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间万物包括人在内的所有存在,其构成都遵循着某些规则。
人因为有人的规则,所以各种物质最终呈现人的形态。
当规则出错的时候,人就可能不能组成为人或者组成人的某些地方会出现不一样。比如,先天的六指,或者先天的趾蹼,或者先天的兔唇,或者先天的心脏病等等,都是构成人的规则出现了差错而形成的结果。
这种先天的差错,出现在娘肚子里,非人力所能左右,也非人力所能招致,所以就算出现了,认命就是了。要是把人的第六指给切了,会疼。电影《霸王别姬》就有这个情节。陈蝶衣就是一个六指,演不了戏,他娘就直接把赘生的那个指头给切了。
人活着的过程中,也会长出肿瘤、瘊子、黑痣、疝气、鸡眼以及其他赘生物。人身上长出这些赘生物的规则,应该也不是生命本身的规则,而是生命本源的规则被破坏后的产物。
所以,人的生命过程就有了很多种可能。
第一种可能,人在整个生命过程中,生命规则没有被破坏被改写,人按照生命的规则,从出生到死亡,整个过程完全遵守规则预定的秩序完成。造物主设定的人最终的样子就是这个过程的终点。
第二种可能,人在胚胎阶段或者发育阶段,生命规则出现了局部的偏差,就像有人先天就六指、蹼趾。
第三种可能,人在生命的过程中,因为环境等外界因素,造成了人的规则不能得到正常的运转,从而出现了偏差。比如长期呆在潮湿的环境,就会风湿,长期晒太阳,就会发黑起斑。
第四种可能,人在生命的过程中,因为受到外力的作用或者对外做功被反噬而造成了永久的伤害,有的伤害极有可能造成生命规则的改写。如被截肢、被腐刑等等。就算长了个老茧,其实生命的规则也是被改写了的。
第五种可能,人因为各种作和自残行为,让自己的生命的规则出现了偏差。这种作和自残有心理的也有物理的。心理的包括各种和自己过不去,物理的包括各种对身体的折腾——锻炼、瘦身、美白、医美等等。
第一种,不可求;第二~第四种,能躲就躲,躲不掉就接着就认命。但是真修行的人不会把这三种情况延伸到第五种上来。坦然接受第二种到第四种情况的出现或者降临在自己身上,不要去抱怨命运或者社会对自己的不公。命运和社会的不公是常态。命运和社会对每个人都公平,是人想象出来的幻觉,人相信这一套说辞,是被麻醉后的妄念而已。如果把降临到自己身上的各种伤害,都当作对自己的不公而愤愤不平、而悲伤不已、而恼怒不休、而沮丧不止,那么这些情绪就会成为第五种可能性——自己和自己过不去,让自己所受的伤害更进一步。
除了以上的种种,第五种还有哪些比较常见的行为呢?《骈拇》篇给出了很常见的一种:人的价值观植入、道德观植入、是非观植入等等。
儒家说人之初性本善,如果善是随着人的胚胎天生天然自带的人性,那么只要条件满足,善自己就长出来了,根本不需要外力去人心里再种植一个叫做善的东西。
同样法家说人之初性本恶,如果恶是人本性所带来的东西,那么切掉恶,岂不是和切掉人的四肢百骸一样是对生命的残害?
如果仁义礼智信是和肝肺心肾脾为一体的天生品质,那么还需要别人费力费劲去教育去培养去说服别人养成仁义礼智信这些品性吗?不需要啊,人天然就长出来了。如果生命本身的规则中,并不存在着仁义礼智信这些东西,那么强行地给人安装上这些东西,是不是就是生命的赘生物呢?其本质,和人的癌症、恶疮、瘊子、痔疮、骨刺之类的东西有啥区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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