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大的原则就是:“千万千万不要当庭质证”。一旦你当庭质证,可能就被企业坑了!
HR老油条建议各位老铁,一定按照下方思路去操作:
毕竟当你作为一个劳动者,不具备律师的分析判断能力、答辩能力的时候,一定采取如下流程操作,这样子可以降低你劳动纠纷败诉的风险。
首先,对待这个证据突袭行为,一定要谨慎再谨慎。企业就是为了坑你败诉,才这么操作的,因此我们不要轻易对证据进行质证。哪怕你能看出来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也不要轻易当庭质证。
其次,你在看到这些新证据后,对仲裁庭说:“这些证据都不是企业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的,本人不认可他们的举证行为,所以不予质证”。
第三,如果仲裁庭法官要求你当庭对证据进行质证,你对仲裁庭说:
“由于今天突然看到这些证据,本人对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不清楚,需要开完庭之后,回去再核实一下,庭后再提交书面的质证意见”。
开庭结束后,你可以将这些证据材料收集起来,然后交给你的律师,或者交给你的专业指导老师,请他们帮你斟酌并判断一下,如何对这些证据进行质证,然后写出书面质证意见即可!
这个才是对你劳动仲裁利益最大化的做法!否则,你一旦在法庭上现场质证,就中了企业的圈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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