物之外,同样包括独立于人的意志且不可逆转。

毫无疑问,如果时间确实能够独立存在,并且确实可以影响到其他事物,那么时间就应该归之为实体,就像其他哲学家试图证明的上帝实体、精神实体或形式实体等等概念一样。

但在笔者有所系统性的论述中,形式必定不能独立存在。如果仅仅就其自身而言,形式必定也不能影响到其他任何事物;否则,形式只能是归之于实体,但是诸如此类的实体既不可能得以物理实验解构上的实证,而且并不符合逻辑。

时间及其相关的规律性,就像其他所有的自然规律一样,因为全都与实体密切相关且是可为共相,所以人们只是可以根据共相的规则性继而应用到它们,至于共相本身并不存在,或者说不能独立的存在。

那个可为独立存在的时间观,这是否有可能类似于地心说?这是否仅仅只是源于一种感性的直觉之差?归根结底,如何才能保证仅凭感性而来的那些时间描述可以达成为时间的本质意义?
尽管人人都知道五官直觉有可能是欺骗人的,但只有那些真正害怕错误的先哲比如笛卡尔才会把这样的意义搬入哲学思想。尤其是那些习以为常的观察意义,人们其实更应该保持怀疑的态度。一个意义是否成立,除了观察还得加以逻辑——唯有如此,我们才可能有资格作出评判。
因此,还是让我们借鉴形而上的逻辑思维,然后再去衡量关于时间的意义上的一些问题。

关于时间并非实体的证明:
①逻辑上,假设所有的实体之物停止了一切的运动,那么必定也不存在有任何的变化,继而作为时间流逝的这一形式必定也不能得以存在。换句话说,只需运动停止,那么时间并不是流逝的,或者说仅仅只是定格为静止的,根据非混沌原则毕竟不能把静止的本身规定为流逝;相反,即可证明流逝的时间只不过是依附于实体的运动继而才能得以显现出来的一个形式罢了。

②生活中,但凡我们之所见,某个实体之物是否运动变化,从未被证明那是由时间作为原动力而来推动的。相反,所有的变化仅仅只是被证明来自于实体运动的本身。假设时间是推动实体发生运动变化的原动力且应该无处不在,然而凡是我们可以找到的实例皆与这一假设不相符。比如,一块肉放入冰箱急冻后,就其变化而言只是与能量的变化(温度的变化)有关,显然只是因为温度的下降从而降低了相关的运动速度。某个物体运动变化上的快慢,比如一架飞机从北京到上海,显然只与飞机自身的运动能力以及其他实体的影响有关(比如风向的影响),而非来自于时间的影响。同样,假如一个人可以经过适当的冷冻处理(只需科技条件允许,一方面需要借用某种技术来保证生命体征可以复苏,另一方面当然是借用低温来延缓各个器官老化的速度),那么即可使得时间相对于该个体来说也就是一种相对静止的状态。所有这些实例,归根结底只是证明能够影响到某个物理事件的东西只是来自于某些实体之物或而非时间。

③科学上,在实验室中从来没有分离出某种时间微粒;逻辑上这是不可能的,除非时间是实体。因为,唯有实体之物才有可能得以物理意义上的拆解或分离。然而,与实体的这一特性相反,纵观大千世界只有两种事物必是绝对不能予以进行物理拆解和分离的:其一,就是非实体的空间,因为此处空空如也;其二,就是纯粹的形式,因为形式既不可能独立地存在所以也不可能独立地具有广延性,由此也不具备有拆解的可能。【附注:真正意义上的宇宙空间,除了可以依赖于人这个实体继而形成为一个概念之外,如就其自身而言则是一无所有的“非存在”。至于形式,在笔者看来:所有的形式只能是依附于实体继而才有可能得以显现,故而一旦脱离实体则又必定不能得以存在;至于概念上的诸种形式及其划分,乃至于“非存在”这个概念,所有的概念在这里就像空间一样——同样唯有基于人这个实体才有可能得以显现出来。由此可见,时间若非空间,那么除了可以归之为形式之外——绝对没有第二个可能。同时,这也是时间必定不能予以直接明证的原因。】

④可以独立存在,是实体的一个重要特征。既然时间只能是依附于实体的运动从而才能得以显现的一种形式,那么时间必定不是什么实体之物,继而也不可能仅以其自身而影响到其他。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时间并不是什么实体之物,而只是依附于实体的运动从而得以显现出来的一种形式。

时间的普遍性
所有的实体之物都是运动的:因此,时间的普遍性即可相当于实体运动的普遍性。时间只与实体的存在有关,可以被视为是实体之物如何存在的形式之一:因此,所谓的时间就其范畴而言其实只能是限定在实体之物的这个范围内。同理,因为宇宙空间绝对不是什么实体之物,所以时间并不属于空间。或者说,时间是否存在及其如何其实与宇宙空间无关,只不过时间和空间都可以用来说明或描述实体的运动(借此或许值得一提的是:说时间和空间都可以与实体相关,无论如何这个言说仅仅只是相关而非对等)。所谓的四维空间,那只是爱因斯坦的想当然。

时间的同一性
爱因斯坦认为宇宙中不存在绝对的同时性。但在笔者看来,爱因斯坦无异于否定了宇宙时间的同一性。相对论之伟大确实仅仅只是一种传说,事实上那里除了虚妄的缺失并无逻辑。

证明:设在任何一个可为确定的时间点上,并且就在整个宇宙之内,所有的实体之物及其运动都不可能不存在(质能守恒),因此同时性是必然的。

时间是运动次序上的连续性
如果不能推翻质能守恒定律,那么只能承认:实体的存在充其量只是可以转换在不同的状态之间;换句话说,实体既不可能彻底毁灭也不可生成于绝对的无。或者说,实体既不能凭空地消失也不可能凭空地出现。因此,实体的运动必定意味着存在有先后次序上的一个连续性,亦即意味着从一个状态(包括位置)到另一个状态。

归根结底,因为运动是连续的,所以时间也是连续的。

如果某物此刻在北京,即便一毫秒之后出现在纽约,但这依然说明存在有运动次序上的一个问题。假设某物从北京到纽约不需要任何时间差,那么才有机会承认这个运动是不需要次序的;即便存在有这样的稀奇事,依然只能是承认时间不属于这个稀奇事,但这依然不能否定地球上已有的时间意义。

因此,穿越时光隧道进入未来是不可能的。因为时间只能是连续的,并且所有的实体之物都不可能在一个必定为连续的时间当中的某个时间段不存在。

借此,或有必要说明意识生命体作为实体的一些特殊性,从而避免不应该具有的逻辑问题。一方面,意识生命体具有实体的一切特征因此只能是归之为实体;另一方面,意识生命体又是实体意义上的一类特殊的个体,并且这类个体全都具有时间意义上的一个特殊的阶段,至于某个意识生命体的毁灭——这种毁灭仅仅只能表明作为个体的实体之物离开了这个特殊的阶段:就是说,生命形式的毁灭依然不能代表实体可以被毁灭,而只是一种转换。

需要补充说明的是:有一类量子在行为(即运动)上有可能转换在波态和粒子态之间,但是这种转换并不能等价为凭空的生成。光子的发射同样如此,光子只是来自于某种转换而绝非凭空地生成。因此同样不能因为量子行为有所差异继而否定了运动的连续性。

假如某物在它的运动中一会儿消失为绝对的无,一会儿又突兀为实体的有,唯有如此我们才能说该物的运动是不连续的,但是这一假设并不可能,除非首先推翻质能守恒定律和同一律。

作为度量意义的绝对时间
这是一条真理:在完全同等的前提条件下,绝对不可能存在有并不一致的结果。否则,依然还得首先推翻同一律和质能守恒定律,但这是不可能的。

在完全同等的条件下,既然不可能存在不一致的运动状态,那么必定不能存在不一致的时间。因为,时间原本就是在与运动状态密切相关的一个形式:可以说,有什么样的运动状态原本就匹配有什么样的时间;或者说,运动状态的唯一性决定了时间的唯一性。

假设在完全同等的条件下,某个实体之物从A状态至B状态(包括位置的变化)既是需要过程X且是需要过程非X:唯有如此,我们才能承认时间是不均衡的;否则,我们只能承认时间是均衡的。比如说,一架飞机从北京到拉萨,在完全同等的条件下,其运动过程既可以必定于3个小时又是可以必定于5个小时——唯有如此,我们才能承认时间是不均衡的,但这是不可能的。

各处运动状态的不一样——诸种不同,归根结底只在于实体意义上的不同叠加;但凡实体条件可为同一者,则时间必定保持不变。

因此,时间可以借以概念而来作为一个独立的和均衡的由此也是可为绝对的度量;并且唯有如此,人类才有可能准确地衡量某个实体之物的运动及其变化的速度。

说时间不能独立,说的是:时间自身不可能独立于实体之外而存在;说时间独立,说的是:时间这个概念不同于其他,即时间是一个独立的概念。并且,所有的概念都只能是绝对的和独立的才有意义。

尽管牛顿关于时空的阐述并不是很清楚,倒也没有发现存在有什么不可调和的矛盾。但在爱因斯坦那里,他的相对论及其时空观简直就是毫无逻辑的一锅粥,然而这样的人为什么尚在科学的神坛上?即便已经过去了一个世纪。

在爱因斯坦那里,时间和空间显然不是什么独立存在的东西,因为时间和空间都只取决于具体某个惯性系的速度,仅仅只是根据此速度的变化而变化,继而时空得以相应的拉伸或者缩短。说到底,所谓的惯性系还得是具体地连接到某个实体之物才能得以存在,你毕竟不能指望一个空无的惯性系具有速度,因此所谓的惯性系之速度其实说的就是具体的某个实体之物的速度。比如,太阳系还得依赖于太阳和其他行星才能形成有一个惯性系,所谓惯性系的速度只是某些具体实物的速度。就在此处,时间和空间的描述倒是符合它们所应当具有的地位,亦即属于被决定者,仅仅只是取决于具体的某个实体之物比如太阳的速度。

只是从爱因斯坦这里开始,逻辑上不应该再有可为绝对的时间度量,人类必然需要且始终在使用的那一标尺意义莫名其妙地被爱因斯坦给弄丢了。然而,真实郁闷啊!爱因斯坦先生本人倒是无法避免地四处背有一个钟表时,就像他时不时都得提起的刚体。

另一方面,爱氏观点却又这样描述过:时间和空间决定着一切个体实物的物理属性;生命个体的寿命取决于时间的拉伸或缩短,物体的体积取决于空间的拉伸或缩小。在传统力学中,一个生命个体的寿命应当取决于其自身的新陈代谢或者是器官老化的速度以及外力的变化,一个实体之物的原有体积必定需要有额外的外力加以压榨才有可能得以缩小。然而,就在爱因斯坦这里,时间和空间显然相当于一种原动力成为决定者,并且是无处不在。

如就爱因斯坦前一个表述而言,时间和空间显然不是什么决定者,而仅仅只是经由实体的线性速度所决定的被决定者;如果着眼爱因斯坦的第二个描述,时间和空间又成为决定者,这种地位无异于表明时间和空间都具有某种实体的意义,也就是全都具有物理实质意义上的做功能力。

然而,自然的宇宙只有一个,所以正确的答案也只有一个。

在笔者看来,时间绝非什么实体之物,如就其本质而言绝对不能独立存在,只不过借以概念作为一种度量所以才有可能具有一种相对于概念而言的独立性。

时间上的或快或慢,当然意味着运动速度上的变化,但绝非时间标尺发生了变化。就拿人的寿命来说,一方面可以取决于人体内部的某种运动变化的速度,另一方面可以受到外来的实体之物的影响,比如受到环境污染的影响,比如受到不良生活习惯的影响——归根结底:所有的影响只是来自于实体,而非来自于形式。既然形式只能是依附于实体而存在,那么充其量只是有可能用以标注实体,绝对不是决定着实体。至于说形式的、作为运动速度之标尺的、可为公共的时间,这个时间同样只是可以用来标注人的寿命,但绝对不是决定人的寿命。其他一切的实体之物,全都可以如此类推。

从实体到时间,存在之基础的次序上只能是这样的:实体→运动→变化→时间。逻辑上,必定先有实体,然后才有实体的运动可言:运动的永恒,意味着变化的永恒;变化的永恒,意味着时间的永恒;物理规则的同一性,意味着时间的均衡性;运动的不可逆,意味着时间的不可逆。

无非因为所有的实体之物全都如此,所以人们在日常的感性直观中才会自觉存在有一个可为独立流逝的时间。但是这种感觉就像看起来太阳总是绕着地球转,其实则不然。

谎言所描述的穿越历史回到过去的那个说法,首先需要证明运动的可逆。然而,一个已然发生的运动,既然那是已经发生的,这就像泼出去的水,充其量只是可以重复某个运动,但是绝无倒回去之理。因此,时光隧道只是披有一件科学外衣的幻想,实则并不可能。

时间仅仅只能是作为衡量运动状态一种标尺,对应于实体之物的某个运动速度上的或快或慢:标尺居于次要的地位,并且只能是归于形式的,必须要依赖于实体才能得以存在,并且比运动这个形式更为在后;唯有实体才是原在的基础存在,处于主要地位,也就是亚里士多德所说的载体。

实体是其它一切意义得以存在的基础。所以,单说一个不能独立存在的东西可快可慢是没有意义的;事实上,抛开实体言说时间也是不可能的。要知道,人的本身也是实体,这是一种极为特殊的主客同体的实体,并且唯有基于不同的个体才有可能认识到其它继而得以回顾自身。

归根结底,时间具有下述的特性和含义:
其一,时间是实体运动次序上的连续性,由此对应为运动的过程;
其二,时间是所有实体之物在运动上的一个共相,由此对应为标尺的意义;
其三,作为概念的时间只能是独立的、均衡的和绝对的,这是一种原初的意义。

2,空间是什么
空间的定义及其说明
无论如何,你不能否定如下的意义:

其一,无论宇宙中有什么,只要那是一种实体的存在,逻辑上都可以予以剥离,直到剥离成实体意义上的0,也就是相当于一种绝对的无,并且绝对的无显然是不能再加以剥离的。即便所有的东西都有可能被搬走,唯独“空”是绝对搬不走的。

其二,任何意义上的存在者,都可以基于“有与无”这对概念的二选一:要么为“有”,要么为“无”。即便上帝也不能违反矛盾律。万能的上帝能否制造出一块自己也举不起的石头?这是一个永远的两难。既然已经规定有一个实体的意义,那么总得需要有一个完整的意义用来对应在它的对立面言说“没有”。总之,你毕竟不能说某个东西既是存在的又是不存在的。

其三,既然承认了“无”,要想使得逻辑上并不自相矛盾,那么必须承认“无”的意义同样也只能是纯粹的和绝对的。

综上所述,空间的本身只能是绝对的“无”,相当于某些哲学家寻而不得的“非存在”(注释一)。
因为空间只能是绝对的无,由此可以推出如下两点结论:

其一,实体及其一切属性绝对不会受到空间的任何影响,由此实体之存在及其如何存在与空间并无关系;

其二,空间本身必定是不可能发生有任何变化的,由此空间可以被视为是绝对静止的。

一个“空空如也”或曰“什么也没有”的事物,又怎么可能发生有自我伸缩的呢?更无须妄论什么其他的影响了!然而,伟大的爱因斯坦却把空间描绘得神乎其神——即便那就是某尊神,逻辑上根据非混沌原则依然可以避开他,在避开了一切的实体(包括上帝实体)之后所剩下的,依然只能是0实体——这样的意义,就是纯粹的宇宙空间。

【注释一】“非存在”在巴门尼德和海德格尔那里应该是不可能的,但在笔者这里却是可能的,如何可能特别需要注意如下几点:

其一,主体的概念与客体意义上的对象——这对关系,从来都不是直接对等的,而仅仅只是在于相符与否;

其二,概念之目的——原本就是为了指向于某个对象的,概念始终是为了对象而服务的,作为概念的“非存在”与该概念所要指向的那个意义绝对不可混淆。

其三,作为概念的“非存在”当然是存在的,并且只能是依赖于人这个特殊的实体及其意识才能得以存在,但又必须加以注意:“非存在”这个概念唯有指向为某个对象的不存在才有意义或曰相符。

因此,巴门尼德的存在论是有问题的。

先验与宇宙空间
人的先验(指先天的五官知觉)总是真实的,即便因为先验的缺失所带来的幻觉但这依然可以真实于其自身,这个真实的意义其实类似于笛卡尔的“我思故我在”,归根结底同样是一种可为自洽的证明,但是要想把先验自身的这一真实性——准确地对应为客观对象的那个真实意义,经验告诉我们一定需要有足够的理性逻辑思维参与其中才能加以辨识:否则,往往有可能被先验和理性合起伙来欺骗到我们。

先验是直观的,思维是抽象的,需要注意的是:先验的直观还可以继续划分出直接的和间接的。

但凡发生于实体之物的直观意义都有可能达成为直接的直观,因为主体同样属于实体。实体对实体,即为直接的感知。与此不同,但凡非实体的事物(包括形而上的意义,也就是纯粹的形式)则又必定是不能予以直接直观的。

空间和时间,乃至于一切可为纯粹的形式,因为这样的事物全都不是实体,所以关于它们的直接感知必定是不可能的。这也是哲学的为难处:如果真理可以直接于实证,那么一切都不是问题。另一方面,因为时间和空间都可以通过与实体之物相关联的对比——继而也可以获得有一种直观的意义——因为这确实具有某种意义上的直观性却又只能是间接的,所以我们只好将诸如此类的直观性称之为间接的先验直观性。

空间原本是绝对的无,其本身并不存在,至于说我们为什么能够相对地直观到空间之本身的“不存在”——则是根据原本可为直接的先验意义上的“有”——必定是通过诸如此类一个又一个的实体之物的“有”从而得以对比出来的。打个比方说,如果尚在呱呱坠地的时候假设所有的实体之物都已经消失了,那么在日后的意识中必定是无法直观到什么是空间的。

对于认知来说,对比的意义非常重要。因为对比总是能够凸显出不同事物之间的差异:即便那原本就是不同的事物,但逻辑上唯有找出差异才能加以辨识。

比如说,因为某种意义上的运动总是差异于静止的,所以天上的雄鹰第一眼所看见的就是地面上那些正在运动着的个体。其他的动物也一样,并且就在“有”与“无”这个先验的差异之区分上——同样如此。

归根结底,空间并非不具有直观性,只不过这个“无”的直观性只能是通过与实体之物的“有”的对比——然后,即可间接得出的一种先验直观。

换些话说,空间为“无”的这一直观性,其实也符合科学家们所谓的实证原则:瞧,此处明明没有任何东西!真理的来源之一就在于人类永远都不能轻易地放弃自己的先验能力!至于空气、磁场、引力等等,诸如此类的可与实体相关的事物——尽管人类看不见但这只能是代表人类的视域有限,并且绝对不代表逻辑上也可以不一致——就是说:绝不代表我们不能依赖逻辑继而同理出一个相对于那些看不见的实体之物在被剥离之后的“无”。

科学家们总是四处忙于寻找实证,然而就是没有人提出过“无”其实也是可为实证的,无非你的实证还得加以逻辑才有可能相符于自然。

现在,读者们应该认真想一想:爱因斯坦的相对论浪费了多少人的精力?要知道这可是仍在神坛上的一个谬误,由此带来的浪费是多么的惊人,然而这就不值得可惜吗?至于谁是谬误的,笔者认为终归还是要拿出哲学理论来说事,否则所谓的实证自古以来都有可能欺骗人的。

相关推论
①宇宙空间不会影响其他任何东西
因为宇宙空间是一无所有的,是绝对意义上的非实体(唯有它才可以作为实体的最为绝对的对立面;请注意,这里所说的对立面只是在范畴上基于是其所是的完全相反),所以所有的物理意义都不会受到空间的影响,就像数学的0不影响到其他任何数据的叠加。

历史上曾有一段时期,若干科学家四下忙于寻找以太,试图借以解释光波得以传播的原因。

在笔者看来,光子应该是一种波态的颗粒,一旦发生就像射出的子弹,射出之后的那个运动当然与媒介存在与否无关。相反,所谓的媒介因为归于实体所以有可能成为光子运动的障碍,比如光子在水中的速度必定变慢直至消失。只有在绝对的空间中,光子和其他任意的质点才有可能不会受其他任何的影响,继而才能得以保留它原有的运动状态。

②惯性定律的哲学说明
惯性定律符合同一律,也符合质能守恒定律,因此惯性定律是绝对正确的。无论某个天体或质点的运动存在有多少个叠加,但惯性定律必定是一个不变的基础;如是离开了这个基础,那么运动必为归于混沌,继而也不可能存在有规律性运动。

宇宙中的某个质点,无论其内部发生了什么,其内部的作用力与反作用力一旦达成有某种平衡,那么就像人的左右手相搏而不显现外在的其他影响。如果某个质点得以稳定的存在,如此即为一种自我的平衡状态——又如果没有受到外力的影响,那么该质点的外在运动状态只能是维持原状:否则,不符合同一律和质能守恒定律。只有当质点自身的某个平衡被打破或者是受到外力的作用后,该质点的原有运动状态才能得以改变。

③空间是无限的
空间自身空无一物,空空如也,其自身什么也没有,却又因此而得到有一种容积的意义:如是基于这个容积的意义而言,宇宙空间可以被视为是无限的,这个无限仅仅相当于搬走了霍金原点之后。

无论爱因斯坦或霍金或者其他人,无论宇宙空间被人们描绘成为什么——所有事物,就其是其所是而言,都不能超出实体和非实体的这一对范畴,要么依附于实体而存在,要么与实体无关。

要么你不能承认空间是实体之物,要么你直接承认空间就是实体之物;但只要那是实体之物,我们的上帝在逻辑上总是可以搬走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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