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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接地气的环保,100年前舟山渔民创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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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愁温饱,愁健康。在“仓廪实、衣食足”的当下,环境破坏与污染,已然成为每个中国人不得不面对的难题。但是,套用一句时下流行的句法:当我们在谈论环保时,我们在谈论什么呢?

不少人的第一反应是一大堆的科学数据,这儿空气污染指数超标,那里有毒金属物过高,争论不休,最终只能等待专家出面解决。或许还有人会考虑到法律因素,希望诉诸于法律的权威性和公平性。但是,除此之外呢?我们似乎陷入了一种尴尬的局面:环保如此重要,但我们解决问题的渠道和想象力却异常贫乏。

近期出版的穆盛博(Micah S. Muscolino)的《近代中国的渔业战争和环境变化》一书,所讨论的虽然是历史问题,但是却为这一难题指出一个清晰明确的方向,那就是:地方风俗。

科学和法律的背后,乃是一套去价值的工具理性,它固然涵盖了人之常情,但是更多的时候,它所追求的乃是解决问题的最大功效,注重的是解决环保问题的手段,而非环保自身。与冷冰冰的科学和法律相比,我们的生活却远不是一套数据,或是一系列干瘪的法律条文。我们来自特定的省份,生活在具体的乡村或社区,有着独一无二的乡音,结识着一群特殊的人群……这些活生生的有血有肉的生活内涵,难道不该被纳入到环保问题的考量之中吗?

与我们当前环保方面的窘境不同的是,穆盛博所聚焦的晚清民国的渔业资源开发及鱼类环境保护,却十分地“接地气”。他以舟山渔场为中心的讨论中,就认为仅靠国家立法或者科学方案,并无法代替渔民同乡组织制定的协调舟山渔场的地方安排。“规制舟山渔业利用的制度与渔业移民社群的宗教仪式密切相关。乡土庙宇里受人膜拜的神灵被认为有能力庇佑渔民的安全,使渔民免于海洋灾害和风险。规章制度也和这些庙宇一样,通过协调渔场的使用,保障渔民在这个混乱无序、无法预知的世界里的集体利益。”

这是一种不同于建立在法制和科学基础上的现代环保和资源开发方案,它以地方的宗教仪式为基础,并辅以由此而产生的带有浓郁地方性的规则制度。在这种传统社区中,那些贪得无厌的资源开采者,所受到的并不是法律的制裁,而是来自乡里的道德谴责,地方长老的处罚,甚至来自神灵的深刺内心的恐慌和不安。它在现代人看来或许有悖“科学”,甚或近乎迷信,但却效果明显,极能扼住贪婪的人心,同时守护住生活的环境底线。

从晚清开始,舟山的渔民就供奉当地的守护神——羊府(当然还有其他,如海龙王宫),他们聚集在羊府宫,烧香祈愿,希望获得好天气和丰盛的渔获。“羊府的灵力来自于神仙有能力让渔区在危险和不可预知的环境中获得福祉和安全。渔民崇拜羊府,并祈求羊府保佑发财。作为神力的回馈,渔船用祭品回报他,用戏剧热情款待他。”就像19世纪中期岱山县的《渔汛禁约》所规定的,为了取悦羊府,每一艘渔船都要付出500文铜钱,举办戏剧表演和宴会。若是渔民无端肇事和贪得无厌地滥捕滥捞,那么也会受到相应的处罚,或是向神灵赎罪,或是提供给神灵举办戏剧演出的款项。

除了以神灵为中心的地方宗教仪式,舟山的同乡组织也是不容忽视的力量。因舟山丰富的渔业资源,从福建、温州、宁波、江苏各地而来的渔民蜂拥而至。渔民的众多,最终不可避免地造成了渔业资源开发的冲突。在这个时候,那些同乡组织往往发挥着令人意想不到的协调能力。正如穆盛博所指出的:“从清末直至民国,各同乡会群体的精英领导人也时常会对那些因资源而引起的冲突加以调停,并将暴力维持在最低程度上。当‘两败俱伤’的竞争升级为武力冲突,地方官员有时候也不得不介入。但是官员们还是要依靠渔业公所的领导人来从中协调和维持秩序。在其他情况下,地方精英独立解决渔业争端,调停的结果在事后得到官方的认可。”

同乡组织中的地方精英在舟山渔场开发和保护中所起的作用,类似于杜赞奇在关于华北农村的研究中所指称的“乡绅”。在传统中国,政府的权力只触及县府一级,维持广袤乡土社会的,并不是政府的公权力,而是以“乡绅”(或“士绅”)为中心的地方精英。他们一方面饱含乡土气息,与地方社会有着密切的联系,从而可以凭借在地方的声望,或是在宗族中的领导地位,有效地调解地方社会的冲突,实现地方社会的长治安宁。另一方面,他们又由于自身的资历(曾经仕宦,或者凭借自身的财富,而与当政者联姻),将影响力扩及政府,在地方与政府之间、在乡民与官员之间维持有效的沟通,民意和诉求由此上达。

在舟山的渔业开发中,地方精英成功地编织了与渔民之间的同乡关系网。他们通过建立渔业公所的方式,在渔民大量涌入舟山之际,既维持了地方治安,同时,更为重要的,也为由此而产生的的资源竞争和开发的无序担负起责任。各个不同的渔业公所会在不同的地方神灵庙宇聚集和朝拜,并为那些在风云莫测的海洋环境中不幸遇难的渔民举行丧葬仪式,让他们魂归故里。通过这些公共的宗教仪式,由地方精英主导的渔业公所塑造了一种共同的归属感,凝聚了同乡渔民之间的乡谊和情感。在海盗来袭,或者是外来渔民入侵而造成无序的捕捞状况时,他们往往能够同仇敌忾,以同乡的力量,争取地方资源的有效开发,避免造成竭泽而渔的状况。

穆盛博在书中提及了清末最后几年里黄龙岛渔场上,浙江渔民与福建渔民的一次渔业冲突。冲突缘于福建渔民季节性前往该地捕鱼,造成了当地的宁波和镇海渔民的不满,双方互相指责。冲突最后造成了械斗,双方互有损失。但值得注意的是,暴力争斗发生后,双方并不是直接诉诸官方的力量,而是将情况报告给渔业公所的地方精英。来自浙江黄龙岛上的渔民求助于当地的北洋公所,而福建渔民则将事件报告给八闽会馆。双方的渔业公所互不让步,北洋公所组织了地方民团,以及一个以“龙刀会”为名的自卫组织,而八闽会馆则召开了一个由三千艘渔船代表列席的会议,誓与北洋公所力争到底。虽然冲突最终由官方介入调解方才告终,但双方之间的渔业开发规则却以乡规民约的方式,成为当地的捕捞惯例。

总的来说,晚清民初的渔业开发,为我们展现了一个习焉不察的面向:环境保护和资源开发,并非一定要诉诸法律的公权力和科学的组织规划,相反,以地方风俗介入其中,往往更“接地气”,能够更加灵活地介入具体的生活惯习,从而实现环保与生活的有效对接。

不过,事实上,正如穆盛博在研究中所指出的,到了20世纪30年代早期,地方规章和地方风俗却已不再能够有效制止因争夺有限的自然资源而产生的暴力冲突。一方面,面对着内忧外患的局势,积贫积弱的民国政府希冀通过强有力的方式介入渔场的经营,以征收税务的方式,加大财政收入。由此,冗杂细密的渔业管理机关取代了原本饱含乡土气息的渔业公所,不再是地方乡绅,而是渔业警察,成为了渔场的秩序维持者。另一方面,那些留学归来的知识精英,携科学的权威指导渔业捕捞。在发展主义的刺激下,渔业科学工作者们相信只要有科学和理性的合理指导,渔场自然秩序井然,而渔获也会源源不断。

然而,事实果真如此吗?在政府强力和渔业科学介入的最初年头里,情况似乎如预期所料,渔获增多,税收增加,科学与公权力畅行无阻,有所向披靡之势。但是,随后的种种冲突却遏制了这种乐观。

在1930年代,浙江省台州、温州和江苏省崇明县关于网捕乌贼还是笼捕乌贼的争论中,无论是科学还是政府的公权力,都面临着捉襟见肘的困境。网捕乌贼本是崇明县渔民在舟山渔场的谋生手段,但是南来的台州和温州渔民却以竹编的乌贼笼进行捕捞,将产卵的乌贼悉数捕获,竭泽而渔,破坏乌贼捕捞的自然环境,导致了崇明县渔民的不满。冲突最终引来了浙江省和江苏省政府的关注,甚至还惊动了南京的中央政府。要是在过去,两省的渔民或许可以以此前浙江渔民和福建渔民诉诸地方渔业公所的方式,进行调停和处理,建立相关的乡规民约。但是,敌对的地方派别最终在法庭上升级了对彼此的指控,引发了关于乌贼笼是否合法的持久争论。由于舟山渔场的复杂环境系统,明确而清楚的科学数据几乎难以获得。“江苏的渔业专家发现笼捕乌贼伤害了乌贼产卵,并导致了乌贼鱼种衰竭。浙江省立水产科职业学校则主张,没有数据表明笼捕乌贼比网捕乌贼造成的危害更大。”最终,笼捕乌贼的问题依然没有得到解决,双方的零星冲突一直持续到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

类似笼捕乌贼的事件,在民国还有很多,它们共同展现了不接地气的国家强力和科学组织,在地方环境保护和资源开发中的无效性,以及将问题复杂化的趋向。就像穆盛博在书中所指出的:“民国时期,为了科学管理海洋资源,中国政府为渔业立法,试图制定一个合理且能自上而下一以贯之的指导方针,但事实上,因为无法获得政府渔业法要求的明确的科学数据,因而指导方针难产,渔业争端的解决也变得复杂化,连同法律在内,都陷入了过去的困境中——依靠地方社会关系网和政治关系网(复杂的近代中国行政官僚机构)解决渔业纠纷。在官方处理乌贼纠纷问题上,国民政府对于集权的渴望与其明显有限的行政能力之间出现了一道鸿沟。”

毋庸置疑,这种自上而下的举措,代表了民国政府试图依赖技术知识和官方的规章制度来解决环境问题的努力。但是,这却显然忽视了中国人在处理环境变迁中发展出来的那些富有创造性和适应性的策略。舟山的地方神灵、宗族组织,以及建立在同乡关系网上的渔业公所,在政府的强力和科学的合法性面前,日渐被边缘化。它们被科学“证伪”,为政府收编,在地方环境保护和资源开发中风光不再。但是,问题是,建立了新方案的今天,却依然“沉疴遍地”!地方风俗和生活惯习并没有得到有效尊重,“空降的”科学和政府权力,仅仅有着一套外表光鲜亮丽的躯壳,其实质则空空洞洞。

当前的中国政府与积贫积弱的民国政府已不可同日而语,无论科学的有效性,还是政府的行政能力,都远远超过彼时。但是,随着现代化的推进,环境问题、生态问题、资源开发问题,却有日渐严重的趋势。当我们被这些问题压得喘不过气时,回望历史或是一个明智之举。过往乡土社会的地方风俗,虽然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逐渐流逝,但它们依然残存在中国人日常生活之中。谁也无法否认当下中国存在多样的地方风俗、省籍意识,甚至是多元的宗教信仰,它们理应在一个大谈环保的当下被吸纳进讨论的议程之中。就像穆盛博在书末建议的,“如果中国政府能够认可现有的社会惯习,并尝试将它们导往一个更为持续的发展方向,同时也帮助制定出一些现实可行方案来取代生态破坏活动,那么中国政府的环境政策有可能会被证明更为有效”。

我们期待一个更“接地气”的环保方案,期待着日常生活与环保的有效对接。

《近代中国的渔业战争和环境变化》,【美】穆盛博著,胡文亮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15年7月第一版,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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