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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新刊 | 刘铮:吴宓与卡罗尔

编者按

刘铮(乔纳森)就历年所得现代名家旧藏西文书,已成系列,在《读书》已经发表好几篇。这篇吴宓与卡罗尔,也是由网络购书所得,由吴宓的批识,一步步稽考追索,钩沉佚文,得窥其心曲。

吴宓与卡罗尔

从吴宓手批本《大街》说起 

文 | 刘铮

(《读书》2024年5期新刊)


二〇二三年七月的一天,我如常在旧书网上“闲逛”,看到一部绿色封面的精装本英文小说,为美国作家辛克莱·刘易斯(Sinclair Lewis)所著《大街》Main Street。书前的空白页上,有黑色钢笔写就的英文批语,工工整整,写满一页。由于《大街》这书实在太常见——“满大街都是”——起先我未甚留意。忘了过了多久,也许是当晚,也许是第二天了,又想起那页批语,找出再看了看。愈看愈觉此读者绝非凡品,到第五段,Chinese(中国的)一词跃入眼帘——原来,这是位中国人写的。再辨认书名页上钤的那枚白文印章:“吴学淑印”。吴学淑,不是吴宓先生的长女吗?莫非此书与吴宓有关?遂将书订下。
左:吴宓旧藏《大街》封面;右:《大街》书目页钤吴学淑印
收到书后,发现不只有那页批识,内文从头到尾尚有多处红笔划线和黑钢笔眉批、旁批。简短的批语,有英文写的,也有中文写的。我搜集来不少吴宓墨迹的图片,做了一番比对,尤其是英文笔迹的比对,确认这部《大街》上的批语均为吴宓所写。整页的批识,笔迹风格最接近吴宓一九三二年写给赵萝蕤的一封英文信(见方继孝著《碎锦零笺:文化名人的墨迹与往事》),几乎说得上一望即知。

《大街》书前空白页的吴宓题识

据《吴宓自编年谱》,从一九二一年九月起,吴宓在东南大学讲授四门课程,其中“英国小说”一课,“全学年讲读小说四部”:哥尔斯密《威克菲牧师传》、简·奥斯丁《傲慢与偏见》、狄更斯《大卫·科波菲尔》和萨克雷《名利场》。到一九二五年,吴宓就任清华国学研究院主任,并在清华西洋文学系任教。他在当年四月十五日的日记中写道:“下午授'英文小说’(二小时)。书如下:1.Tom Jones。2.Vanity Fair。3.Pride and Prejudice。4.Richard Feverel。5.Old Wives’ Tale。6.Main Street。”这六部书中,两部与一九二一年所授相同,即《名利场》与《傲慢与偏见》,所不同者,为菲尔丁《汤姆·琼斯》、乔治·梅瑞狄斯《理查·弗维莱尔的苦难》The Ordeal of Richard Feverel、阿诺德·本涅特《老妇谭》和辛克莱·刘易斯《大街》。前五部均是英国小说,唯有《大街》为美国小说。据此可知,至迟在一九二五年,吴宓已读过《大街》,并对其甚为推崇,将这部五年前才出版的小说视同名作,选入课程,供学生研读。

《大街》初版于一九二〇年十月,吴宓批识的这册《大街》为一九二二年十一月第三十一次重印本。这意味着,吴宓一定是在一九二二年十一月至一九二五年四月期间批阅此书的。从常情推断,当在一九二三年或一九二四年。

《大街》初版封面(来源:wikimedia.org)

《大街》这部小说的女主人公卡罗尔是一位有朝气、有干劲的女性,她大学毕业后曾在大城市工作,后来嫁给了乡村医生肯尼科特,跟随丈夫到美国中部的格佛草原镇生活。与她想象的田园生活不同,这个镇子丑陋寒碜,居民多数狭隘、保守、庸俗、自满。卡罗尔想在镇上做点什么,打破滞闷的空气,对落后的环境加以改造,可处处碰壁,一事无成。她伤心失落,选择了出走。但与易卜生的娜拉不同,卡罗尔出走后又回来了。

辛克莱·刘易斯的家乡索克镇(Sauk Centre),《大街》中格佛草原镇的原型(来源:wikimedia.org)

我们来看看吴宓批识是如何评价《大街》的。需要说明的是,英文批识中有些句子是缩略、不完整的,汉译为求句意完整,稍有增补:

'Main Street'——the american 'Madame Bovary'. Difference between the American & the French Novel: Chiefly, the Moral point of view, the total & sane view of life VS Ruthless realism. A more general picture of society VS strict & artistic treatment of a single episode or idea. Cf. George Eliot's 'Middlemarch'.

'Main Street'——the modern 'Don Quixote'. The conflict between the Ideal ( Carol Milford) & the Real (Gopher Prairie). Dr. Kennicott=Sancho Panza. The disillusion is not complete, and therefore not disheartening (See p.451, π.4)

'Main Street' signifies American Provincialism (cf. 'Middlemarch') and other typical American traits. The Merits and Defects of the American people shown. (Puritanism + Frontier spirit). Representative of an entire great Modern nation. Truths of its descriptions.

In a way Carol Kennicott illustrates the life of every man & woman. 'Main Street', a lyric poem in prose.(Cf. 'The Old Wives' Tale') The career & experience of an aspiring idealist.

A suggested Chinese parallel. Personal opinions & comments: Difference between chinese girl students and Carol Kennicott, due to (1) Tradition & customs (2) national character.

The political & social opinions in 'Main Street'——not seriously maintained: the point view of Human nature & character. Contrast 'The Patrician'. Carol represents the liberal, a little radically inclined.


附参考译文——

《大街》——美国版的《包法利夫人》。美国小说与法国小说之差异:主要在道德视点方面,完整、健全的生命观 VS 无情的写实主义。更普遍的社会图景 VS 对单一情节或观念做严格的、艺术化的处理。参乔治·爱略特的《米德尔马契》。

《大街》——现代版的《堂吉诃德》。理想(卡罗尔·米尔福德)与现实(格佛草原镇)之间的冲突。肯尼科特医生=桑丘·潘沙。理想并非完全破灭,因而并未心灰气沮(见第451页第四段——按,即《大街》结尾倒数第二段)。

《大街》着重写了美国人的村气固陋以及其他典型的美国式特征。美国人的长处和短处均得以呈现(清教主义与边疆精神)。整个伟大的现代国家的典型。其描述的真实性种种。

在某种意义上,卡罗尔·肯尼科特这个形象展现了每个男人和女人的生命。《大街》,是散文写就的抒情诗(参《老妇谭》)。一位有抱负的理想主义者的事业与经历。

想到一个可与中国对照的地方。个人观点与评价:中国的女学生与卡罗尔·肯尼科特之间的区别,(1)由传统与习俗差异所导致;(2)由国民性差异所导致。

《大街》中的政治观点与社会观点——并未正儿八经地加以表述:人性的、性格的视角。对比《贵族》(按,指高尔斯华绥的长篇小说,出版于一九一一年)一书。卡罗尔代表自由主义者,不过略有偏颇。

我们看到,对《大街》吴宓首先从比较文学的视角加以观察,一是将它与《包法利夫人》相提并论,这是因为二者都写了爱幻想的女性在乡下生活中的苦闷,但吴宓也指出它们在道德观念和艺术手法上存在差异;二是将其与《堂吉诃德》相提并论,这是因为二者都写了有理想主义倾向的主人公在现实中受挫的故事,吴宓将卡罗尔比作堂吉诃德,是别具只眼的,可将肯尼科特医生等同于桑丘·潘沙,则似乎不是很有说服力,因为肯尼科特医生在书中完全不是一个喜剧角色。

一九九一年版电影《包法利夫人》剧照(来源:wikimedia.org)

接下来,吴宓强调了小说对美国式 provincialism 的刻画的典型性。Provincialism 是个意涵丰富的词,如果只以两个或四个中文字对应,总会遗落点什么。它指乡下习气、外省做派、地方主义、狭隘陈腐、颟顸粗俗、故步自封......稍后我们还会看到,provincialism 是吴宓对《大街》一书评价的关键词,在不同场合发表的论议中都曾齿及。

吴宓还提到卡罗尔可与新文化运动时期的中国女学生相对照,这是因为她们都不满于周遭保守落后的社会环境,同时,她们的思想也一样单纯稚昧。而由于传统、习俗以及国民性的巨大差异,二者在各自环境中的际遇、应对、表现会有所不同。

吴宓对《大街》的写作不吝赞词,至称它为“散文写就的抒情诗”。这一评价未必是不恰当的:尽管在刻画乡镇鄙陋粗俗时,辛克莱·刘易斯更多采用的是讽刺手法,让人很难联想到诗,但《大街》其实尚有一大特色较少为人提及,那就是书中有不少“闲笔”,看似与情节主干无甚关联,却相当好地表现了人物关系,也烘托了小说气氛。如第十五章,写卡罗尔随丈夫出诊,见识了医生在处理杂症时大刀阔斧的果决作风以及精湛的医术,对丈夫的爱中加入了一缕敬。后来二人驾马车回程,遇上大风雪,那段描写极精彩——大自然是狂虐的,而人与人之间的情感,却如炉火烘烤后的雪水,细流交融。这一章确有诗的韵致,如吴宓所评,是“散文写就的抒情诗”了。

《大街》正文首页的吴宓批注

总的说来,吴宓的这段批识是很有见地的,其在文学上的湛深修养亦有体现。尤可留意的是“卡罗尔展现了每个男人和女人的生命”这一提法。在《大街》结尾,卡罗尔正视自己的失败,她说:“也许我的仗打得不够漂亮,但我忠于自己的信念。”吴宓在这样一位女性追求、幻灭、直面痛苦的生涯中看到了人的普遍境遇的缩影。这一观察相当深刻,道人所未道。

《大街》一书一定给吴宓留下甚深印象,嗣后在他的文字中,这部小说多次被提及。

一九二六年,清华学校建校十五周年,《清华周刊》推出“清华十五周年纪念增刊”。此增刊中有吴宓的一篇文字,题为《由个人经验评清华教育之得失》。吴宓在文中对美国国民性做了痛烈批判:

美国人以重实际而轻理想之故,又以实行民主政治,注重平等之故,其弊则凡百设施,均带商业性质。纯粹之学者,不受尊礼,出众之天才,时受裁抑。而美国人之性行,又不免(一)识见狭隘(Provincial)与(二)行事拘囿(Conventional),以同乎流俗,合乎污世为方针;(三)注重物质(Materialistic)而与精神隔膜——即其著书立说,亦不免此病;(四)视职业过重,教育亦职业化,不求综合一贯之人生观,只设职业指导,成功要术;(五)于金钱,多积货财,贪墨无厌;(五)耽安逸,尚奢侈(Comfort and Luxury);(六)日夕劳忙活动而不休息,于是无思想之暇时(Leisure),无精神之幸福;(七)但言方法而不问目的,推之则为但事积聚而不能享用,但计数量而不问品质,但务宣传而不思改良。以上皆美国人性行之最显著者。又注重标准齐一,故通国到处皆然。Main Street一书,描摹最佳。全美国皆Main Street也。或曰,清华园亦Main Street,不特'北院’一隅而已。此虽谑言,而清华大多数毕业生及学生,其性行恐不免有如以上所言者。……


值得注意的是,吴宓历数“美国人性行之最显著者”,提到的第一条即“识见狭隘”(Provincial),这与他在《大街》题识中着意指出的 Provincialism 是一致的。后面更直截了当地揭出《大街》一书,认为这部小说对美国国民性“描摹最佳”。《大街》出版后风行一时,Main Street 一词亦作为流行语被收入各类辞书。陆谷孙主编的《英汉大词典》对该词释义第三项谓:“以狭隘乡土观念和实利主义为特征的地方(或环境)。”(第二版第1159页)吴宓说“全美国皆 Main Street 也。或曰,清华园亦 Main Street”,用的正是这一义项。
一九二三年发行的美国默片《大街》宣传海报(来源:wikimedia.org)
事实上,吴宓在《由个人经验评清华教育之得失》中以较大篇幅批判美国国民性,似离题稍远。窃疑他是在课堂讲授《大街》之余,记忆犹新,有感而发。从文章看,是由清华的美式教育谈到美国国民性,再由美国国民性谈到小说《大街》,而从其思路来说,未尝不可能是反过来,由小说《大街》想到美国国民性,再由美国国民性想到清华的美式教育。总而言之,《大街》在吴宓思想上烙印之深,是不难由此窥知的。

一九二八年五月,《学衡》第六十三期刊出吴宓翻译的《穆尔论现今美国之新文学》,作者穆尔(Paul Elmer More)系与白璧德同调的美国“新人文主义”批评家,亦为吴宓终生服膺之师长。穆尔在文中对辛克莱·刘易斯及《大街》等作品颇多贬抑,但这一保守主义批评者的论调未必为译者吴宓本人所赞同。

一九三〇年十一月,辛克莱·刘易斯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且由于他是美国第一位获此奖的作家,消息一出,世界文坛皆起震动,中国也不例外。当时中文报刊刊发的消息、评论中,颇有认为辛克莱·刘易斯的文学成就其实不高、有点配不上诺贝尔文学奖者。倒是胡风的《一九三〇年诺贝尔文学奖金得者——辛克莱·刘易士》(署名张光人)一文认可这位小说家。文中称:“新兴美国文学底特色,在于把美国新起的布尔乔亚社会底概观、习惯、态度,以及日常生活里面所有的现象,批判地现实地处理这一点,把这个特点发挥的最为鲜明的是辛克莱·刘易士。”

辛克莱·刘易斯童年时期位于索克镇的家(来源:nytimes.com)

一九三〇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吴宓主编的天津《大公报·文学副刊》发表一文,题为《获得一九三〇年诺贝尔文学奖金之美国小说家辛克莱路易斯》。虽未署名,但稍籀绎,即可知其必为吴宓所撰(沈卫威先生曾在《〈大公报·文学副刊〉与新文学姻缘》一文中指出:“事实上,在副刊的文章中,前期不署名多是吴宓本人的......”)。或许有人会提出疑问,此际吴宓正在英国游学,何以会在国内发表文字?事实上,与此文在同一版面刊出的,正是署名吴宓的《欧游杂诗·牛津雪莱像及遗物三首》。据《吴宓日记》,吴宓当年十月十一日抵牛津,此后待了三个月。吴宓参观牛津古迹,瞻雪莱像,赋诗并加详细长注,定稿想来在十月下旬至十一月初。而辛克莱·刘易斯获奖在十一月三日,吴宓自有时间写出述评文章,与其咏雪莱诗一起,寄回国内刊布。这篇论辛克莱·刘易斯的文字向无研究者引及,下面录与《大街》相关的两段如下:

路易斯氏自发表其杰作《大街》(Main Street)后,享大名文坛者迄今恰十年,而春秋方盛,名著迭出,为写实派之巨擘。其所作书,多写他人之所未写,写世人之所不能写,新辟蹊径。而对于一般美国之思想生活,描写尤彻底。美国作家之得诺贝尔奖金者尚未有人,而以路氏首开记录,夫谁曰不宜。

.....至一九二〇年而其杰作《大街》Main Street出,立刻风行全国。销行之广,再版之速,为作者所梦想不到。美国人几于人手一编。凡识字之徒,莫不娓娓谈《大街》也。此书以一医生之妻 Carol 及其夫 Will Kennicott 为主角。以 Gopher Prairie 一地为背境,描写美国西中部乡镇生活之狭陋。其地惟有一“大街”,容一福特摩托车(按,此处之摩托车即 motor,指汽车)过。处此镇者,蠕蠕然活动于此街。其思想之平凡,见识之浅陋,趣味之狭小,在旁人视之,到处可鄙可笑。而彼等乃麻木无知,无从启发。Carol 在女学生年代,本有提倡文艺改良社会之心志,乃嫁此医生后,意志逐一销磨,碌碌一生,事夫育儿以终。周遭庸俗之空气,将人包围,不能摆脱。盖此镇上非无头脑较敏锐之人,惟头脑敏锐,则与庸俗格格不相入,感到无限痛苦。必与庸俗者同化为庸俗、与麻木者同化为麻木,销声匿迹而后可也。作此书者之意,以为此“大街”之长乃不可以道里计;引而长之,可通达美国全境。美国到处有此“大街”,此“大街”之文化实代表美国最普遍之文化。福特摩托车,德律风,柯达克,留声机,电影,沙发,马克·吐温全集,一般之美国文明,除此以外,所余无几。哀哉。故路氏于此书中不特对于美国乡镇之 provincialism 尽其冷嘲热讽之能事,实对于美国现代文化深致不满,具有提高之之热诚焉。

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的明尼阿波利斯(Minneapolis)街景(来源:wikimedia.org)


文中有二处与吴宓以往观念吻合:“美国到处有此'大街’,此'大街’之文化实代表美国最普遍之文化”,即《由个人经验评清华教育之得失》中所谓“全美国皆 Main Street 也”。“美国乡镇之 provincialism”,则与吴宓手批《大街》题识中所谓 American Provincialism 及《由个人经验评清华教育之得失》中所谓“识见狭隘”(Provincial)同。

吴宓在此文中对辛克莱·刘易斯作品做一总评,谓:“通观路易斯之小说,其最高本领在讽刺。但其书主要之宗旨则不在讽刺个人,而在讽刺包围此个人之社会的势力。”这一判断是准确的。在我读过的《大街》论评中,以卡尔·范·多伦(Carl Van Doren)所写最警辟深刻,他说:“卡罗尔·肯尼科特,与格佛草原镇之无端丑陋、古板拘执而又沾沾自喜相抗争,虽终不得不屈服,然实不失为一女豪杰。她的不满,不是自寻烦恼,而是卓然品质。格佛草原镇才是那反面人物。”The American Novel:1789-1939. NewYork:Macmillan, 1940, p.305)

关于辛克莱·刘易斯的艺术特色,吴宓写道:“......路易斯虽是一小说家,但彼不过偶用小说之工具,借小说之形式以发表其见解言论。其小说严格言之,不是小说,但是有具体例证之讽世论文而已。......其书无有故事,无有情节,无有结构,但为一大堆琐碎平凡之事情连串而成。此即所谓新主真写义(New Realism)之作风。路易斯文笔平庸,以之比英国现代小说家如 Virginia Woolf,则文笔之细致,命意之深远,不逮远甚。但其描写,几于照相写真一般精确,细小猥琐,莫不惟妙惟肖。亦属难能可佩。以平庸粗率绝不出色之文笔,写平庸粗率绝不出色之人物及其生活,关于此点,彼确能代表美国及美国作家。其得诺贝尔奖金宜也。”

左下:获诺贝尔文学奖后的辛克莱·刘易斯,1930年;右上:参与阿尔弗雷德·诺贝尔(Alfred Nobel)诞辰一百周年纪念活动的四位诺贝尔奖得主,从左至右分别为:辛克莱·刘易斯(Sinclair Lewis)、弗兰克·凯洛格(Frank B. Kellogg)、阿尔伯特·爱因斯坦(Albert Einstein)、欧文·朗缪尔(Irving Langmuir),1933年(来源:wikimedia.org)

应该说,吴宓的《获得一九三〇年诺贝尔文学奖金之美国小说家辛克莱路易斯》绝非寻常通讯可比,而是一篇有见地、有心得的文艺批评。同时的其他中文评介文字,殊不足与其相提并论。

在后人整理的吴宓讲义《文学与人生》中,有一份“《文学与人生》课程应读书目”,系吴宓为一九三六至一九三七学年编选的。该书目开列一百多种书,其中唯一的美国小说就是辛克莱·刘易斯的《大街》,除英文版外,还提供了杨历樵(白华)译《大街》(天津大公报社一九三二年版)的版本信息。可见吴宓对《大街》一书的看重未尝稍变。既然如此看重,他将自己手批之《大街》给女儿吴学淑读不就顺理成章了吗?更何况《大街》以青年知识女性为主角,无疑很适合曾就学于燕京大学和西南联大的吴学淑阅读。

吴宓之看重《大街》,在艺术上自有其充足依据。可我们不妨再追问一句,他如此推崇这部小说,会不会还有什么私人理由?我猜,吴宓是在小说女主人公卡罗尔的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影子,因而有惺惺惜惺惺之感。为什么这么讲呢?首先,吴宓在题识中称《大街》为现代版的《堂吉诃德》,如此则卡罗尔相当于女版的堂吉诃德,而我们知道,吴宓曾在诗中将自己比作堂吉诃德,钱锺书在评《吴宓诗集》时也称吴宓与“新文化运动”相抗如堂吉诃德之大战风车——吴宓与卡罗尔,多多少少都带点堂吉诃德气质。而吴宓评价卡罗尔为“一位有抱负的理想主义者”,正不无夫子自道的意味。其次,我们看《大公报·文学副刊》那篇长文,吴宓写道:“周遭庸俗之空气,将人包围,不能摆脱。盖此镇上非无头脑较敏锐之人,惟头脑敏锐,则与庸俗格格不相入,感到无限痛苦。必与庸俗者同化为庸俗、与麻木者同化为麻木,销声匿迹而后可也。”在此,因周遭庸俗之空气而感到无限痛苦,实不仅为小说情节而发,而是吴宓出于自己的精神苦闷,慨乎言之了。卡罗尔的抗争,卡罗尔的苦楚,吴宓感同身受,必有甚深共鸣,乃至与这位女性认同。吴宓题识中有所谓“卡罗尔·肯尼科特这个形象展现了每个男人和女人的生命”,在他心目中,自己正是这“男人”中之一员。他对《大街》如此推重,恐怕其深层原因亦在此。

说实话,当初买下这部书,何曾想到,可由吴宓的批识,一步步稽考追索,钩沉佚文,得窥其心曲?或许这就是书的馈赠,也是书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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