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医疗体系存在的差异十分明显,但是很多人在出国看病之前都不会想到,有一天他们会为了这种不同做出出国的决定!据我国最大的出国看病服务机构盛诺一家介绍,每年都有众多我国患者选择出国看病,接受美国、德国、英国等发达国家更加先进的医疗帮助。
以美国为例,美国医学会对于医生执业设定了非常高的门槛。而精挑细选的人才则为美国医疗带来了后劲十足的发展动力!
在美国要成为医生,首先得先拿一个理学的学士。然后参加医学院考试。医学院的考试通过率在10%左右。在医学院再读至少4年,考取美国执业医生资格证后,还要依据不同专科的要求,熬过3到7年不等的住院医生阶段。
最后,对于某些要求更高的专科,还要经过1至3年不等的专科进修,才能最后成为能独当一面的主治医生。当然,住院医生及专科进修医生的名额皆有总额限制,申请不易,干的活也是出了名的辛苦。
也就是说,大体要经过11到18年不等的医学进修及实习,才可以行医问药。而且,每次进阶都是竞争激烈,过程艰苦,花费也高。造就一个合格医生平均花费20万美元,因此许多人都需要贷款。
这样堪称严苛的医生职业门槛,大大限制了合格医生的数量。但同样的美国医疗研究上取得的突破也是有目共睹的!
并且,在美国的法律政治环境下,保护消费者利益是大势。医生的医疗责任十分重大往往伴有高额赔偿,而且有保险公司的牵制。在美国不会有医生故意进行过度医疗,因为在美国医疗体系监管下这样做绝对会毁了他的一生!
专家指出,过度医疗犹如一个“无底洞”,吞噬了有限的医疗资源,给国家、社会和患者带来了沉重的经济负担,无形中抵消了医保增加给百姓带来的实惠。
人死了,药还堆积如山。医生明知患者是癌症晚期,根本没有治疗价值,仍在拼命开药,这种事情在美国不会发生!
实际上,美国的医疗制度在设计时,就考虑到医生过度医疗的情形,为防止医生的过度医疗与医保诈骗。1987年,联邦政府颁布“医疗照顾与医疗补助患者保护法”,又称“联邦反回扣条例”。该条例针对医疗照顾和医疗补助的报销行为设立了刑事处罚。各州法律亦将医疗欺诈行为入罪,加大对欺诈行为的惩处和对患者的保护力度。
此外,美国法律规定,医生处方与药物分离。在美国,医生有处方权,不过病人可以在各地独立于医院的药房中领药。根据医生的处方,药房的药剂师会为病人提供必要的药理知识和替代药物的选择。而医生和药剂师则由不同的监管部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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