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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解放军八个建筑师的前世今生

陕建二建集团前身建七师集体转业大会

新中国成立初期,国内大规模战争已经结束,在民主建政、剿匪反霸、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和抗美援朝各条战线上连续取得胜利的基础上,为了恢复经济、发展生产、稳定物价、搞活市场、保证供给,在国家财经情况好转,国民经济逐步恢复,经济建设即将展开的历史背景之下,中国人民解放军再次发扬既是战斗队,又是建设队的优良传统,数十万解放军指战员以整师为单位,成建制地集体转业到国民经济建设的建筑、水利、石油、铁路、林业、农垦等各条工、交、农、林新战线,担负起国民经济建设新任务。

1952年4月15日,毛主席、周总理亲自签发了中央人民政府人民军事委员会和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集体转业部队的决定》(下简称《决定》),《决定》首先说:“为适应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的需要,决定从人民解放军中调拨41个整师,11个整团共465000人转为各种工程部队和屯垦部队。”同时,《决定》还规定了各集体转业部队的番号如下,

铁路工程师即命名为“中国人民解放军铁路工程第x师”;

水利工程师即命名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水利工程第x师”;

建筑工程师即命名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建筑工程第x师”;

林业工程师即命名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林业工程第x师”;

石油工程师即命名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石油工程第x师”;

屯垦部队即命名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农业建设第x师”。

在这一《决定》附件二第二项第四条决定了八个建筑工程师的组成:“由华北军区23兵团拨给中财委总建筑处两个师,依次命名为建筑工程第一师、第二师;由西北军区拨一个师,命名为建筑工程第三师;由西南军区拨一个师,命名为建筑工程第四师;由华东军区调99师、104师,命名为建筑工程第五师、第六师;由中南军区拨公安11师、12师,命名为建筑工程第七师和第八师”。

本文根据这一《决定》并参阅有关资料,专门对八个建筑工程师的来龙去脉作如下历史考证,以示对八个建筑师战友们的深情怀念。

第37军军直机关

华北军区根据上述《决定》,由23兵团36军拨出一个师,命名为建筑工程第一师(下简称建一师),从37军拨出一个师,命名为建筑工程第二师(下简称建二师)。第23兵团是由国民党绥远起义部队改编组成的。1949年9月19日,董其武率部起义,1950年12月改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23兵团,兵团司令员董其武,政委裴周玉,兵团设有司、政、干、后四部,原起义部队的17个师(旅)改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36、37军。1951年,23兵团赴朝鲜执行修建任务。1952年4月,兵团整编,36军抽出一个师整编成建一师后,36军撤销,37军抽出一个师整编成建二师,37军率建一师、建二师奉命集体转业。华北军区参谋长唐延杰于1952年6月28日报告说:“已于6月26日将37军及建一师、建二师移交中财委总建筑处主任宋裕和接管。”1952年12月,第23兵团剩余部队改编为第69军,兵团撤销。1952年8月7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17次会议决定成立“建筑工程部”(下简称建工部)。8月28日,建工部(52)中建书第4号文决定37军受部领导,建一师、建二师受37军领导。37军代军长王建业,政委帅荣,副军长卫景林,副参谋长王槐吾,政治部主任先是李远,后为秦烈英。

1953年1月,建工部将建一师、建二师移交华北建局领导,经报军委同意,将37军番号撤销,原37军司令部人员分到建工部各司局(机要人员并入办公厅机要科);原37军政治部改组成立建工部政治部(原37军干部处撤销改为建工部政治部干部处),负责八个建筑师的政治思想工作,原37军后勤部并入建工部财务司和特种工程局,负责8个建筑师的后勤供给和调度工作。1955年底鉴于八个建筑师已撤销番号,建工部先后撤销了特种工程局和政治部,原政治部机关人员分配到部内各司局及所属单位。原政治部领导的文工团(后改歌舞团)改为部办公厅领导,直至1963年下半年建工部将建筑歌舞团移交并入海军政治部文工团。音乐界的吕远和吕文科就是当时应届毕业生分到建筑文工团的小青年。

建筑工程第一师

建一师前身是华北军区第23兵团下辖第36军步兵106师。1951年赴朝执行修建任务,1952年4月奉令集体转业,改编为建一师,师长赵晓峰,政委秦烈英,后为庞殿贤,副师长唐文佐,副参谋长张葆初。下辖1团、2团、3团。建一师1953年改由华北建工局领导后,1954年建一师1团调太原组建太原工程局,改为建工部直属领导。建一师2团调大同组建大同工程总公司,先由华北建工局领导,后改建工部直属领导。建一师3团1954年底划归建工部安装工程总局后,改组为建工部第二设备安装公司。1955 年5月初,建一师及其1、2、3团先后撤销部队番号,实行企业组织。原建一师人员离退休后,大致分布于太原、大同和北京地区。前建一师师长赵晓峰曾任山西省建工局局长。

建筑工程第二师

建二师前身是华北军区23兵团第37军步兵109师。1952年4月奉令集体转业,改编为建二师,师长温汉民,政委苗树森,后为安恩达,副师长田绥民,参谋长贾淮舟,副参谋长龙鸿亮,政治部主任金涛。下辖4团、5团、6团。1954年3月,建二师4、6团与华北直属二公司合并,1955年调包头组建包头工程总公司,1958年8月改为建工部第二工程局,先由华北工程管理局领导,后改为建工部直属领导。1953年3月20日建二师5团,北京市建工局第三施工所0202工地、鞍钢住宅工程处三个单位在京合编为建工部工业建筑公司,同月下旬开赴哈尔滨承担120、122厂建设任务。1954年2月6日工业建筑公司奉部令撒销,只将原第一工程处留哈施工,其余全部调长春并入部直属公司,建二师5团改编为直属公司106工区,1956年调包头总公司归建二师原建制。建二师人员离退休后,大都分布在包头、呼和浩特、北京等地区。前建二师政委苗树森曾任建工部副部长。

建筑工程第三师

建三师前身是西北军区步兵独立第4师。补训师2团、8团,一野二兵团4军10师28团、西北空军轰炸师,奉西北军区1952年7月10日命令,合编为建三师8000余人),并于8月1日在西安正式成立建三师。师长张占云,政委先为党永良,后为昊松,政治部主任杨镇镐,下辖7团、8团、9团。

1955年1月,以建三师7团2营为基础改编为金属大队,5月改称西北金属安装公司筹备处,1958年先后曾改称陕西省建工部五局、国家建委五局、陕建工一局机械施工公司,几度变动后,1978年改称陕西省机械施工公司

1955年,建工部决定:将建三师8团3营、建四师11团、建六师特种工程团三部分合编为建工部第三卫生设备安装公司,1958年改称陕西省工业设备安装公司,1962年改称西北第一工业设备安装公司,几经变动,1978年改称陕西省设备安装工程公司。

1955年3月18日,建三师7040人奉命与西北第一工程公司部分人员1170人合并调往兰州,组建西北兰州工程总公司(共有职工8574人),先隶属于西北工程管理总局领导。建三师7团团部和3营营部及其所属人员与西北一公司九工区组建兰州总公司第一工程处;建三师8团团部及1营、2营营部及其所属人员组咸兰州总公司第二工程处;建三师9团组咸兰州总公司第三工程处。1955年5月1日建三师在兰州宣布撤销建三师番号,彻底实现企业化组织。1956年1月1日起,兰州工程总公司改由建工部直属领导。1958年1月14日改称建工部兰州工程局,1958年10月9日改称为建工部第三工程局,1962年7月27日建工部决定撒销第三工程局,其所属企事业单位归西北工程管理局领导,1965年7月13日经国务院(65)国基字272号文批准,建工部7月17日决定撒销西北工程管理局,重新组建建工部第五工程局(设于西安)和第七工程局(设于兰州)。1970年8月13日建工部第七工程局改称为国家建委第七工程局,1972年3月22日又改称甘肃省革委会第七工程局,1973年5月16日又改称甘肃省第一建工局,1978年3月1日又改称甘肃省建工局,1983年5月20日再改称甘肃省建筑工程总公司。原建三师人员离退休后,大都在兰州、西安等地安家落户。前建三师师长张占云曾前后任建工部三、五、七局副局长。

前建筑工程第四师

前建四师的前身是由西南军区川北公安总队队部、川东基干13团、川南基干1团、贵州军区警2团,于1952年4月奉命合组建四师师部。师长王海东(原任川北公安总队队长),政委丁长河,参谋长赵俊(原任川北公安总队副参谋长)。下辖的10团、11团、12团都是空架子,没有战士,建四师共有排以上干部727人。经报请军委批准,建工部于1952年12月17日干亥196号电令取消前建四师番号。师部和3个团团部的727名干部转业到西南建筑工程局系统分配工作。1953年1月12日,西南建工局西建(53)4号电报报告前建四师奉命于1953年2月5日撤销。前建四师七百多人离退休后大部分在成都和重庆等地落户。

后建筑工程第四师

后建四师的前身是1952年4月15日奉毛主席、周总理命令随建筑师一起集体转业的原水利工程第一师的直属队、速成中学、1团全部、2团3营、3团1营、3团速成学校等部分组咸。1953年中共中央华东局谭震林同志向周总理提出调水利一师多余力量五千人给华东建工局改为建筑师。经建工部和总参谋部1954年1月5日批准,将水利一师这部分人员命名为(后)建四师。师长张孟云,率建四师于1954年3月15日调往上海组成(后)建四师先合并为华东四公司,下辖10团、11团。10团先组建华东四公司第一工程处;11团先组建华东四公司第二工程处,同年4月华东建工局土木工程处调入建四师编为12团改称为华东四公司第三工程处。1955年1月建四师改称华东四公司随同华东工程管理总局从上海调往西安。建四师11团与建六师特种工程团、建三师8团3营三部分于1955年合编成建工部第三卫生设备安装公司,几经变动后,于1978年改称为陕西省设备安装公司。建四师10团和12团调入西安后,先改称为西北第二建筑公司,1958年西北二公司下放给陕西省改称陕西省第一建筑公司,几经变动后,建四师人员大部分分布于陕西省一建公司和陕西省安装公司,建四师离退休人员基本上在西安落户。后建四师师长张孟云曾任建工部五局局长。

建筑工程第五师

建五师的前身是华东军区99师。1952年5月奉令整编为建五师,师长陈佃园,政委冯国柱,未到职,后为张文韬,政治部主任先是曹星步,后为牟秋凯。下辖13团、14团、15团。1952年归华东建工局领导。1953年9月调建五师整师7102人从上海赴东北长春,承担第一汽车厂建设任务。1954年1月建五师为骨干与在一汽652工地上的全部施工力量合组建工部直属工程公司,建五师师部干部分配在公司各处室,建五师整师1954年1月在长春改称建工部直属公司,1956年调往富拉尔基,1958年8月15日改称建工部第一工程局,同月调往四川德阳。建五师13团1954年先改编为直属公司104工区,1956年改称直属公司三处,1958年后改为建工部一局一公司,1962年8月与四川省建六公司合组西南一公司。建五师14团1954年先改编为直属公司105工区,1956年改称直属公司四处,1958年改编为建工部一局一公司。1962年后与四川省建六公司合并改称西南一公司。建五师15团1954年先改编为直属公司108工区,1958年改为建工部一局三公司,1962年8月与四川省建一公司合并改称西南五公司。建五师1955年5月2日在长春召开大会,正式宣布撤销建五师番号,完全实行企业化。原建五师在长春改编为建工部直属公司,从长春到富拉尔基,再到四川德阳,后改称建工部第一工程局,1960年8月8日,建工部决定从一局抽调三分之一力量共9570人再度开回东北大庆油田组成建工部第六工程局。1960年11月19日,建工部第六工程局及其所属一、二、三等公司企事业单位(内有原建五师人员)正式在昂昂溪成立办公,并承担大庆炼油厂建设任务。1963年建工部六局将三个公司改为五个工程处。1965年建工部撤销渤海工程局又派六局接受渤海工程任务。建工部1962年调六局四处赴十堰承担“二汽”施工任务并划入102指挥部领导。1969年11月建工部调六局整建制赴湖北荆门炼油厂承担施工任务。1970年建工部六局改称国家建委六局。1971年1月六局派二团去武汉石化厂施工。1973年4月11日,国家建委调六局机关及2、3、4团及101指挥部三公司赴京承担北京石化总厂施工任务 同年8月29日动工兴建。六局进京后在房山县办公。1974年国家建委又调六局一公司赴大港承担施工任务。1974年4月2日,国家建委决定六局与101指挥部三公司及安装公司合组国家建委一局。1974年7至9月,国家建委调一局六公司赴天津塘沽承担港口建设任务,一局16500人在天津建立生活基地。1978年5月,国家建委调一局五公司1311人,从宜昌进京支援首都东郊等地区建设任务。1979年3月12日,国家建委一局改称国家建工总局一局。同年一局的二、三、四、五公司在京施工;一、六两个公司在天津唐山施工并于1981年6月划为六局领导。1982年6月,国家建工总局撇销,国家建工局总局一局改称为中国建筑第一工程局(简称中建一局),改属中国建筑总公司领导。原建五师及其他师调人建工部六局、国家建委一局,国家建工总局一局及中建一局及其所属公司的人员,离退休后分散在四川、黑龙江、辽宁、湖北、京津唐等地区。老德阳一局的三分之二人员留在四川省德阳、江油、成都承担建设施工,后改属四川省建筑总公司建制。原建五师留川人员离退休后大致在成都、德阳、江油等地区安家落户。前建五师师长陈佃园曾先后任建工部直属公司副经理、建工部一局副局长、非金属矿局局长等职。

建筑工程第六师

建六师前身是华东军区步兵104师。1952年6月1日在上海奉命改编为建六师,师长黄欣,政委黄益源,副师长熊飞。下辖三个团:第16团,其前身为浙南游击总队,后改浙江警备1旅1团,后改步兵104师310团,1952年6月改编为建六师16团;第17团,其前身是浙江警四团,后改步兵104师311团,1952年6月改编为建六师17团;第18团,其前身为1943-1944年的抗日战争时期的敌后武工队,后改为浙南地委警卫排,再扩为警一旅三团,又改警七团,后改华东步兵104师312团,1952年6月奉命改编为建六师18团。1953年建六师改为华东三公司,受华东建工局领导。1955年建六师整师随同华东工程管理总局之后调往西安,改称为西北三公司。建六师特种工程团和建四师11团及建三师8团3营,1955年合编为建工部第三卫生设备安装公司,几经变动后,改称为陕西省设备安装工程公司原建六师除特工团人员离退休后留在西安落户外,根据成都会议精神,1958年将原建六师16、17、18组建的西北三公司下放调迁浙江、福建两省。原建六师人员大多分布于浙江和福建两省外,少数人留在西安。前建六师师长黄欣,政委黄益曾任福建省建设厅厅长。

建筑工程第七师

建七师前身是中南军区公安11师,1952年4月奉命改编为建七师。师长黄德魁,后为牛福海,政委冷裕光,副师长后为师长杜廉,参谋长罗兴茂,副参谋长吴法周。下辖19团、20团、21团。1952年2至7月参加荆江分洪施工,同年8月调往海南岛承担国防建设任务。1952年底返回湖南省湘潭,为中南建工部(局)领导。1955年8月建七师整师奉令调往西安,建七师20团调宝鸡改编为西北四公司,1958年下放地方,改为陕西省建二公司。建七师19团和21团,1955年8月与20团同时改编为西北四公司,1958年下放地方,同为陕西省建二公司,1962年建工部又上收将西北二公司改为建工部五局领导;1965年9月将原建七师9团和21团为主体力量调往青海执行任务,划为建工部七局领导,同年10月又调往四川执行国防工程任务,改称为建工部一局七公司,后改称为四川省建工局二公司,1973年迁回陕西咸阳回归原五局建制后,下放陕西省建工局领导,改称陕西省第十一建筑公司。原建七师人员离退休后,大都分布于陕西宝鸡、咸阳、西安地区的陕建总公司,陕建二公司和陕建十一公司。前建七师杜廉师长现为副省级离休干部在西安落户。

建筑工程第八师

建八师前身是中南军区公安12师,1952年4月奉命改编建八师。师长卢贤扬,政委昊兴,副师长兼参谋长苟敬笃,副政委林恺成,副参谋长肖升禄。下辖22团、23团、24团。1952-1953年在中南地区执行国防修建任务。受中南建工部(局)领导。为了承担洛阳工业区建设任务,1954年上半年将建八师调至洛阳。1954年3月25日,一机部将在上海的一机部华东建筑公司移交建工部接收管理,建工部将该公司临时改称为建工部第五建筑公司并调往洛阳。1954年7月5日建工部决定咸立洛阳工程局,决定将建八师与建工部第五建筑公司合并组成建工部洛阳工程局。建八师师部和五公司机关人员组建成洛阳工程局业务科室。建八师22团和建工部五公司第一、七工程处组建洛阳工程局第一工程公司。建八师23团和建工部五公司第六工程处组建洛阳工程局第二工程公司。建八师24团和建工部五公司第五、八工程处组建洛阳工程局为第三工程公司。建八师暨洛阳工程局及其所属公司承担洛阳第一拖拉机厂等工厂建设任务。洛阳工程局于1954年8月30日正式成立后,建工部五公司于1955年1月1日撤销。建八师于1955年4月底取消番号。原建八师人员离退休后,大都分布在洛阳,郑州的河南省地区。

正式撤销部队番号

八个建筑师自1952年4月至1955年4月,整整三年时间,一直保持部队番号,列入人民解放军序列,仍然实行供给制,仍配带“八一”帽徽和“中国人民解放军”胸章,在施工时身着工作服,保持部队编制,过军事化生活,是一支承担国防和工业建设施工的军工队伍。

在此三年中,在建工部部队训练委员会指导下,在各大区建工局、各公司、各师的技术训练机构指导下,通过在各级干校、速咸学校、业余学校、联合学校、建筑学校和历年冬训委员会的轮训学习,八个建筑师指战员不断提高了政治、技术、文化水平。他们边学边干,在游泳中学游泳,采取以师带徒、岗位练兵、互教互学、缺啥学啥、会啥干啥、学中干、干中学,各建筑师的广大指战员逐步变为建筑业内行,工程师、助工、技术员、工长一批批涌现,瓦工、抹灰工、砼工、钢筋工、架子工、木工、电工、水暖工、吊装工、车工、钳工、铆工、焊工、白铁工、机械工……等各类建筑安装配套工种,分别被广大指战员掌握了。人人都成了建筑工地上的行家里手,个个都能独立操作施工。另一方面,随着时间推进,广大战士年龄增大了,青年战士有了恋爱结婚的正当要求,年龄大的有家属的少数指战员有解决夫妻两地分居的正当要求。在各方面时机和条件成熟的情况下,1955年2月2日,建工部建发丑字111号电报向国务院和国防部提出报告,建议集体转业部队由供给制改为薪金制,实现企业化,取消八个建筑师番号。经国务院、中央军委、国防部研究后,1955年3月26日周总理和彭德怀部长联名发布国务院和国防部《关于建筑工程部队改变为企业组织的命令》,建工部于同年4月1日(55)建发卯字2号电文向各大区工程局及八个建筑师转发了国务院和国防部这一命令,要求自4月1日起,各建筑师先后撤销部队番号,全面实行企业化。同时各师编造集体转业领发转业费花名册上报。根据这一命令,建三师于1955年5月1日正式宣布撤销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师番号。建五师于1955年5月2日上午在长春652厂运动场举行转业授命大会,宋裕和副部长代表建工部宜读国务院和国防部的转业命令,陈佃园师长率全师干部战士宣读誓词。建一师、建二师、建四师、建六师、建七师、建八师也在同年4月底5月初分别召开大会,宣读国务院和国防部命令,正式宣布撤销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各建筑师番号。

向建设祖国的老战士致敬

光阴似箭,岁月如梭。从1952年4月15日毛主席、周总理发布《关于集体转业部队的决定》之日算起,整整五十年了。弹指一挥间,半个世纪了。八个建筑师的七万多名老战士们,如今基本上都已离退体了,昔日建筑工地上的青年人,现今都已白发苍苍了,有的积劳成疾,有的工伤致残,有的已离别人世。可是,我们不应当忘记建国之初,他们刚刚从解放战争的硝烟中走过来,放下武器,拿起瓦刀,挥汗在“一五”的各个建设工地上,为新生的共和国大厦添砖加瓦,从“一五”计划干到“七五”、“八五”计划,干了四、五十年,干了一辈子建筑业,到了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末和九十年代初,才恋恋不舍地先后离开建设岗位,他们的汗水洒在长城内外,他们的脚印印在大江南北。从东北长春“一汽”到湖北十堰的“二汽”;从东北的富拉尔基第一重机厂到四川德阳的第二重机厂;从东南沿海省市到内陆“三线”各个山洞;从北国寒天冰雪的松花江到南国椰林之滨的天涯海角;从军工厂、坦克厂炮弹厂、飞机制造厂到火箭发射基地;从城市到乡镇平地面起的一座座高楼大厦;到处都浸润着八个建筑工程师战士的汗水;他们东征西进,南北转战;以工棚为居,以四海为家;以为祖国建设为先锋,以为人民盖房为光荣。各建筑师的指战员们和全国建筑工作者一道,为我国机械工业、核工业、航空工业、电子工业、兵器工业、船舶工业、航天工业、水电工业、石油工业、建材工业、纺织工业等各工业部门建设献出了青春,他们为四化大业打下了基础,他们是共和国的功臣,他们应当受到后人尊敬,不应忘记他们的贡献。现在他们虽然都已离退休了,我们尤应学习他们建设祖国的奉献精神。特以此文作为纪念八个建筑师集体转业五十周年。

(原文作者刘振乾,西安市档案局研究馆员离休干部,1953—1966年曾在原建工部办公厅档案处和报刊编辑部工作,对八个建筑师的史料接触校多,本文是在刘振乾先生所著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八个建筑师简史——纪念建筑工程部队集体转业五十周年》文献基础上整理而来,在此分享,以纪念建筑工程部队集体转业。在此,向广大建设者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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