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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金钱面前,你见过亲人丑陋的面孔吗?有多丑陋?

75岁老人,征收分了3套房子,她想赠送一套房给女儿,谁想,女儿说:哥去世了,这3套房子都留给嫂子吧!可没想到,嫂子过河拆桥……

孙女兰兰已经有3个月没给奶奶打电话,这天,她打来电话,李梅很是激动,谁想,刚接听,兰兰就向奶奶兴师问罪:“您怎么没有经过我的同意,就把我的房子租给别人了?”

李梅耐心地解释:“我一个人住在家里不方便,你姑姑把我送到疗养院,那套房子空着,我就出租赚点生活费。疗养院的费用挺高的,我的钱都快用完了。”

按说奶奶这样的解释,已经很明确。 可是兰兰却不依不饶,这套房子你已经过户给我了,房租的钱自然也应该由我来收,你这么做是不尊重人。

李梅哑口无言,她想不明白,以前跟她那么亲热的孙女,怎么突然像变了个人似的,跟她这么计较呢?

挂了电话以后,李梅泪水直流........ 她本以为事情就这样,兰兰只是说说气话,可没有想到,很久没回过老家的兰兰,为了此事,特意回来一趟,找到租客,要求他把房租交给自己。

租客说自己和李梅签了两年的租房合同,房租已经付了一个月给李梅,他是不可能再交给兰兰,这是他们的家事,让他们自己解决,跟自己没关系。

租客之所以态度这么强硬,租房的时候,李梅就已经跟他说过,这套房子赠送给了孙女,但是她有永久居住权,租客看李梅一个人老人,生活无依无靠,很自然地站在了老人那一边。

兰兰在租客那里碰了一鼻子灰,气愤不已。 又去疗养院找李梅,让她把钱给自己,李梅心寒至极,哭着说:“你爸爸走了这么多年,你和你母亲没给过我一分钱生活费,我现在自己想办法,你怎么还能张口要回去呢? ”

奶奶以前是怎么对你的,你难道都忘了吗? 再说,当初我把房子过户给你的时候,你信誓旦旦地向我保证,以后一定会常回来看我,好好孝顺我。 你做到了吗?

兰兰并不理会这些,只强调自己工作太忙。 她总是一再强调,她是房子的主人,房租就该归她管,至于奶奶的生活费,她会想办法,显然这只是在敷衍。

兰兰在奶奶这里没要到房租,转而又去找租客,租客就是不愿意给她,兰兰每天发信息,你不给钱就马上搬走,要不然我要去告你。

租客就是不理会她。 谁想,半个月后,兰兰真得到法院起诉租客和奶奶,说他们签的这份租房合同无效,房子是登记在她的名下。

那么当年,李梅又为什么要把房子都赠送给自己的孙女呢?

李梅育有一儿一女,和老伴结婚几十年,夫妻恩爱感情非常好,子女们各自成家以后,他们也很孝顺,懂事,逢年过节都会回老家,从没有让父母操过心。

天有不测风云,李梅55岁那年,老伴生了一场大病,前后不到三个月人就走了,李梅心里空落落的,很长时间都没有缓过神来,在外地工作的儿子,不忍心让母亲在家里睹物思人,把她接去一起生活。

儿子在的时候,儿媳妇和孙女都对她挺好,李梅的脸上这才渐渐又有了笑容,慢慢走出了丧失之痛,可是让她万万没想到的是,只在城里享了几年的福,她的儿子车祸意外去世。

丈夫和儿子先后离她而去,李梅深受打击。 消沉了很长一段时间,后来,为了不给儿媳妇增加负担,她主动要回到老家去生活。

当时,兰兰还主动要回去陪奶奶,于是,李梅就带着孙女回到老家生活, 那个时候,兰兰对奶奶很好,当然,奶奶对这个唯一的孙女更是视若珍宝,儿子不在了,这孙女就是他们家的希望和未来。

几年后,当地拆迁,李梅的老宅也在征收范围,根据规定她获得了二套120平米,一套72平米的安置房,折价大概200万。李梅把女儿和儿媳妇叫回来,提出给女儿和儿媳妇各一套120平米的房子,小的那套就给兰兰。

女儿对大嫂说:“我远嫁到外地,也不方便回来照顾母亲,如果你和侄女愿意赡养我母亲到百年归老,这套房子我不要,全部赠送给你们。”

大嫂立马拍着胸脯保证:你放心好了,我是什么样的人你还不知道吗?就算是没有房子,我也一样孝顺婆婆,我要替我老公尽孝。

大嫂说,她也没有改嫁的想法,干脆将这三套房子都过户到兰兰名下,省得将来还要多出一次过户费。

女儿也留了个心眼,起草了一份遗赠抚养协议,母女两人要对李梅尽到赡养义务,这三套房子就赠予给她们,刘梅对那套小房子有永久居住权。

双方还在协议书上签了字。

最开始那一年,儿媳妇和兰兰还隔三差五地回来看望老人,还会大包小包地买东西,李梅很是欣慰,但是时间一长,两人就不怎么露面了,电话也打得少。

李梅一个人在家太孤单,只能主动给孙女打电话,但是兰兰却总是不耐烦,没说几句就随便找个理由挂了。

远嫁的女儿一年才回来一趟,李梅就好像成了一个孤寡老人一样,好在左邻右舍都不错,对她很是照顾。

李梅年纪大了,身体总是各种毛病不断,有时候病了,还得自己做饭,因为没有钱,也没办法请个保姆,李梅又是个性格要强的人,遇上这样的事,她也没有告诉女儿。

这天,李梅晕倒在家里,还是邻居发现送到医院。 他们实在看不下,打电话给李梅的女儿,告知她家里的情况。

女儿急忙赶回老家,这才知道大嫂和侄女已经几个月没回来看过老人,也没给过一分赡养费,女儿提出把母亲接到婆家去生活。

李梅摇头:你还有一个瘫痪的婆婆需要照顾,我不能给你添麻烦。 最终,女儿提出把母亲送到疗养院,这样她就放心。

李梅交了三个月的钱,也把这件事告诉了大嫂,希望她们要履行承诺,尽到赡养的义务,大嫂那个时候,态度还挺好,说自己工作太忙,疏忽了,会尽快抽空回去。

几天后,儿媳妇一个人去了一趟疗养院,兰兰并没有露面。 没给婆婆一分钱,只是买了几斤水果。

后来,李梅没有钱,只能自己想办法,把房子租出去。这才有了开头的那一幕。

当李梅接到法院传票的那一刻,她是彻底傻眼了,这孙女怎么能做出忘恩负义的事呢? 李梅在那一刻愤怒至极,当然,更多的是伤心,她没有想到,自己疼爱的亲孙女会这样对待她。

李梅后来绝地反击,申请撤销赠予合同,理由是母女两人没有尽到赡养义务。兰兰否认,称她经常有回去,左邻右舍以及疗养院的工作人员证实,很少看见她回来,而且与李梅的转账记录也没有,这就足以说明,她们并没有履行义务。

法院判决租房合同有效,兰兰的这三套房子全部要返回给李梅,她违背了协议,就得取消继承资格。

兰兰彻底傻眼了,她抱着奶奶的大腿痛哭:“奶奶,我可是你唯一的孙女呀,我是一时糊涂,你就原谅我一次吧!我以后一定好好孝顺你。”

李梅的心已经寒透了。

结语

人心不足蛇吞象,这对母女两人最终为此付出了惨重的代价。

这件事也给了很多老人提了一个醒,凡事多留个心眼,就算是亲人之间,有关于房子和利益的事,也要学会给自己留一条退路,没有闭眼之前,绝对不要交出自己的底牌,除非是子女遇到困信,需要帮助什么的。

人心难测,不要高估了人性,也不要低估了人性,在金钱和利益面前,很多人可能连做人最基本的原则都没有,像这种过河拆桥的事情比比皆是。

老人要想晚年有所保障,先要守好自己财产,把主动权掌握在自己手上,才是明智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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