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几位喜好乡音村语吾声的学友,畅聊“和光同尘”各自感悟。
窃以为:1.在《道德经》出现了两次“和光同尘”。2.在第四章(诉其源)和第五十六章(告其用)。3.需明白是谁、或是谁需要和光同尘?4.是和谁的光、同谁的尘?5.不和光同尘还有选吗?
吾虽草野之人,讲的鄙陋村语,却是集年近古稀阅历所悟而诉:
和其光,言虽有独见之灼,当知隐晦,不当搅乱。
同其尘,当与众同垢合尘,交汇融合,不当另殊。
道冲而用,道匿名藏誉,冲其用在其中,无它途。
光,明也,阳属乾;尘,土也,地属坤;和冲,态也,冲中和;道冲从阴暗中求阳明之象,在“涌现.冲刷.奔腾.旋转”状态中,现而为光,乾生则坤静,一阴一阳谓之道,无中生有,有中化无,有无若存、有无相生。
游仙·曹武君字尧仁有幸与你结缘,结识正直.诚信.知识广博之友。
和光同尘,有个性但不张扬.不炫耀自己,低调做人。
静水深流,自己别炫耀有名,有钱,有权,有才.有势。
趾高气扬,人的修养不够,就会高估自己看低别人。
处世方正而不生硬,有棱角却不伤人,直率却不放肆,光亮却不耀眼,这才是个人修养的一种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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