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合肥市政府信息公开网
肥东县长临河镇房屋征迁补偿安置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快长临河镇经济建设发展,确保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保障被征迁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长临河镇区域内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迁补偿安置,由肥东县长临河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本办法中征迁人为肥东县长临河镇人民政府,被征迁人为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权人。
第二章 征 迁
第三条  征迁安置人口认定
1、征迁公告发布前在征迁范围内有合法房屋的世居常住在册人口(挂户不予计算)。
2、征迁公告发布前原籍在征迁范围内的在校学生、现役义务兵、劳改人员。
3、征迁公告发布前已领取结婚证的夫妻一方户口属常住在册人口,另一方符合婚迁条件户口未迁入的并在他处未享受过房屋征迁补偿安置、房改、集资、住房补贴、福利住房、住房公积金等政策性住房待遇,经村(居)和乡镇(街道)及户口所在工作单位出具证明的。
4、 原籍在征迁范围内的复退军人、大中专毕业生户口已迁回本镇域的或国家取消统一分配政策后大中专毕业生户口未迁回的,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本人可享受安置(本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在征迁范围内父母或本人有合法房屋的,且在其它地方未享受过征迁补偿安置,也未享受过房改、集资、住房补贴、福利住房、住房公积金等政策性住房待遇的。
5、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一女户且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或政策内在孕(以镇计划生育服务所孕检为准)的可增加一人。
6、一工一农,现农业户口一方属本地常住人口,非农业一方经核实无住房且在其它地方未享受过征迁补偿安置,也未享受过房改、集资、住房补贴、福利住房、住房公积金等政策性住房待遇的,本人可享受安置(本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公告发布前原籍在征迁范围内的捐资和千分之三农转非人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本人可享受安置(本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在征迁范围内本人或父母有合法房屋的,且在其它地方未享受过征迁补偿安置,也未享受过房改、集资、住房补贴、福利住房、住房公积金等政策性住房待遇的。
第四条 凡征迁的房屋,一律进行丈量登记、核定结果予以张榜公布。
第五条 合法房屋的认定,以被征迁人同时持有的《土地使用证》、《肥东县农村居民住宅用地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等为凭证。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也视为有证(照)建筑:
1、1982年5月14日国务院《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颁布实施之前建成的房屋;
2、县人民政府已清查处理的各类房屋(以清查后的票据或土地证明为准);
3、对属本村(居、社区)祖居户的被征迁人,1993年11月1日国务院令《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实施之前建设的房屋,虽未办理土地和规划批准手续,但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且一户一宅(宅基地面积在160平方米以下)的,经本人申请,村(居、社区)初审,征迁人确认。
第六条 被征迁人应当在签订房屋征迁补偿安置协议时提供房屋原始产权证照,以便登记核实。被征迁人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房屋证照的,按无证照房屋处理。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违法建设:
1、擅自占用或未经县人民政府批准私自购买土地建设的房屋及其附属物;
2、1993年11月1日后,未经国土资源、规划部门批准或不按批准要求建设的房屋及逾期未拆除的临时建设;
3、县国土资源、规划管理部门认定的违法建设。
第八条 违法建设一律不予补偿安置。对有争议的报有关部门审定,违法建设必须在规定期限内无条件自行拆除,逾期拒不拆除的,将依法予以强制拆除。
第九条 有效证照之间载明的面积不符或者实拆房屋与证照不符的,以面积较小的为准。
第十条 征迁人将被征迁人持有的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等相关证件收回并统一到房管、国土资源等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第十一条 征迁人应及时将征迁范围、搬迁期限及有关事项,以房屋征迁公告等形式通知被征迁人。
第十二条 征迁房屋及其附属物的补偿,按附表中的补偿标准执行。被征迁房屋内的附属物及设施如在安置房中作了相应安排的,不予补偿。
第三章 安 置
第十三条 凡属征迁范围内的合法房屋实行统一征迁安置,住宅实行产权调换和货币化补偿相结合的补偿安置形式,非住宅一律实行货币化补偿。
1、按人均30㎡的标准进行产权调换安置,并交纳产权调换差价,安置房屋产权调换的差价标准为:砖混结构30元/㎡,砖木结构40元/㎡,由被征迁人找补给征迁人;多余有效建筑面积按单位平方米造价结合成新给予补偿。
2、人均征迁有效建筑面积不足30㎡的,按实际征迁有效建筑面积实行产权调换,经被征迁人申请,安置建筑面积可增购到人均30㎡,增购的建筑面积价格按600元/㎡执行。
3、对住房面积确有困难并积极签订征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征迁户,可申请增购,人均增购最高不得超过15㎡。增购5㎡以下(含5㎡),每平方米增购价800元;增购5㎡以上、10㎡以下(含10㎡),每平方米增购价1000元;增购10㎡以上、15㎡以下(含15㎡),每平方米增购价1280元(增购15㎡均价为1027元/㎡)。
第十四条 檐高在2.6米,进深为6米以上的房屋视为主房,具体执行标准以房产局测绘报告为依据,非主房按其房屋结构单位平方米造价结合成新予以补偿。一户一宅且房屋结构不符合主房定性标准的,可视具体情况经征迁人同意后在人均30平方米范围内,予以产权调换安置。
第十五条 产权置换后多余的有效建筑面积可以按第一顺序继承关系在父母与符合安置的子女间进行调剂。
第十六条 如下情况给予照顾安置:
1、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独男户或双女户可照顾增购15㎡,增购价1027元/㎡。
2、整户户籍已迁出征迁范围并在征迁范围内有合法住房的祖居户(非农户口),在其它地方未享受过征迁补偿安置、也未享受过房改、集资、住房补贴、福利住房、住房公积金等国家政策性住房待遇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按合法有效主房面积拆一还一,并可照顾超购到与有效主房面积最接近的房型面积,超购部分价格1480元/㎡。
3、单人户在享受30㎡产权置换和照顾增购15㎡后,可照顾超购到60㎡,超购部分价格1480元/㎡。
第十七条 五保户无能力购买房屋可采取以下办法安置:1、安置到敬老院,房屋按货币补偿。2、自行购买的安置房产权归购买人。3、由政府免费安置的当事人死亡后,房屋产权由政府收回。
第十八条 征迁安置点依据规划并征求被征迁人的意见后合理确定,安置房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安置。
第十九条 征迁人对被征迁人采取过渡性安置,过渡期间由征迁人支付房租,被征迁人自行解决临时住房。过渡期从征迁之日起至房屋建成分配之日止。过渡期实行产权调换的房租标准按被征迁有效主房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4元计算,原则上不超过18个月,逾期按每月每平方米8元计算;搬家费每户按两次计算,每次500元,合计1000元。农户家里的农产品、农具等物品由农户自行处理。
第二十条 征迁住宅改作营业(包括办厂、行医等)的私有住房,不论其作任何用途,均按住宅房屋处理。
第二十一条  对征迁范围较小不便统一安置的,可采取统拆自建的方式进行安置,由长临河镇人民政府统一安排宅基地,给予被征迁人房屋拆除补偿标准为:砖木结构800元/㎡,砖混结构1000元/㎡。
第四章 奖 惩
第二十二条 按照征迁和安置相挂钩的原则,签订征迁补偿安置协议时,以被征迁人的搬迁完成时间(以签订协议、搬迁结束、交出房屋钥匙三项全部完成时间为准)确定顺序号,按顺序号优先选择安置房,选择的方式采取楼层错层搭配的方式。
第二十三条 为快速、稳妥推进征迁安置工作,对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内积极完成签约搬迁的,被征迁人除享有应有的权利外,征迁人设定在规定期限1-7日内搬迁结束并交出钥匙,经验收合格的,按有效主房面积奖励60元/平方米;第8-15日内结束的,按有效主房面积奖励30元/平方米。
第二十四条 辱骂、殴打房屋征迁人员,妨碍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迁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按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 被征迁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经征迁人调查核实为伪造虚假的,取消安置待遇;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自愿放弃安置,且不在长临河镇人民政府辖区范围内申请宅基地的,对房屋按其结构单位平方米结合成新计算予以补偿,宅基地以核定面积按每亩12000元的标准予以补偿。
第二十八条 其它事项
1、征迁范围内,凡房屋有租赁关系的,当事人双方应自征迁公告之日起自行解除租赁关系。
2、为体现征迁安置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实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征迁当事人本着公平合理、切合实际的原则进行商定。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原《肥东县长临河镇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暂行)》(长政〔2011〕160号)同时废止。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由肥东县长临河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附:表一、表二、表三、表四、表五、表六、表七
附表一:
各类房屋的单位平方米造价
结构类型
单位平方米
造价(元)
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折旧价格(元)
九成
八成
七成
六成
五成
砖混结构
580
522
464
406
348
290
砖木结构一等
373
336
298
261
224
187
砖木结构二等
356
320
285
249
214
178
砖木结构三等
338
304
270
237
203
169
简易
200
180
160
140
120
100
附表二:
附属房的单位平方米造价
结构类型
单位平方米
造价(元)
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折旧价格(元)
九成
八成
七成
六成
五成
砖混结构
350
315
280
245
210
175
砖木结构一等
261
235
209
183
157
131
砖木结构二等
249
224
200
174
150
125
砖木结构三等
237
213
189
166
142
118
附表三
房屋建筑类型分类及其特征
结构类型
分   类   特   征
砖混结构
钢筋水泥预制楼板或现浇屋面、毛石、砖或混凝土基础,砖墙或部分构造柱、地圈梁、圈梁或过梁承重,铝合金门窗或塑钢窗,木门窗,内粉刷,外勾缝或外粉,水泥地面,水电齐全,层高2.60-300M
砖木结构一等
大瓦或小瓦屋面,芦席油毡垫层,木板密铺,中式木屋架或人字木屋架,木桁条,24扁砖墙,砖基础,杉木门窗或铝合金门窗,内粉刷、外勾缝,水泥地面,水电齐全;檐高:2.80-3.00M
砖木结构二等
大瓦或小瓦屋面,芦席油毡垫层,中式木屋架或人字木屋架,中式半屋架,木桁条或预支桁条,24扁砖墙或24空斗墙,砖基础,内粉刷、外勾缝,水泥地面,水电齐全;檐高:2.60-3.00M
砖木结构三等
大瓦或小瓦屋面,草屋面,半瓦半草屋面,芦席竹垫层,人字屋架,铁屋架,预制桁条、杂木和部分杉木混合桁条,18砖墙或24空斗墙,半砖半土墙,砖木、木板混合墙、简易砖基础,内粉刷,外勾缝,水泥地面或砖铺地面,水电齐全,檐高:2.60-3.00M
简易
草屋面或部分油毡屋面,石棉瓦屋面,简易竹席垫层,杂木物价,杂木棍,竹钢管,土坯叉土墙,部分竹芭墙,碎砖墙角,砖基础,一般内粉,三合土地面或碎砖地面,简易门窗,简易电,檐高2.40-2.80M。砖混、砖木、草木结构的房屋檐高在2.20M以下的或其他简易搭盖。
备注:简易结构房屋不作产权调换。
附表四
房屋成新折旧表
结构、用途
成   新   率
九成
八成
七成
六成
五成
框架
非生产
2-5年
6-11年
12-17年
18-23年
24年以上
生 产
2-4年
5-9年
10-14年
15-19年
20年以上
砖混
非生产
2-4年
5-9年
10-14年
15-19年
21年以上
生产
1-3年
4-7年
8-11年
12-15年
16年以上
砖木
非生产
1-3年
4-7年
8-11年
12-15年
16年以上
生产
1-2年
3-5年
6-8年
9-12年
13年以上
简易
1年
2年
3年
4年
5年以上
备注:以上折旧采用直线折旧法,在征迁补偿中使用年限超过耐用年限50%的房屋,以五成新计取不再折旧。
附表五:房屋征迁补偿补助标准
一、住宅
(一)搬迁补助费:每户每次500元,共补助两次。
(二)临时安置补助费:
实行产权调换的,按所搬主房面积每月4元/平方米建筑面积计算。
实行货币补偿的,由征迁人按上述每月4元/平方米建筑面积标准,一次性支付被征迁人4个月的补助。
二、非住宅
(一)征迁补助费:
1、办公用房4元/平方米建筑面积;
2、生产、商业、仓储、加工企业用房4元/平方米建筑面积;
3、涉及机械、设备征迁、安装的,按其评估价的10%予以补贴,评估费由双方承担,不再另行支付搬迁补助费。
4、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机械,按重置价格结合成新进行补偿;
(二)停产、停业补偿费
1、经营用房:按每月每平方米5元计算;
2、生产、办公、仓储用房:按每月每平方米3元计算;货币补偿的付4个月的停产停业补偿费。
备注:简易房不在本补偿标准内。
附表六    附属物、附属设施及装饰装修补偿费
项    目
补偿标准(单位)
备  注
电话
按现行行业标准执行
自行办理移机
宽带
有线电视
空调
200元
拆装费
固定墙体柜
150元/平方米
墙裙
20元/平方米
雨蓬
40元/平方米
围墙
20-30元/平方米
简易
10元/平方米
吊顶
三合板 石膏板
25元/平方米
塑料扣板
10元/平方米
石膏线条
5元/米
墙面
瓷砖 面砖
25元/平方米
包括内、外墙
墙布(墙纸)
20元/平方米
门窗
成品防盗门
600元/扇
被征收人不得自行拆除,封闭的阳台按全面积计算的不再予以补偿。
自制防盗门、网
铁制
60元/平方米
不锈钢
80元/平方米
卷闸门
60元/平方米
塑钢窗
40元/平方米
铝合金门、窗
50元/平方米
纱门
50元/扇
纱窗
30元/扇
门、窗套
80元/扇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补偿标准出炉!莆田滨海新城征迁正式启动!这个地方发达了!
安置户注意!莆田拆迁以后只赔一套房 剩下的这样做…
房屋拆迁合同
闽侯14个村拆迁补偿方案出炉!
广西南宁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标准明细2022
拆迁户注意了:拆迁安置要注意这4点,不然你可能会亏几十万!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