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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做涉外律师——司法部全国千名涉外律师库入选律师王春民访谈




2021年3月27日,外地三名刚考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欲从事涉外法律业务的新人慕名赴北京拜访,王春民律师接受了其访谈,是为记,期待能资其他新入行者带来思索和参考。

访谈记录
Q:

作为想从事涉外律师的新人,应当加强对哪些科目的学习?

A: 涉外律师,民商事的比较多一些,可以参照司法部等四部委《关于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意见》。中国公民和企业在境外的权益维护,不单是民商经济活动,当然还涉及到刑法等领域,关键还是看自己感兴趣、想从事的领域。作为中国律师,对境外法律了解可能有困难,但还是要尽可能去多了解,这样可以在法律活动中,很好地与境外律师对接与合作。另外,对外语的要求很高,必须精通,这是基本要求,当然,可以请翻译,但这样一来会增加时间与难度。

Q:
请王律师介绍下涉外法律现状。

A: 涉外法律是为我们当下的社会状况或者说经济活动服务的。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我们有更多的公民和企业走出去,有很好的业务前景。从国外来看,欧美也好,日本也好,他们的涉外律师也都是跟着他们的公民和企业走出去的。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和对世界事务的参与,我们的涉外法律业务也很有前景。

Q:

在对外交往过程中,涉外律师如何跨跃文化差异,更好地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服务?

A: 各国习惯、信仰不同,我们要保持尊重。在礼仪方面和交往方面违反的话,可能会带来很多麻烦,要尽可能去掌握。我在这里所说的掌握或了解,并不是一味地顺从,有些事我们是要据理力争的,但是从文化习惯来说,还是尊重各国的文化习惯比较好。这就要求我们涉外律师去学习文化礼仪,这是一个综合素质的体现。各国文化习俗都掌握也不现实,但对所从事涉外业务的某个或几个国家的文化进行学习掌握还是有必要的。

Q:

中国律所不仅存在走出去的问题,外资律所也逐渐地提供非诉业务服务,请王律师介绍一下其发展现状。

A: 外资所主要是为他们国家的公民和企业提供服务的。如果这个国家的经济状况好或经济活动频繁,在中国的业务就好。例如,我了解的日本,在中国的业务就很好,日本是对外投资大国,中国也是其重要的投资对象国,所以还是要看他们国家企业的需求。相反,我们走出去也是这样,要看我们中国公民和企业的需求,有数据显示,我国在国外设立了150多家分所,也是我们有这样需求才这样做。外资所有法律上的限制,在中国不能从事法律服务,只能做联络的工作。RECP(《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也好,我们和一些国家的自贸协定也好,都涉及到这个问题。外资所可以和中国合资办所或者外国律师可以加入中国律所,都在探讨这个事情。但是,外资所有个很大的特点,他们能拿中国法律向他们的客户提供服务,相对来说,我们中国律师还不能拿着外国的法律为中国人或企业来服务,这是一个差异,中国律师需要时间和责任提升这方面的能力。

Q:

从事涉外法律,是否有必要学习对象国的民商法律制度?

A: 作为中国律师,有对象国国家的法律资格,才可以从事这个国家的法律服务,比如,涉及到日本,做日本业务,尽可能了解其法律规定还是有必要的。这样能更好地和将要合作的外国律所进行交流沟通。有个问题是,外国律师也可能出错,这个在我以往经验中是有的。我们主要的服务对象是中国客户,我们要维护他们的权益,你要帮助中国客户去和外国律师讨论,甚至指出他们的错误,这都是我以往经历中有过的。例如,和越南律师合作,我会指出其公司章程的错误;在日本房地产土地调查中,我也会指出他的错误,甚至说探讨。能了解最好,但是我想你像他们国家律师那样了解他们的法律制度,需要付出很大努力。你要对中国法律制度有很好的了解,法律的价值和理念是相通的,英美法系也好,大陆法系也好,都是相通的。

Q:

王律师不但是兰台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还是中国人民大学和北京第二外国语大学的校外讲师,给他们开设相关课程,能否请王律师介绍相关情况?

A: 我主要讲一些法律实践。在学校,法学教授讲授的是法律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制度,那么学生社会实践就少一些。律师做案子都是活生生的案子,这样能为他们带来一些实务上的东西。作为校外导师主要是这样,讲一些实务上的,例如,合同,法律条文规定的很明了,但在实际当中,有很多应用,是不同的,所以要对学生进行实务上的指导。

Q:

王律师在东京大学作过访问学者,请您介绍下在东京大学访问学者时的心得体会。

A: 作为律师,能够申请到东京大学作科员研究员,一般去的都是大学教授、法官、检察官,我们所谓的法律职业共同体。我在2017年向东京大学提出申请,被东京大学教授会议讨论决定吸收,是我人生的一个骄傲或者说一个很难得的经历。在那边不是学生身份,主要研究实务。作为研究员,主要利用东京大学的教学资源和图书资源或者说学术资源进行研究,主要以自学为主。也可以上他们的课,主要也是针对本科生,研究生的基本教学。我主要看一些法律,比如国际经济法实务方面的书。我回国后也写了一篇文章《跨国企业必须重视的法律问题》,很荣幸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选为优秀论文出版。在东京大学大致是这样。

Q:

我国对涉外律师培养很重视,2021年2月4日,教育部和司法部联合发布文件,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15所院校负责培养涉外律师,招生计划500人。3月25日,中央依法治国办组成人员,中国司法部副部长熊选国在北京透露,目前中国律师队伍已经发展到52万多人,律师事务所约3.4万家,涉外律师有1.2万余人。涉外律师缺口比较大。对于涉外律师培养,需要教育部门、司法部门、法院和检察院等共同培养。请您谈谈涉外律师培养。

A: 在国外也没看到有这样的课程。涉外业务有很多条件才能去做。例如,有很好的外语能力、有留学经历、在高大上的城市和律所工作,接触涉外业务是自然而然的。不是说通过培养就可以。当然,这样的教育可以提供很大的帮助或支持。涉外业务并不是特定的、单一的专业问题,而是一个具有涉外因素的法律问题,所以培养人才也是好事。这是从中共中央到国务院到司法部的自上而下的顶层设计。我们一方面要建设涉外律师队伍,另一方面也加强这方面的教育。效果拭目以待,因为都是新鲜事物。涉外业务与国内与老百姓打交道的业务不同。相对来说,涉外业务还是高大上,从个人精神面貌上、各方面素养上都有要求,不是想做就能做的。

Q:

新晋律师想到外资所工作,请您谈谈其门槛要求

A: 我国规定,(到外资所工作)法律执业证书必须注销。这个要考虑清楚,你是否愿意注销。另外,考虑去外资所的目的。在外资所你能接触到高大上的业务,也确实能锻炼自己,收入相对也不错。但是,像我前面说的,有些业务会受到限制,诉讼出庭就不行;需要律师签字的,没资格签字。在外资所,你是一个法律工作者,或者说法律劳工,可以作很多paper work。看自己的目的,想干什么。例如,工作几年结识一些人脉,也可以;锻炼你的工作能力也好。这些国外律所大部分都是经过了很多年的发展,甚至上百年的发展,比中国律所有更好的制度和律所文化,还有对律师的职业保障方面或者福利方面,相比国内所要好。看自己的需求。

Q:

律师是生涯学习,不断学习的,作涉外律师也是如此,请您在微博上不断地给我们推荐一些书目。作为新人我们没什么经验,希望得到您的指导,我们可以少走些弯路,早日成为符合市场需求的涉外律师。

A: 不单是涉外律师,所有的律师都一样。律师行业有个好处,它是一个不断学习,不断更新的职业。所以,始终保持一个年轻心态,始终紧跟时代的发展。例如,今年从《民法典》颁布到司法解释的制定,需要不断地学习。具体的书目,我觉得都可以看看。好书就细看,有些不好的书,有些律师滥竽充数,有二分之一吧,写出的书都是法条。凡是出版的书,都有值得吸收的地方。写得一般的书,或者你觉得没有用的,就可以不看。找一些大家、法学教授的著作,这些都是基础,还有在市场上有名的律师,在某一领域,各个专业领域都有专家,可以看看他们的书。尽信书则不如无书,还是要进行自己思考,总结和提炼。做律师很难,时间很宝贵。我们既要看书,又要接待客户,做业务,时间分配要注意。尽量找好书看,网络很发达,大家多留意。

Q:

 从事涉外律师,一般要去大城市,北京,上海,深圳等,在中小城市也没有太多的相关业务,请您简要结合各大城市现状进行推荐。

A: 肯定的。大城市各种资源的集中,更有利于涉外业务的接触和发展。像一些县城,二三线城市,涉外业务可能少。我觉得要综合判断自己的能力、自己的特长和自己成长以来的优势,也要分析自己的劣势。做涉外是一个很好的方向,但做其他业务也是很好的。法律业务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做什么业务,做好都一样。例如,在一个县城,业务做好了也生活不错;大城市压力大,工作压力大,生活压力大。接触的业务越大,越复杂,责任越大,压力越大,这要看自己的综合情况。最关键的是充实,生活要愉快,所以没有高低贵贱之分。

Q:

还有个辞职问题:以前单位正式职工,通过法考后,面临选择,是继续在原位工作,还是辞职做律师,面临选择

A: 我觉得主要看自己想干什么。比如教师教书育人,在原单位工作也很好啊。现在律师行业竞争压力也大,主要看自己追求,当律师为当事人主张合法权益是一种价值,有的人认为教书育人是一种价值,这都没有关系,做什么都可以。只要不是好吃懒做,只要不是闲着,我们不管做什么,都是社会主义建设者。

Q:

涉外律师对外语有要求,外语也要学得好些。

A: 这个当然,外语是硬通货,你外语不好,怎么办呢。像我是日语,我洛外的校友也是日语,他是日语研究生。日语你要能写,涉外法律还有专业词汇,只会吃喝拉撒的外语也不行。法言法语要学。有心的话,都可以学。要考虑时间投入和产出比。我们都是要生活的。纯粹做中国业务的,挣几千万的也有。

Jie Yu
                                   结语

 

疫情已持续一段时间,随着疫苗研发,疫情终将过去,随着“一带一路”战略,中国公民和企业走出去,外资企业走进来,涉外律师有广阔市场前景,所以大家要充满信心,多向像王律师这样的大咖学习,争取更快进步,能有个人不错的发展空间,满足更大的市场需求。非常感谢王律师百忙之中抽出时间。


王春民律师简介:洛阳外国语学院日本语语言文学学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硕士,东京大学访问学者、全国千名涉外律师人才库入选律师、北京市律师协会涉外律师人才库入选律师。曾就职于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日本安德森·毛利·友常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现为北京市兰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执业领域:涉外业务(日本为主)、投资和并购、资本市场和争议解决。社会兼职:北京市住建委自住房合同审查专家、中国人民大学校外讲师、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兼职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校友会副会长、北京市台资企业协会法律顾问、北京市律师协会涉外法律服务研究会委员、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国际业务研究会、一带一路业务研究会、金融证券业务研究会委员,北京市法学会国际经济法研究会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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