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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道者
 

夫道者,小行之小得福,大行之大得福,尽行之天下服,德者,民之所贵也:仁者,民之所怀也;义者,民之所畏也;礼者,民之所敬也。此四者,文之顺也,圣人之所以御万物也。君子无德即下怨,无仁即下争,无义即下暴,无礼即下乱。四经不立,谓之无道;无道而不亡者,未之有也。

闻国无礼则不正,礼之所以正国也。譬之犹恒之于轻重也,犹绳墨之于曲直也,犹规矩之于方圆也,既错之,而人莫之能诬也。诗云:如霜雪之将将,如日月之光明,为之则存,不为则亡,此之谓也。

夫法者,天下之准绳也,人主之度量也。县法者,法不法也。法定之后,中绳者赏,缺绳者诛;虽尊贵者,不轻其赏;卑贱者,不重其刑。犯法者,虽贤必诛;中度者,虽不肖无罪,是故公道行而私欲塞也。古之置有司法,所以禁民使不得恣也;其立君也,所以制有司,使不得专行也。法度道术所以禁君,使不得横断也。人莫得恣,则道胜而理得矣!故反于无为,无为者,非谓其不动也,言其莫从己出矣!

为人君者不多听,据法倚数,以观得失。无法之言,不听于耳;无法之劳,不图于功;无劳之亲,不任于官;官不私亲,法不遗爱,上下无事,唯法所在矣。法之功莫大使私不行,君之功,莫大使民不争。今立法而行私,是私与法争,其乱甚于无法。立君而尊贤,是贤与君争,其乱甚于无君。故有道之国,法立则私义不行,君立则贤者不尊。民一于君,事断于法,是国之大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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