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1972年1月,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军委中央的命令:二机部三局406地质队改编为:基建工程兵201师,(驻沈阳)国防部授予代号:中国人民解放军(沈字)780部队,由沈阳军区领导,1973年4月第一批义务兵补充部队,1975年7月划归二机部兵办领导,国防部授予代号: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字)810部队,1978年10月隶属基建工程兵,国防部授予代号00269部队,基建工程兵兵办授予番号26支队。
1972年1月201师下辖四个团:601、602、603、604团,75年7月,一次改为:建字811部队、建字812部队、建字813部队、建字814部队。1978年7月,上述四个团的番号依次改代号为:中国人民解放军00261部队、00265部队、00263部队、00264部队,番号为:251、252、253、254团。
1982年8月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军委中央的决定:撤销基建工程兵,1984年1月部队集体转为地方;
26支队(师)改编为:核工业部东北地质勘探局。
凤城251团改编为:核工业部东北地质局241地质大队。
兴城252团改编为:核工业部东北地质局242地质大队。
赤峰253团改编为:核工业部东北地质局243地质大队。
吉林254团改编为:核工业部东北地质局244地质大队。
《二》1972年2月,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军委中央的命令:二机部中南209地质勘探队及所属广东各地质队奉命改编为基建工程兵203师,(驻韶关)国防部授予代号:中国人民解放军(广字)790部队,由广州军区领导,1973年5月第一批义务兵补充部队,1975年7月划归二机部兵办领导,国防部授予代号: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字)820部队,1978年10月隶属基建工程兵,国防部授予代号中国人民解放军00279部队,基建工程兵兵办授予番号27支队。
1972年2月203师下辖六个铀矿地质勘探团:617、618、619、620、621、622团。三个铀矿开采团:623、624、625团。1978年5月铀矿开采的三个团划出26支队,组建基建工程兵25支队,(驻韶关)并从新分配合并和组建的基建工程兵番号为:261、262、263、264、265团。1983年1月:261团又与265团合并,组建265团。合并组建后还有六个团的建制,国防部授予代号为:中国人民解放军00251部队、00252部队、00253部队、00254部队、00255部队和00256部队。
1982年8月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军委中央的决定:撤销基建工程兵。1984年1月部队集体转为地方。
27支队改编为:核工业部华南地质勘探局。
263团改编为:核工业部华南地质勘探局291地质大队。
265团改编为:核工业部华南地质勘探局292地质大队。
266团改编为:核工业部华南地质勘探局293地质大队。
264团改编为:核工业部华南地质勘探局295地质大队。
二机部兵办直属的268团改编为:核工业部华南地质勘探局294地质大队。
《三》1971年11月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军委中央的命令:二机部三局在四川的铀矿地质队整编为基建工程兵205师,(驻广汉)1972年1月国防部授予代号:中国人民解放军(成字)770部队,由成都军区领导,1972年4月第一批义务兵补充部队,1975年7月划归二机部兵办领导,国防部授予代号: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字)840部队。1978年10月隶属基建工程兵领导,国防部授予代号为:中国人民解放军00289部队,基建工程兵授予番号为:28支队。
1971年11月205师将二机部三局在四川的第一、二、三个地质队改编为:640、641、642团,国防部分别授予三个团的代号:(成字)7××部队、7××部队和7××部队,1975年7月改为:(建字)841部队、842部队和843部队,1978年5月首批基建工程兵部队的代号改为五位数,三个团的代号分别为:中国人民解放军00281部队 、00282部队、00283部队。三个团的番号改为:271、272、273团。
1982年8月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军委中央的决定,撤销基建工程兵。
1984年1月28支队改编为:核工业部西南地质勘探局。
西昌271团改编为:核工业部西南地质勘探局281地质大队。
德阳272团改编为:核工业部西南地质勘探局282地质大队。
达县273团改编为:核工业部西南地质勘探局283地质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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