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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叔叔于勒》里,在船上吃到的牡蛎

不知道您是否也有类似的经历。

反正我知道牡蛎这种玩意,是因为中学课文,莫泊桑的名小说《我的叔叔于勒》。

情节我们都知道:唯利是图的父母,在游船上看见人吃牡蛎了,想吃;发现剖牡蛎的老头,就是他们日思夜想、指望其衣锦还乡的于勒,于是不肯相认;主角去付牡蛎钱,多给了点小费,还要被吝啬的母亲絮叨。

聊聊这个情节。

小说里吃牡蛎,2法郎半,主角给了3法郎。

莫泊桑1883年8月7日写完这篇小说。故事讲述人Joseph Davranche,说的是自己年少时的往事。则这3法郎还比1883年要值钱些。

3法郎是啥概念呢?《基督山伯爵》里,1838年的基督山有上亿资产;《欧也妮·葛朗台》里,欧也妮最后接近两千万法郎资产。但那是真正的大富豪。

1860年,法国平均工资,男一天2.76法郎,女1.3法郎。

1891年,男4法郎,女2.2法郎。

3法郎,差不多一个法国男人一天的收入,一个法国女人两天的收入。

所以小说里,主角爸爸提议吃,主角妈妈却不舍得,也是有道理的:他俩收入差距在那儿摆着。很生动。

然而贵不贵,其实还不是关键。

莫泊桑在这里,写得很细致。

主角一家是勒阿弗尔小市民,先前一直在盼望于勒叔叔衣锦还乡。

题外话,勒阿弗尔在海边,是莫奈的故乡,也就是他画《印象·日出》的地方。

那地方产贻贝和牡蛎。

主角家大姐28岁,二姐26岁。家里为了婚事头疼。

终于有人来求婚了:一个公务员,没啥钱,但可靠。

主角也说,他认为这个姐夫肯决心求婚,是因为有天晚上,家里人给他看了于勒叔叔写来的信——大概,也是个向慕富贵的普通人吧?

家里迫不及待地接受了求婚,然后决定,婚礼后全家去泽西岛玩儿:那是穷人们去的地方——大概,也有钓住这个女婿,稳固感情的因素在。

全家平时都不太旅行,于是兴高采烈去了。

题外话:这个泽西岛Jersey,就是美国新泽西对应的那个泽西。我们中学时读到的译本,按法语翻成了哲尔塞岛。

类似于Wenger,法语翻成旺热,英语读作温格。

话说,这就是当时的旅途背景:

全家难得出门,不无硬撑面子的姿态,也好巩固新女婿对家里的信心。

于是来到了牡蛎段落。

法语原文:

Tout à coup, il avisa deux dames élégantes à qui deux messieurs offraient des huîtres. Un vieux matelot déguenillé ouvrait d’un coup de couteau les coquilles et les passait aux messieurs, qui les tendaient ensuite aux dames. Elles mangeaient d’une manière délicate, en tenant l’écaille sur un mouchoir fin et en avançant la bouche pour ne point tacher leurs robes. Puis elles buvaient l’eau d’un petit mouvement rapide et jetaient la coquille à la mer.

忽然主角老爹注意到两位优雅的女士——嗯,优雅——和两位先生。

一个老水手用刀撬开牡蛎,递给先生,先生再递给女士。

女士优雅地用手帕接着牡蛎,吸进嘴里,很快地吸了汁儿,壳扔进海里。

主角老爹被这种行为吸引到了。

法语原文:

Mon père, sans doute, fut séduit par cet acte distingué de manger des huîtres sur un navire en marche.

“毫无疑问地,我爸被航程之中吃牡蛎这种高雅的行为勾到了。”

关键是fut séduit par cet acte distinguéde xxx,译成英语就是was seduced by this distinguished act of xxx。

重点不是牡蛎,是行为

——老爹被这种摆阔行为勾引了,重点倒不在牡蛎本身。

法国人一直也会用乱七八糟的方式吃牡蛎,煎烤炸的都有。

生鲜吃法最贵:因为当时还没有现代冷藏技术。

开过牡蛎的诸位也知道,开牡蛎是要有点刀工的,反正我是开不好……

在岸上吃海鲜,和在游船上吃新鲜的海鲜,价格差异多大,出门旅游过的诸位,一定都懂。

如果在岸上吃牡蛎,对一个海边居民而言,大概贵还是贵的,但不一定吃不起。

但在出游船上,吃新鲜的牡蛎,而且风度潇洒,对一般小市民而言,就很拉风了。

打个不恰当的比方:诸位在自家门口小店吃份菠萝炒饭,和去机场餐厅吃顿菠萝炒饭,那价格得差多远?

妙在这趟旅行,本来就多少有炫富的意思。

现在吃个牡蛎,享受下上流社会虚荣感,还能乘机跟刚结婚的女婿炫富,进一步巩固感情,一举多得啊!

当时主角母亲出于现实考量,是反对的;主角的姐姐却赞成。毕竟对其中那位结婚的姐姐而言,这算蜜月旅行了,不得抓紧机会奢侈一把?

至于主角的爸爸,3法郎当然不便宜,但这趟炫富之旅,花3法郎就能充人上人,还能顺便拉拢女婿,是很合算的——大概这才是主角爸爸的真实想法吧。

所以他是这么问女眷们的:

—— Voulez-vous que jevous offre quelques huîtres ?

——你们想要请你们吃些牡蛎吗?

老爹之前之后,说话都挺口语化的;就这句说得,稍微还有点拿腔拿调,不是“你们要不要吃牡蛎”,而是“你们想要我请你们吃些牡蛎吗”。

大概说这话时,老爹自我感觉,那是相当良好。

莫泊桑写得,真是精确。

大概这就是当时的情景了:

一家向慕富贵的小市民,在招来(看了于勒叔叔的信才决定求婚的)女婿后,一起出游;看见有钱人摆阔吃海鲜,也想跟着摆阔。

牡蛎在这里已经不是重点了,重点是这份,其实并不富裕,但也想乘机跟风摆个阔的虚荣心。

所以结合之后的情节:

认出了于勒叔叔、知道(盼望中于勒衣锦还乡归来的)富贵无望,同时还面对着女婿呢,不能把家里的情况摊牌,于是执意不肯相认。

母亲之后还吩咐了重点:

Il faut prendre garde surtout que notre gendre ne se doute de rien.

绝对不能让我们的女婿起疑心。

是的,女婿才是这趟剧情的隐藏重点。

这个女婿是靠于勒的一封信才勾来的,这趟航程也(起码有一半)是为他安排的。千万不能出问题。

所以了:

无论是买牡蛎,还是不认叔叔,本小说关键词,都是与富贵相关的虚荣心。

牡蛎是剧情的起源,又是剧情的终点。

就像,同样莫泊桑著名小说《项链》的女主角,向慕的说是华服美食珍宝首饰,核心事件似乎是项链,但我们都明白,真正的命运关键词,是那份空幻的虚荣心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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