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联邦政府组织结构 (93年事件后副总统职位实际被废除)
俄罗斯联邦政府的组织架构由联邦总统、联邦议会(联邦会议)、政府(内阁)和司法系统组成。
联邦总统是国家的最高元首,具有广泛的权力,包括任命总理、召集和解散议会、主持国家安全会议等。总统通过直接选举产生,任期六年,可以连任一次。
联邦会议是俄罗斯的立法机关,其分为两个院,分别是联邦委员会和国家杜马。其中联邦委员会是上院,由每个联邦主体(包括共和国、边疆区、州等)选派的代表组成,每个主体有两名代表。国家杜马是下院,由450名议员组成,通过比例代表制选举产生,任期五年。联邦会议负责制定和通过法律、批准总统任命的官员等。议会主要的权力掌握在下院国家杜马手中。
政府(内阁)由总理、副总理和部长们组成。总理由总统提名,但理论上需经国家杜马批准。政府负责执行国家政策、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等。各部委和联邦机构在政府的领导下运作。
司法系统则由宪法法院、最高法院和普通法院组成。宪法法院负责解释宪法,裁定法律是否符合宪法。最高法院是最高审级,处理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普通法院包括地方法院和上诉法院,处理日常案件。
此外,俄罗斯还有检察院、监察机关、总统代表、中央银行等一些三权分立之外的机构。其中检察院负责法律监督,监察机关则负责反腐败和行政监察。地方政府在联邦框架下行使自治权,但其主要官员通常由总统任命。
这种结构希望在确保权力的分立和平衡的同时,通过总统的广泛权力和中央政府的强大控制力维持国家统一和稳定。当然,理论是一回事,现实则是另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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