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遇到一件比较麻烦的事情,我终于将党组织关系从人才市场转移到居住地的党委,但居住地党委接受材料后,反馈说我的入党材料里存在一些问题,比如“上级党组织谈话未写职务”,“转正时基层党委审批意见里没有党委书记的签章”等等,都是一些形式上的问题,倒不是什么大问题,要我联系当时候的党组织写一份情况说明。
我是高三入党的,在大学转正的,这就要联系中学和大学的党委组织部,我都已经和他们失去联系多年了,要联系到他们可不容易啊,网上又找不到联系电话,而且就算是联系到了,我只是一个小小党员而已,对方是党委组织部,万一他们不搭理我怎么办?
我想到了一个办法,虽然找不到他们,但是我可以寄信过去,寄到学校,学校自然会转给党委组织的。
于是我用EMS分别给两所学校寄了一封信,收件人写学校党委组织部,EMS有个好处就是可以在快递单的备注里填写信件的标题,我寄完之后拍了个照留底。
EMS就是快,第三天我就收到了大学党委组织部老师的电话,和我说要出具这个情况说明可以,但是必须是我居住地的党委组织部写信给他们。我说,那请你们书面答复我这个意见。一开始他们还不乐意(觉得我口气太大?不配?),说要我叫所在的党组织直接和他们联系,我怕他们两边踢皮球,再三要求书面答复我,他拗不过我最终还是答应了。一个星期后我就收到这个回信,交给居住地党委让他们处理。
中学党委组织部就慢一点,可能是十几年前的事情了,他们需要时间核实,但也在10天后我收到他们的回信,他们是直接把这个情况说明出具给我了。
这件事如果通过打电话来沟通,或者托人过去问,可能就会很复杂,各种推诿拖延肯定是有的,但我通过写信就很容易搞定了,又不用找关系,直接公事公办了。
我之所以觉得写信能搞定,是因为我确定书面提出的事项他们不会敷衍,因为书面是会留下证据的。他们不可能不回信,因为党政机关是有相关规定的。
在沟通交流如此便捷的今天,大家都已经习惯用当面沟通、电话、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沟通,但写信仍然有其一席之地,而且仍然是对公工作中避免推诿、敷衍、拖延最有效的沟通方式。
政府、公司等单位相对于私人而言,在被动沟通中处于弱势地位。私人可以玩失踪,电话号码和微信也可以换,总之可以让你联系不到他。但政府、公司等单位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电话可以不接,人可以找不到,但寄信是躲不了的。
私人可以联系不到,邮递员写查无此人,就退件了,不能证明收到了。但寄给单位的信,只要是单位的前台签收了,就视为单位已经收到,因此单位是完全没办法拒收的,非常弱势。
有人说,他们可以不回你吗?如果他们不回你,你还不照样拿他们没办法?
对于政府部门来说,收到的信件都是要按照《信访条例》登记的,而且必须在15天之内回复,这是法律规定,还有责任追究机制,所以他们不可能不回复,也不能乱答复,因为不服答复结果可以向上一级复查,再不服可以向上上一级复核,最后可以捅到省里去,所以写信的事项都是会被严肃对待的。
但对于我这个事情找的不是政府部门,是属于党内事务,我之前不太确定党内是否有相关规定,先不管那么多了,寄封信过去再说,想不到也回复了。今天查了一下,发现党内也有相关规定,叫《党委组织部门信访工作暂行规定》,也是规定15天内必须回复。
前几天,有个小伙伴咨询我一个事情,他在路上被人骑自行车撞伤了,报了交警,但对交警的责任判定结果不服,想要调取现场监控录像,但承办交警一天到晚找不到人,电话也联系不上,后来终于联系上了,但也还是没答应。我说,你直接写信过去吧,他们要书面答复你一个说法。我当时候也不太确定交警是否有义务提供监控录像,万一答复说根据相关规定监控录像不允许复制,这样也算答复了,也不能说他答复得不对。为此我特意查了一下相关规定,找到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五条里规定当事人可以查阅、复制、摘录证据。我要他把这一条写在信件里,看交警部门怎么答复。
对于公司而言,虽然并没有法律规定他们必须回复你的信件,但是你寄信给他能够证明你已经通知他们了,这已经是一个证据了。如果他们收到通知但仍然不处理某件事,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上次和大家说过我去年在公司楼下商场停车场一年的停车费想要开发票报销,我去找商场的运营方,运营方说,过了三个月就不能开发票了,我为什么过了三个月就不能开了,他说公司规定。那我就不和他们哔哔了,回去写了一封《催告函》,要求他们开发票,通过EMS寄出去,收件人写他们的法人代表,备注写上《请及时开具停车费发票》,拍照留底。一个星期以后,他们客服打电话来了,通知我过去拿发票。
为什么写信的效果就不一样了呢?因为写信我就有证据证明我通知过他们索要发票,他们就不能说“你都没通知过我开发票,怎么能说我拒绝开发票呢”。
有个小伙伴离职和和公司签了《竞业限制协议》,罗列了一大堆不能去的公司。但离职后,公司耍流氓,没有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按月支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月工资的30%),几个月都没收到钱,同时又一大堆公司去不了(怕被公司告),真的很为难。我说,你马上给公司寄信发《催告函》,要求公司在7日之内支付经济补偿金,公司都是铁公鸡,肯定不会支付这笔费用的,7天期限一到,你再写第二封信正式通知他解除《竞业限制协议》,走了这道流程就合法把《竞业限制协议》解除,彻底解决,你以后就可以合法的去你想去的公司了,他们再也告不了你了。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第五百六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我邻居因为房屋精装修问题,一直找物业修,大半年了都没人来修。邻居问我怎么办,我说你找物业没用,物业只是一个传话筒而已,房子是从开发商那里买的,保修责任就是开发商承担,你天天逼物业,物业再去找开发商,但开发商如果不鸟物业,物业也没办法,你应该直接找开发商。邻居说,开发商联系不上啊,我说合同上不是有个电话吗,你直接打那个电话。第二天,邻居说那个电话打不通,反正就是联系不上。我说,合同上有联系地址,那你就发函通知他们过来维修,最多给一个月时间,如果还不来修,你就自己修,然后再去法院起诉他让他承担这笔费用。邻居听我的马上写信过去了,虽然现在还没回复,但开最终不管是上法庭还是去住建局投诉,开发商就不能再以“不知道”为由抗辩了。
写信注意事项:
推荐用EMS,因为快递单备注栏可以填信件的标题。
在企查查、天眼查等网站上查询对方工商注册的地址、电话、法人代表,作为收件人信息。
将快递单拍照留底(标题能证明信件的内容)
将快递签收记录截图(证明已经收到)
问题来了,大多数人平日都习惯了微信、电话这种快捷的沟通方式,真要他们写起信来,话都说不利索。其实根本不复杂,只要把事实经过和理由说清楚即可,并不需要长篇大论,如下面这封《解除竞业限制协议通知书》。
解除竞业限制协议通知书
XXXX公司:
本人与贵公司于XXXX年X月X日签订《竞业限制协议》,于XXXX年X月X日于贵公司终止劳动合同关系。截至今日,贵公司未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XX元/月超过X个月,经本人催告后,贵公司仍然未履行该义务。
现本人按照《民法典》五百六十三条、五百六十五条规定,与贵公司解除《竞业限制协议》,该通知到达之日其生效。
特此通知!
通知人:XXXX
XXXX年XX月X日
怎么样,其实是很简单的,也不需要什么法律术语,实在不行,还可以百度一下相关的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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