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青羊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区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2月31日空空空空
青羊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成都市青羊区委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政府关于青羊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成青委发〔2015〕13号)精神,设立“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简称“区政务中心”),为区政府直属正局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管理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区政府权限范围内的行政审批事项和服务事项集中规范运行的服务与管理工作。
(二)制定区政务中心各项业务运行和人员管理的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街道政务服务机构日常运行和人员的监督管理,指导其开展便民服务;负责对我区其它政务服务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
(四)负责全区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工作,编发电子监察报告,指导、督查电子监察系统的日常运行和维护,查处异常情况;负责全区政务服务相关的信访、投诉和监察处理。
(五)负责网上政务服务相关新媒体的建设及运行工作;负责全区政务服务体系的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协助开展相关网络舆情的处理。
(六)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政务中心设4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负责目标、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单位日常运转工作;承担队伍建设、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离退休人员管理和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策法规、政务公开、后勤、财务管理等工作;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
(二)审批服务管理科。负责行政审批服务事项集中规范运行的服务与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优化、整合各类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业务流程;负责组织协调入驻中心部门的并联审批、网上审批、重大项目的快速审批、代办服务等工作;负责国家、省、市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入驻中心的承接落实及服务流程管理工作;负责政务服务审批平台运行和维护工作;指导、监督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工作;指导全区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完善政务服务工作规划,健全和完善区、街道、社区三级政务服务体系;承担行政审批事项信息公开相关工作;承担区政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建设工作。
(三)协调督查科。负责对区政务中心、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制定窗口和人员管理的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区政务中心、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和人员开展规范、优质、高效服务,并对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绩效考核;负责受理服务对象对区政务中心、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及工作人员服务质量、效率等方面的投诉、举报及查处工作;负责全区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对行政审批业务进行全程监控、预警纠错、效能评估和数据综合分析、日常网络维护等工作,编发电子监察报告,调查处理异常办件。
(四)电子政务及网络服务科。负责区政务中心的电子政务、网上政务大厅、信息网络和网站的建设及管理等全区政务服务系统的电子政务建设工作;负责指导全区开展政务微博、政务微信、手机政务APP等相关网上政务服务的建设管理工作。
单位党的组织按照党章和区委有关规定设置。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区政务中心配备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0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科级领导职数4名。
区纪委(区监察局)派驻区政务中心纪检监察机构的设置按照区委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一)行政审批相关职责分工。
1.区政务中心负责国家、省、市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落实;负责行政审批流程再造和年审年检制度改革。
2.区委编办(区审改办)负责整合审批服务职能,规范行政审批机构设置,构建审管分离的行政审批体系;负责清理规范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3.区法制办负责新设行政审批事项的法律审查和法律监督;负责清理规范行政许可事项。
4.区政管办负责清理规范行政审批前置条件。
(二)区政务中心在全区14个街道办事处各派驻1个便民服务中心,机构名称为“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如“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太升路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负责所在街道的政务服务工作。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实行区政务中心和街道办事处双重管理,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主任由所在街道党工委任命,事先须征求区政务中心的意见。14个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共配备参公管理事业编制87名,其中:各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主任(正科级)1名、副主任(副科级)1名。
五、附则
本规定由中共成都市青羊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其调整由中共成都市青羊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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