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的产假有多少天?
根据广东省最新规定,女方的奖励假已由原本的30天延长至80天。因此,广东省女职工的产假整体由原来的128天(包括98天顺产假和30天奖励假)延长至 178天(包括98天顺产假和80天奖励假)。若孕妇存在剖腹产、多胞胎等的情况可适当增加30天。
由此可知,女职工的产假最少为98天,最高可以为208天。需注意,产假按自然天数计算,包含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
另外,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可以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可以享受42天产假。
产假期间的工资怎么算?
女职工在产假期间领取的并不是工资,而是生育津贴。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一般按照职工所在公司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发放,由社保部门从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公司未为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怎么办?
如果公司没有为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的话,导致女职工在产假期间无法享受生育待遇的,由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支付责任。
例如,如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女职工可以请求用人单位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支付。又比如,女职工因生育或者流产产生的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自行承担。
休了产假,是否还能享受年假?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相关规定,女职工休产假并不属于规定中不能享受年假的情形。因此,产假与年假并不冲突,女职工休了产假,仍然可以享受当年的年假。
2016年全国各地产假最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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