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12月7日开市起停牌,并在停牌前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126)。
2016年5月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方案的议案》等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16年5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等相关公告。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一般风险提示暨公司股票暂不复牌的公告》,公司股票自2016年5月7日起继续停牌,深圳证券交易所需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进行事后审核,待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结果后另行通知复牌。
2016年5月12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创业板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6】第35号),该问询函针对目前公司正在推进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问询,公司已经按照要求对问询函所列出的问题作出了书面说明,具体问询及回复内容请见公司于2016年6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深证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的回复》、《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修订说明公告》等文件。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6年6月3日开市起复牌。
本次交易尚需要履行的审批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草案)及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其他议案;
2、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
3、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能否获得股东大会及相关有权部门的批准或核准,以及最终取得上述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尚存在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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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DF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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