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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方言,才懂得文学

文学是语言的艺术,语言是文学的工具。如果没有工具,也就无法创造文学。然而,文学中的语言却是多种多样、多姿多彩的,并不是说只要有了语言,就一定会有杰出的文学作品,因为文学还得靠语言来组织,这就是“艺术”。就中国来说,有现代汉语,有古代汉语,不要以为今天的文学创作一定要用现代汉语,有的文体如辞赋、旧体诗词,还要故意以文言追求雅致、讲究用典等。按照索绪尔普通语言学理论,“语言”是已经成为了规则的一些现象,而“言语”则是仍然流行在民众生活里的用语,文学显然是来自于“言语”,而不是来自于“语言”。作家在从事文学创作的时候,多半是运用“言语”而不是“语言”。当然,文言文和典故也不全是死的。因此,我们要读懂文学作品,包括现今的文学作品,许多时候还必须从语言入手,特别是从“言语”入手,方才可以真正地懂得文学。而一个地方的方言土语,显然是属于“言语”的范畴,而不是属于“语言”。

著名学者罗念生出生地离本文作者之一的邹建军老家大约15公里,所以读他的作品感到一种格外的亲切。最近读《罗念生全集》(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九卷,偶然之间发现一个问题,并且与语言特别是方言有关。这一卷,共收录罗念生先生一部回忆录——《关于朱湘》,三部散文集——《希腊漫话》《芙蓉城》和《拾遗》,一部诗歌集《龙涎》。《龙涎》是曾经出版过的一部诗集,是诗人一生中唯一的诗集,共收录了早期诗作共43首,虽然标题是有44,但排列第1的是“自序”,而“自序”不能算是诗作。那么编号为第40的《鳝》,其实是第39首。此诗在诗集里相当特别,表现了诗人对于鳝鱼的喜爱,讲述了一个爱鳝人因为“抱儿黄鳝”而失去生命的故事。其中有这样的诗行:“我也不爱蝌蚪与金鳍,/单爱一种曼长的鳝鱼:/可是我不爱吃大的白鳝,/任凭你说它怎样可餐;/那钻泥的黑鳝我更不高兴,/任凭你说它怎样补人;/我最爱那金黄的高贵的颜色,/那苗条的身腰,/像柔韧的‘骨肋’,/它生来爱水,水就是它,/从来不带上一点泥沙,/它的性子很是驯良;/驯良得像是一位女郎;/只怪它一身太是光滑。”(《鳝》,《罗念生全集》第九卷,第355页,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这样一些的诗句,从思想情感到艺术表达,似乎都没有问题。可是到了诗要结束的时候,却发生了问题:“人家说他气运稀罕,/偏偏逢着那‘抱儿’黄鳝!/他从此相信鳝鱼啮人!/见到那东西就该掉魂。/临死时节他断不了气,/一声黄鳝他就昏迷。”(《鳝》,《罗念生全集》第九卷,第356页,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这里的诗句也没有问题,还因为具有一些传奇性而让人思考。问题在于诗后对“抱儿”的注解:“养子。”(《鳝》,《罗念生全集》第九卷,第357页)根据本人在那个山区生活了15年的经验,发现这个注解是不对的。前几天,我还专门电话请教仍在老家生活的兄长,也证实了我的怀疑。他说“抱儿”是黄鳝的一种,并不是因为它是养子,而是因为它身体的强大以至于凶猛,所以才会咬人让人失去生命。而为何叫这种黄鳝为“抱儿”,也许是看起来它的肚子比较大,身体也比较修长,人们误以为它身怀有子,所以叫“抱儿”。而它之所以厉害,也许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后代,敢于与敌人进行生死之斗。这样的说法,也印证了我小时候的印象。本书的编者,为何以为“抱儿”为抱养的儿子即“养子”,也不得而知,也许纯粹是一种望文生义,而没有到当地进行调查与了解。“抱儿”这种说法,只是当地的方言或土语,外地人如果没有到过那里,是理解不了的。所以,我们要理解罗念生这首诗,就要了解当地的方言“抱儿”的含义,因为诗的整个结构是说一个人因为鳝鱼而失去了生命,所以“抱儿黄鳝”意象对于理解全诗的思想情感与叙事结构,关系重大。

无独有偶,前不久在读郭沫若早期诗作《凤凰涅槃》时,也发现了同样的问题。郭沫若出生地四川乐山沙湾,离邹建军老家大概60公里。长篇抒情诗《凤凰涅磐》,是以关于凤凰的传说而立意与构思的,说凤凰的生命每五百年一个轮回,到了五百岁的时候,就会自动集香木自焚,复从死灰中更生。当他们在跳进火海的时候,凤凰唱道:“请了!请了!”如果不能理解四川方言,就会将“请了!请了!”理解为凤凰在请他人一同自焚,或者是自己在请自己跳入火海。这样的理解,显然是不正确的。其实,“请了!请了!”只是告别的意思。我们当地人走亲戚家,吃饭之后要准备离开的时候,就会向主人道别,说“请了!请了!”是说“谢谢了”“谢谢了”的意思。可见这是成都以南广大地区的四川人,与亲人们道别时说的一句俗语,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意思。而凤凰在此与过去道别,同时向来与它们送行的其他同类道别,许多人读不懂得这样的方言,所以就读不懂郭沫若的这首名诗。由此可见,不懂得一个地方的方言土语,是一件何其严重的事情!在此想起邹建军老家那一条向西而再向南流了近300公里而入岷江的越溪河,古名为“拥斯茫水”,许多专家对此进行过解读,有的人认为这是古獠人的语言。其实,那个地方是否存在古獠人,也不可知。因为在张献忠杀害四川人的时代并没有什么古獠人,诸葛亮在那里煅造兵器的时候也没有发现有什么古獠人。即使在此之前有所谓的古獠人,他们的语言也不会流传到今天。所以,按照我对当地语言的了解,当是本地人说夏天发生大暴雨的时候,河水上涨而滚滚西流,在群山之间,就像一条条大莽蛇,在山谷间左右摇摆而奔走,所以才留下了“拥斯茫水”这样的古称。也就是说,“拥斯茫水”这个名称,与当地人对于大莽蛇的叫法是相关的,极有可能是一个象声词。

相传唐代大诗人李白名作《将进酒》,我们现在流行的是宋版,后来才发现了唐人抄本,是李白那个时代的原始版本,或者是比较接近李白时代的本子。两相对照,竟发现有九处不同。第一处,“君不见床头明镜白发”;第二处“朝如青云暮成雪“;第三处”天生吾徒有俊才”;第四处“岑夫子,丹秋生”。第五处“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倾”;第六处“钟鼓玉帛岂足贵”;第七处“但愿长醉不用醒”;第八处“古来圣贤皆死尽,惟有饮者留其名”;第九处:诗题为“惜罇空。”我们现在想问的是,宋人为何要改动诗里的九处?他们为什么要多此一举?原因可能是多种多样的。诗题的改动,极有可能是为了美观而大气。我们不敢肯定改动全是因为方言土语不易理解,但“床头”显然是四川土语,比“高堂”更加接近于平民生活。“吾徒”符合当地语言,也更加口语化。“不用醒”在程度上比“不复醒”强烈得多,出于同样的理由,“皆死尽”也更加符合四川人的性格。李白出生于新疆的碎叶城(现属吉尔吉斯斯坦共和国),五岁时才随父在四川绵阳市江油县青莲乡定居。这个地方是典型的盆地气候,一年四季云雾弥漫,到了中午时分许多地方也是云雾满山,伸手不见五指,由此也可以解释“青云”之语的来历。并不是说宋版一定优于唐人抄本,但可以肯定的是,李白原诗中有不少四川方言土语,他采用的多半是一种平民语言。如果我们不了解四川方言土语,对于李白、苏轼、郭沫若这样的诗人及其诗作,也许就会产生曲解,甚至是严重误解。由此可见,了解方言土语对于文学作品的阅读与研究是特别重要的。中国地域辽阔,各地都有自己的方言,也有许多土语,而作家在写作的时候不可避免会使用这样的方言与土语,即使在普通话已经比较普及的今天,以及在遥远的未来,也同样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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