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大手(市民)
一桩针对领导层的纵火案,揭开了自来水公司人事秘密的冰山一角。8月27日上午10时许,湖南邵阳妇女石燕飞携带汽油瓶冲入会议室,向正在开会的邵阳市自来水公司党委班子成员泼洒汽油并点火,公司党委书记、经理隆新民及两名副经理被火烧跳楼而亡,另有4人受伤。纵火后,石燕飞跳楼自杀未遂。(详见今日河南商报A19版)
这当然是一起人间惨剧,但不怕残忍地说,这又是一场“分赃”不均、“分赃规则”理解不同的结果。邵阳市自来水公司内退职工石燕飞有一对双胞胎女儿,单位依照内部职工安排一名子女的规定只安排了其中一个,但石燕飞认为一胎所生,都得安排;而近些年因为公司福利待遇不错,原本只安排内部职工子弟的邵阳市自来水公司还安排了大量的外来关系户,单位内部员工的利益受到影响,产生不满,常有人找领导“闹事”。
之所以用“分赃”一词,是因为一些国有企事业单位基本上是:收入犹如打劫,分配好比分赃。国有企业改制后,赚钱的多以垄断行业为主,像水电气这些公用事业,更是垄断中的“战斗机”:仅此一家,老百姓又必不可少;一些单位赚起钱来无异于打劫,甚至比打劫还狠,遇到打劫可以逃,遇到公用事业不合理涨价只能接受。
以邵阳市自来水公司为例,长年不对外招聘,靠内部职工的世袭和外来关系户分享公用事业的垄断利益,而且这样的世袭规定还美其名曰是职代会的“民主”决定;按照内部员工的说法,这家自来水公司原本700人就可以了,可在岗员工加上内退员工早在十年前就已经达到了1300人,现在可能在2000人以上;为了腾出岗位让关系户、内部子弟上岗,职工内退成为习惯,单位允许男人50岁、女人45岁就内退——可这个年龄对人力资本来说还正是好时候;等等。光从人力成本上推算,这些不合理的支出都会摊入水价中,最终羊毛出在羊身上,让市民承担。
“世袭制”让人有不知今夕何年之感。改革开放三十多年后,岗位“世袭制”这样一个计划经济时代的特有名词,本就早该进入历史故纸堆,可严重违背社会公平和正义的制度竟然还在我们身边。除了利益集团,我们竟然不知道,顶多只能捕风捉影,或遇到像邵阳市自来水公司员工纵火烧死领导这样的“意外”略知一二。
“分赃”不公,自然“火并”。因为这原本就是无法公开、不能被社会检阅的勾当,没有合法的申诉渠道,既不能找劳动部门,又不能诉诸法院,只有拎着汽油瓶火烧公司领导。所以,不能把邵阳纵火案当成简单的刑事案件,它是一起社会事件,应通过它剖析社会现象,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邵阳市自来水公司的问题是外来关系户和内部员工世袭的矛盾引发,员工纵火烧死领导是“世袭制”理解分歧导致。假如没有“世袭制”,就没有这起惨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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