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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1837年7月,卫三畏(Samuel Wells Williams)翻译的《二十四孝》(“Twenty Four Examples of Filial Duty”)发表于《中国丛报》(The Chinese Repository)第6卷第3期,这是英语世界最早的全译。卫三畏是美国19世纪著名汉学家,曾在中国工作生活达40年之久。他于1833年到达广州后即投入汉语学习,几年的刻苦钻研终于开花结果,《二十四孝》成为了他的第一篇译作。《中国丛报》是当时最重要的汉学刊物之一,创办于1832年,停刊于1851年,共20卷,基本是每月一期。
“二十四孝”的形成一般被认为是在元代,著名孝子郭居敬首辑《二十四孝》, 收入了虞舜、老莱子、郯子、仲由、曾参、闵损、汉文帝、蔡顺、郭巨、董永、丁兰、姜诗、陆绩、黄香、江革、王裒、孟宗、王祥、杨香、吴猛、庾黔娄、唐夫人、黄庭坚、朱寿昌等二十四人的故事。郭氏首创二十四孝的说法长期以来成为定论,《辞源》《中文大字典》等权威辞书都予以采用。但根据近代以来出土的大量宋代墓葬、壁画、石棺等实物,已有学者指出,二十四孝故事这一系统在北宋时已经广泛地在民间流行开来,其起源则更可以上推到唐代或更早时期。(赵超:《“二十四孝”在何时形成》)无论如何,二十四孝故事对于传统中国血缘宗法社会孝义思想的影响是巨大的,卫三畏正是明确认识到了这一点,所以将之首译为英文。
《二十四孝》的故事分别是:1.《孝感动天》;2.《戏彩娱亲》;3.《鹿乳奉亲》;4.《百里负米》;5.《啮指痛心》;6.《芦衣顺母》;7.《亲尝汤药》;8.《拾葚异器》;9.《埋儿奉母》;10.《卖身葬父》;11.《刻木事亲》;12.《涌泉跃鲤》;13.《怀橘遗亲》;14.《扇枕温衾》;15.《行佣供母》;16.《闻雷泣墓》;17.《哭竹生笋》;18.《卧冰求鲤》;19.《扼虎救父》;20.《恣蚊饱血》;21.《尝粪忧心》;22.《乳姑不怠》;23.《涤亲溺器》;24.《弃官寻母》。这是按照人物年代来排列的,值得注意的是,卫三畏的译文虽然没有完全按照这个顺序,但全文翻译了所有的故事。
总体来说,卫三畏的翻译是相当准确的,在不少字词语句的处理上甚至比后来的译文更好。以顾丹柯的译文(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2010年版)作为比较的对象,试举两例予以说明。先看《行佣供母》:
中文原文:
卫三畏译文:
顾丹柯译文:
这里“欲劫将去”是说贼想强迫江革加入他们的团伙,如卫三畏所译compelled him to go with them and become a bandit,而不是顾丹柯所理解的“想要抢劫母子俩”(wanted to rob them)。如果只是抢劫,江革“泣告有老母在”这句就在很大程度上失去了理据,他之所以哭泣,是因为如果他被贼劫去,母亲将孤单一人无人照顾。卫三畏在这里使用了entreated(乞求),也比顾译told(告诉)恰当得多。在这个生死攸关的时刻,江革一定是经过了苦苦哀求才使“贼不忍杀”。同样,顾译用they were poor, and had not enough clothes to wear来对应“贫穷裸跣”,也显得程度过浅。美国学者乔丹(David K. Jordan)2013年全文英译了《二十四孝》(“The Twenty-four Filial Exemplars”),他把这句处理为 impoverished, naked, and barefoot,可以说是字字对应。卫三畏虽然没有这么做,但他用“极端贫困”(extremely impoverished and reduced),在程度上是恰当的,在这样的情况下,江革行佣供母,使母亲衣食无忧就显得更加难能可贵。
再看第二个例子《扼虎救父》:
中文原文:
卫三畏译文:
顾丹柯译文:
根据顾译,杨香“掐住了老虎的脖子”(strangled the tiger’s neck)并“杀死了老虎”(the tiger fell to one side and died),这对于一个年仅14岁的孩子来说是难以想象的。事实上,根据中文原文,老虎只是“靡然而逝”,也就是在杨香的打击之下垂头丧气地跑开了,卫三畏的译文“The beast let the prey fall from his teeth and fled”较好地体现了这层意思。再比较乔丹的译文“The tiger left in defeat”,也是说老虎“跑开了”(left),而且是“在失败的状态下”(in defeat),这就更好地表达出了“靡然”的面貌。
当然卫三畏的译文也偶有失当之处。如《刻木事亲》这则故事讲汉朝丁兰幼丧父母,不能奉养,于是刻木为像每天祭拜。但“其妻久而不敬,以针戏刺其指。”这一句卫三畏翻译为:“For a long time his wife would not reverence them, but one day, taking a bodkin, she in derision pricked their fingers.”“久而不敬”的意思是原先是敬的,但时间长了就不敬了。卫三畏的译文处理为“一直不敬”(For a long time his wife would not reverence them),偏离了原文。相比之下顾丹柯的处理则相当到位:“At first, his wife was quite respectful to the carved parents, but gradually, she became impatient and disrespectful, and pricked the fingers of the statuettes.”乔丹的译文同样是准确的:“His wife began after a time not to revere them. One day she took a needle and pricked their fingers in mockery.”
二
三
卫三畏的译文前有一段说明文字,首先指出孝道是中国道德哲学的第一要义,所谓“天地之性,人为贵。人之行,莫大于孝”(《孝经·圣治章》)。接着卫三畏说明了孝道对于青少年的极端重要性:“这是从现实生活中汲取的道德教训和智慧结晶,具有感动天地和洗涤人心的作用,孩子们从小就被教育去学习和模仿。我们不是有句格言吗?从小偷针,长大偷金。(Just as the twig is bent, the tree is inclined.)小时候受到的影响会产生终身的影响。”确实,孝为百善先,中国人对此的重视是无与伦比的,从这些故事的广泛流传就可以看出来。随着二十四孝的影响,后代不仅出现了“二十四孝图”,还出现了“百孝图”“二百四十孝图”等,形成了庞大的孝教模范系统。
但卫三畏也注意到这些故事中某些不近情理甚至荒唐(ludicrous)的成分,他虽然没有明确指出具体是哪一或哪几则,但这无疑是一个深刻的见解。这不能不让我们想到鲁迅的《二十四孝图》,在这篇名文中,鲁迅指出,有些行为是可以勉力仿效的,如“子路负米”“黄香扇枕”“陆绩怀橘”之类,但“哭竹生笋”“卧冰求鲤”就比较可疑,而最令人不解,甚至于发生反感的是“老莱娱亲”和“郭巨埋儿”。对于后者,鲁迅联系自己的生活经历讽刺道:“我最初实在替这孩子捏一把汗,待到掘出黄金一釜,这才觉得轻松。然而我已经不但自己不敢再想做孝子,并且怕我父亲去做孝子了。家景正在坏下去,常听到父母愁柴米;祖母又老了,倘使我的父亲竟学了郭巨,那么,该埋的不正是我么?如果一丝不走样,也掘出一釜黄金来,那自然是如天之福,但是,那时我虽然年纪小,似乎也明白天下未必有这样的巧事。”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孝是人的天性,动物尚有反哺、跪乳的行为,何况是人?同时古代聚居的形式和生存、生产的方式也构成了中国人重视家庭血缘关系的社会习得性条件。儒家根据这些情况提出“夫孝,德之本也”(《孝经·开宗明义章》)的理论,作为齐家、治国的根本原则,无疑具有合理性。但过犹不及,真理往前一步就是谬误。二十四孝故事中所夹杂、渗透的一些愚孝乃至于反人性的成分,如郭巨埋儿孝母、庾黔娄尝粪孝父等,与现代精神格格不入,是必须予以批判的。
鲁迅是“五四”反传统的骁将,而且他写这篇文章也已经是近一百年之后了。卫三畏当时显然无法具有这样的批判精神,而是以一种外国人的宽容态度推测这类故事之所以被接受,是因为它们都来自民风淳朴的古代,像郭巨那样的普通人只是在困窘的情况下出于真心才做出如此极端的行为。确实,二十四孝故事都是元代以前的,特别集中在春秋(5则)、汉朝(6则)、晋朝(5则),在卫三畏看来,由于年代久远,这些古代孝子的行为就更加具有了楷模的力量。
卫三畏后来在其代表作《中国总论》(The Middle Kingdom,1848年初版,1883年修订版)中论及《二十四孝》:“在中国,孝处于德行与义务的最前列,……这一社会道德始终被高度赞扬,也被以训词和范例的形式对儿童和青年进行反复灌输,劝其遵行。中国的著作家编写出故事来阐明孝顺会有好结果,不孝则会遭殃;这些故事被送到青少年手中,还有图画解说,甚至配上诗句。这一类小儿书有一种称为《二十四孝》,是此类主题中最流行的一种。”其后他又抄录了《啮指痛心》《百里负米》《戏彩娱亲》《卖身葬父》《刻木事亲》《埋儿奉母》《哭竹生笋》《恣蚊饱血》八个故事,译文和在《中国丛报》上的完全一样。
三
卫三畏对于《二十四孝》的翻译显然受到了同胞裨治文(E. C. Bridgman)的影响。裨治文是《中国丛报》的创办人,也是主笔之一。他在《中国丛报》第4卷第8期(1835年12月)上介绍了《孝经》并进行了全文翻译(“Heaou King, or Filial Duty”),这是最早的英文全译本。此前的西文《孝经》译本只有1711年卫方济(François Noël)的拉丁文本以及1779年韩国英(Pierre-Martial Cibot)的法文本。裨治文的译介文章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简要概述《孝经》成书的历史背景、历代版本、主要思想;第二部分是对《孝经》所有18章内容的翻译;最后一部分简要阐释了文本中的一些重要概念,如“先王”(ancient kings) 、“三才”(three powers)、“天道”(Heaven)等。
《孝经》记载了孔子向曾参讲述孝道的言论,是中国古代孝义思想的总纲,在历史上具有其他典籍无可比拟的特殊地位,其所宣扬的忠孝思想形成了中国传统社会的主流价值观念和基本道德规范,被普遍认为是人伦之至理。《二十四孝》则是对《孝经》经义配以案例进行阐发的民间读本,是对普通民众进行孝道教育的普及性教材,影响深远,可谓妇孺皆知。正如鲁迅在《二十四孝图》中所说:“那里面的故事,似乎是谁都知道的;便是不识字的人,例如阿长,也只要一看图画便能够滔滔地讲出这一段的事迹。”可以说,《孝经》与《二十四孝》是源与流的关系,《孝经》是《二十四孝》的指导思想和理论根据,而《二十四孝》则是《孝经》的具体实践和成功范例。
既然裨治文已经翻译了《孝经》,卫三畏接着翻译《二十四孝》也就顺理成章了。从性质上看,《二十四孝》是蒙学读物,《孝经》虽然是“经”,但因为文字平易、篇幅短小,很早就被当作蒙学课本。据记载,中国历史上最早设置《孝经》课的是西汉的宣帝,地节三年(公元前67年)他颁布诏令,要求在郡县乡学皆置《孝经》师一人。(《汉书·宣帝纪》)唐宋时期《孝经》的地位更加显著,天宝四年(745年),唐玄宗以八分隶书书写《孝经》并刻石立于太学,这块书法工整、结体庄严的巨大石刻(《石台孝经》)现存西安碑林。降至清代,虽然是满族统治者,但他们入主中原之后很快将《孝经》引入蒙学,使之成为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
1835年,裨治文在翻译《孝经》之前,还翻译了《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这三部著名的蒙学读物,发表于《中国丛报》第4卷第3—5期(1835年7月—9月),在英语世界实有开创之功。实际上,《三字经》《千字文》中含有不少孝道教化。比如《三字经》中的“首孝弟,次见闻,知某数,识某文。”裨治文的译文是:“First, practice filial and fraternal duties, next, see and hear, understand certain numerical classifications, and certain branches of science.”另外如“香九龄,能温席,孝于亲,所当执”,裨治文的译文是:“Heang in his ninth year could warm his parents’ bed. Duty to parents, ought carefully to be maintained.”这里的“香”就是《二十四孝》中的后汉黄香:“年九岁,失母,思慕惟切,乡人称其孝。躬执勤苦,事父尽孝。夏天暑热,扇凉其枕簟;冬天寒冷,以身暖其被席。太守刘护表而异之。”黄香不仅孝行卓著,而且博通经典,后来官至尚书令。
裨治文对于蒙学读本高度重视,这无疑也影响了卫三畏。蒙学读本也称“蒙养书”“小儿书”,是专为学童启蒙教育所编。这类书籍在中国历史悠久,见于著录最早的当推《汉书·艺文志》所载《史籀》15篇,旧谓出自周宣王时太史籀之手,实则应该是春秋战国时代的秦人作品。汉魏六朝时期蒙学书籍的编纂达到了一个高潮,但很可惜这些蒙书大多没能保存下来,至今完整可见的只有《急救篇》和《千字文》。就影响来说,《千字文》和后来的《三字经》《百家姓》最为人所知,合称“三、百、千”。裨治文在一年之内将这三部书全部翻译成英文,固然是因为它们文字比较简单(裨治文称之为toy-book),更重要的还是出于对这类读本的重视。卫三畏通过蒙学进入汉学,不失为一条捷径。通过翻译《二十四孝》,他不仅可以了解中国人“生民之本”(《孝经·丧亲章》)的思想,也得以窥见中国的童蒙教育,可谓一举两得了。
最后值得关注的是,“孝”这个概念如何翻译成英文。现在普遍的译法是filial piety。顾丹柯将《二十四孝》译为“Twenty-four Stories of Filial Piety”, 乔丹将第一个故事《孝感天地》的标题译为 “The Feeling of Filial Piety Moved Heaven”,都是眼前的例子。但这样的翻译值得商榷。当代著名汉学家罗思文(Henry Rosemont)与安乐哲(Roger T. Ames)指出:“汉字'孝’原是一个头发花白老者('老’)与一少儿('子’)组合的高度象形字。就像其字形所显示的那样,表老少之爱敬尊威。理想来说,每一代都通过模仿上代(appropriate conduct)之义教诲下一代,从而让家庭充满无保留的爱与归属感。'孝’传统上被译为'filial piety’。就'pious’的'虔敬’之义,该翻译并不完全是误读,因为《孝经》当然提倡'敬(从)’(deference)。但儒家'敬(从)’(defer)的是此世的死生之人,并非通常与亚伯拉罕传统相关的那些存在于另一超验世界的宗教形象。另外,'piety’常带有某种自谩欺伪性,而儒家'孝’并没有这种东西。因此,我们认为,最好将之翻译为'family responsibility, family deference, family feeling’ 或'family reverence’。”(《生民之本:〈孝经〉的哲学诠释及英译》)从这一结论来看,卫三畏将“孝”译成filial duty是颇为合理的,duty的意思和responsibility相当接近。
(本文为北京外国语大学双一流建设项目“多语种翻译教学理论与实践”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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