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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认为——个人理财顾问难成气候
(2002-9-16 13:51:53)
本报记者  曹志为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系主任郝演苏日前表示,保险公司推出的个人理财顾问服务缺乏体制和技术的支持环境。
郝演苏是在2002北京经济论坛讲演时作上述表示的。他说,上半年平安保险公司推出了个人理财顾问服务,其他保险公司也准备积极效仿。但是,在我国目前对于金融业实行严格分业管理的模式下,这种个人理财顾问服务缺乏体制和技术的支持环境。
从体制上分析,个人理财顾问应当由独立的非金融服务机构提供,最佳的模式是这种非金融服务机构既不隶属于保险公司、也不隶属于银行和证券公司,这间机构可以中立地站在客户的立场上,独立公正地将市场上不同金融服务行业最好的产品进行组合,从而完成个人理财顾问服务的职能。在国际市场上,除了独立于金融企业的个人理财顾问服务机构外,商业银行是最有条件开展个人理财顾问服务的金融企业,在混业经营模式下,银行与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或者同属于一个金融控股集团,或者具有相互持股的连带关系。由于银行产品的投资收益价值较低,银行非常乐于向大储户介绍人寿保险产品或证券、基金等衍生金融产品,从而使银行获得中间业务收益,而客户并不会认为银行的理财服务存在利益偏见,因为银行提供的理财服务可以帮助客户获得高于银行存款利息的收益。所以,由商业保险公司出资建立的个人理财顾问服务的最终目的是发展保险业务客户,不管保险公司是否承认这个目的,保险公司本身的业务性质和产品性质决定了这种个人理财顾问服务存在着严重的利益偏见,对于客户不可能具有独立服务的意义。
从技术上分析,由于我国目前尚未建立个人理财顾问服务的资格认定标准,由企业自行认定的个人理财顾问是否具有专业技术上的公信力值得怀疑。在国际保险市场上,从事投资型寿险产品销售的营销员不仅要具备保险代理人资格,同时还要具有证券从业人员资格。从规范我国个人理财服务市场的需要出发,不仅应该要求从事投资型产品销售的营销员应当具有保险代理人和证券从业人员双重资格,更应该要求保险公司自行确认的个人理财顾问必须同时具有保险经纪人、证券从业人员和注册税务师资格。(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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