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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2016年“项目攻坚年”活动实施方案

 

关于印发《株洲市2016年“项目攻坚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共株洲市委办公室

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株洲市2016年“项目攻坚年”

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各企事业单位,市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和中央、省属在株各单位:

《株洲市2016年“项目攻坚年”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中共株洲市委办公室  

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2月26日  

株洲市2016年“项目攻坚年”活动实施方案

市委、市政府决定,2016年在全市继续开展“项目攻坚年”活动。为确保攻坚活动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投资拉动和大项目带动战略,把项目建设作为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和推动“供给侧”改革的第一抓手。围绕“3325”工程,开展六大攻坚行动,加强项目开发储备,加大项目推进力度,强化项目跟踪服务,破解项目建设瓶颈,促进项目竣工投产。注重项目当年有效投资,注重政府投资项目的引领带动作用,为“十三五”开好局打下坚实基础,为建设富强美丽幸福新株洲形成新支撑、新格局。

二、攻坚目标

大力实施“3325”工程,即:围绕30个工程,重点推进301个重点项目,带动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突破2500亿元,同比增长18%以上。推进“三个一”产业发展大项目计划,即:各县市区策划1个以上总投资过30亿元的项目;确保新开工1个以上总投资过20亿元的项目,确保1个以上当年投资过10亿元的项目。其中国家级园区有2个以上总投资过10亿元的项目,省级园区有2个以上总投资过5亿元的项目。每个县市区必须新开工1个以上PPP项目。

 

三、攻坚分工

坚持“突出重点、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各级各部门项目攻坚的主体责任,形成全市上下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牵头市级领导。坚持市级领导联系项目责任制,牵头市级领导主动了解项目情况,掌握项目进度,通过现场办公等形式,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行业主管及统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重点项目推进,根据项目建设需要,统筹安排和认真做好本行业重点项目的调度、协调、服务等工作,加强与项目业主单位的联系,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前期和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本行业内重点项目的开工率、竣工率,确保完成行业内重点项目年度投资计划。统计部门负责重点项目统计工作,及时提供统计数据,分析预测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及发展趋势。

市直服务责任单位。市直服务责任单位安排一名分管领导负责项目日常调度,及时掌握项目建设进度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定期向牵头市领导汇报项目相关情况;项目行政审批部门负责指导和帮助业主尽快完成项目前期审批工作。各单位各部门应主动沟通、密切合作,做到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切实形成加快推进全市重大项目建设的合力。

县市区政府。项目所在地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项目推进,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加快征地拆迁进度,确保按时供地。明确专人,加强与项目业主单位和相关市直部门的联系,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前期和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力促未开工项目早开工,已开工项目加快建设进度,早日竣工投产。

项目业主单位。加快项目前期工作进度,落实项目建设条件,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确保项目如期开工建设、尽早竣工投产。强化项目施工的监督管理,加强项目质量和安全建设。主动与县市区政府及市直有关部门衔接,及时报送项目建设进度、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对服务责任部门的工作进行如实客观评价。

四、攻坚任务

(一)项目开工攻坚行动。围绕115个新开工项目,特别是18个年度完成投资过10亿元的项目,着力解决制约项目开工的突出问题,采取倒逼推进责任制,强力推进重点项目早开工、早建设。强化项目前期工作,政府投资项目必须完成可研批复后才能开工建设,其他项目必须完成立项审批等手续后才能开工建设。组织相关市直部门不定期开展“深入项目一线排忧解难”活动,通过代办、在线审批、联合审批、一站式服务、问题交办等方式,帮助项目单位解决困难和问题,确保项目按计划开工建设。(市发改委牵头负责)

(二)项目竣工攻坚行动。加快推进 153个重点续建项目建设,重点解决项目建设在资金筹措、工程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快项目竣工验收阶段的各项工作,确保59个项目按计划竣工,特别是要确保一批事关国计民生的续建项目年内竣工投入使用。(市住建局牵头负责)

(三)前期策划攻坚行动。积极包装策划200个重大前期项目,每个县市区至少策划包装20个总投资过2亿元的重大前期项目。重点抓已列入计划的33个重点前期项目,强化过10亿元的大项目的包装策划,确保各县市区策划包装1个以上总投资过30亿元的项目。项目策划应围绕“十三五”规划、国家政策方向和株洲优势来开展,前期项目定位及功能应符合本地区域经济产业发展;项目规划应与城市总规和土地利用规划相协调;项目用地性质及规模应符合政策规定;项目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要明确,投入产出分析可行;项目建设主体要明确。提高前期策划项目转化率,对项目投资主体明确,资金来源明确,国土用地符合规划的项目,尽快完成规划、国土、环评、备案(核准)、招投标等前期审批程序,尽快启动征地拆迁等相关工作,确保年内可开工建设,形成有效投资。对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经济发展贡献较大、产业带动效果较好、能迅速转化成开工的优秀项目予以通报表扬,适当给予加分。(市发改委牵头负责)

(四)项目融资攻坚行动。加大项目建设资金支持力度,积极争取中央、省等财政性资金支持。全年开展2次以上项目融资对接活动,通过银企对接,引导金融部门在融资方面向重点项目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倾斜。加强项目审批与银行贷款审核的联动,建立项目与资金互动的信息平台。全面推广PPP模式,拓宽融资渠道,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积极支持项目业主扩大直接融资。确保新增融资贷款220亿元以上。对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财政预算安排部分应按项目资金需求及时拨付到位。(市经济金融办牵头负责)

(五)征地拆迁攻坚行动。县市区政府为征地拆迁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实施本行政区域区内征拆工作。开展征地拆迁“双百”行动,即:集中200天时间,开展征地拆迁百日攻坚和再攻坚,确保完成4万亩土地征拆和45万平方米房屋征拆攻坚目标任务。通过集中力量、集中时间、重点突破,为重点招商项目和重点项目开工建设提供有力的供地保障。继续开展“清零”行动,确实解决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国土部门加强统筹协调指导,确实加大土地调规和报批力度,按照项目进度节点要求提供用地保障。(市征拆办牵头负责)

(六)招商履约攻坚行动。全年组织2次以上重点项目发布推介、招商活动,通过各种渠道、不同方式不定期发布一批政策和招商引资项目信息。突出大项目招商履约。各县市区要加快项目前期调研、选址、规划、用地和立项审批等前期手续办理,力争转化率达50%以上。建立签约项目履约推进责任制,将项目履约落地的阶段目标和进度按要求分解、细化、量化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形成分工明确、进度清晰、便于监督的目标责任体系。重点招商履约项目100个,确保当年履约率达70% ,标准厂房招商率达60% 。(市商务和粮食局牵头负责)

 

五、攻坚措施

(一)对口联系项目服务机制。实施“一个项目、一名牵头市级领导、一个以上服务责任单位、一套时间任务计划”的工作机制。牵头市级领导主要负责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市直服务责任单位要制定项目推进目标和任务倒排计划,指定一名分管领导及时调度和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定期将项目进展情况报告联系的市级领导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市区政府要为本区域内项目推进提供全程服务。行业主管部门要负责本行业内项目的整体推进。

(二)完善项目调度讲评机制。完善重大项目信息报送和调度制度,启用株洲市重点项目信息管理系统。采取“月调度、月通报、月交办、月销号,季讲评、季排名,年度考核”的调度机制。原则上领导小组分别在4月、7月、10月集中组织三次讲评活动,采取现场查看进度、集中汇报、市主要领导讲评的方式进行,形成比学赶超良好氛围。各行业主管部门、市直服务责任单位要积极参与月调度、季讲评工作,负责解决项目推进中涉及本行业、本部门的相关问题,并按要求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有关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每月的通报以及组织季度讲评排名和年终考核。

(三)健全问题交办责任机制。对项目建设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由市级联系领导牵头,有关责任部门和项目业主单位参加,现场办公解决。同时,实行问题交办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根据项目业主请求解决的问题,形成交办函,明确任务内容和完成时限,交由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服务责任单位及相关部门承办,承办结果及时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落实项目通报约谈机制。实行“一通报、三约谈”的推进机制。“一通报”:每个月对进展情况进行内部通报,每季度通过新闻媒体通报排名情况。“三约谈”: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约谈连续2次排名靠后的县市区和市级平台公司负责人,市委组织部约谈排名靠后的行业主管部门和服务责任单位的负责人,市纪委约谈行政许可推进缓慢的市直相关行政许可单位负责人。

(五)强化考核问责机制。坚持客观实用和分类考核的原则,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日常考核与集中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完善考核管理办法,明确工作职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和出台考核办法,统一组织考核工作,市征拆办负责制定征地拆迁考核细则及日常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对在“项目攻坚年”活动中的先进单位及立功个人、项目建设管理先进工程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敷衍懈怠、不能按期完成任务计划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予以问责。

六、攻坚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1月至3月)

1.做好组织准备工作。完成项目情况的调查摸底,确定2016年全市重点项目名单,制定“项目攻坚年”活动实施方案及考核办法,分解工作目标任务,安排市级领导联系的项目。

2.召开全市动员大会。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3月至12月)

在全面抓好项目日常管理工作的基础上,集中举办主题活动,确保“项目攻坚年”活动取得实效。

(三)考核总结阶段(2017年1月)

组织考核并召开总结大会。研究建立项目建设的长效机制。

七、攻坚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株洲市2016年“项目攻坚年”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市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项目攻坚年”活动的日常管理、调度、协调和考核等工作。强化市人大常委会对县市区、市直相关部门项目攻坚情况的监督评议。

(二)优化建设环境。树立审批服从于项目建设的意识,进一步简政放权,全面清理各类审批、核准、备案、收费等事项和办理程序,优化保留项目内容,依法精简减少各审批环节的前置条件,严禁在工程建设审批程序中搭车加载与审批无关联的事项。进一步优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间,限时办结。供电、供水、供气、供油、道路交通运输等特殊行业和部门,要开辟服务绿色通道,主动搞好衔接,优先予以保障。项目所在地县市区政府要搞好重点项目施工现场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有关执法部门要严厉查处和打击破坏、干扰重点项目建设的行为,保证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三)营造浓厚氛围。开展“项目攻坚年”宣传发动活动,召开动员大会,通过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相关新闻媒体,集中安排活动专栏宣传报道。新闻媒体要定期安排栏目,加强舆论引导,组织“新闻记者项目攻坚行”,对先进典型进行报道,对工作进展不力、连续2次被约谈的单位进行集中曝光。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活动情况及时进行通报,并将每季度讲评排名情况在新闻媒体上公布,营造“各地比进度、部门比服务”的比学赶帮超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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