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盛世?
起码你民营经济要繁荣。
就拿咱国家来说,民营经济吸纳了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占据了90%以上的企业数量——这么广大一片受众群,如果都“共同富裕”了,那日子能不香吗?
这要放在古代,其实更是如此。
工业社会能不断创造价值,给蛋糕越做越大;但农业社会靠天吃饭,财富产出一般是个定量。
古人说,连续三年丰收,才能攒够一年的余粮,连续九年,才能攒出三年储备粮来,这就叫做“一登”——没错,“五谷丰登”这个词就是这么来的——连续有“三登”,这就是27年的积累了,才能称“泰平”,差不多也就是盛世了。
所以你看,蛋糕就这么大,官府多吃多占,老百姓分的就要少。
几千年来,只要官府“多”放松一些对民间的管控,民营经济就能自发“搞活”,老百姓就能从总量里多分一些,一个盛世或者治世也就来了。
那放多少,算“多”呢?
非常难把握。
因为你要发展经济,必须放活民间、放权地方,单纯命令性计划经济,几乎不可能实现真正的繁荣,但是时间长了,自由商人集团就会崛起,地方势力也会坐大,然后抱团形成世家豪强,中央权威乃至国家统一都会受威胁,“政令不出长安城”,最后分崩离析;甚至有的时候,中央有心给民间放权让利,但放出来的“水”,却被地方政府收走了,民间既没松绑也没减负……懂的都懂。
可反过来说,你要加强中央权威,集中力量办大事,“逐匈奴于漠北”,那就得集权改革,强干弱枝,盐铁专营,与民争利……一不留神把人给逼急了,说不定改朝换代来的更快,朕的大隋就是这么亡的。
正反两面都有的标本,就是西汉。
汉初“无为而治”,用今天话说,完全的自由市场经济,结果豪商大贾满天下,冶铁业、粮食畜牧业、交通运输业、金融业……这些资源型、命脉性产业全被民营资本控制了。朝廷对外绥靖,憋屈屈与匈奴和亲;对内控不住局,很多豪强替代了皇权在基层的统治,还闹出个吴楚七国之乱,平乱需要的军费,还要给豪商集团借高利贷,利率是吓死人的1000%。这时候的皇帝,确实啥大事也干不成,只能“无为”。
到汉武帝时代,为了“大国崛起”,通过垄断铸币权、国有专营、税制改革等等一系列手段,实质上就是与民争利,终于聚敛了对外战争的钱财,朝鲜、大宛、南越、匈奴……统统拿下,西域也成了“自古以来”,但大杀四方之后,晚年眼瞅着民生凋零、盗贼四起,政局摇摇欲坠,只能下“罪己诏”。
不过这儿有个例外,就是咱们中国人心心念念的“大唐”,安史之乱前的盛唐,对外开拓进取,重新打通丝绸之路;对内也没见横征暴敛,民营经济活跃的很,是历史上不多见的,民营商人也能做官的朝代。
尤其是,中华帝国两千多年“盐铁专营”的传统,早在管仲和汉武帝那会儿就玩的炉火纯青,居然在盛唐中断了。从大唐开国到安史之乱爆发,除了唐玄宗开元年间,有过10年的食盐专卖,其他时间,国有专营企业基本为零。
那么,我大唐是怎么搞的,就不缺钱呢?
其实就两句话:
商人富户养公务员,地方财政养兵。
先说公务员,隋唐帝国实行三省六部制,比秦汉帝国的三公九卿十三曹,本身政府部门就少了7个,唐太宗又精简人员,中央机关最少的时候,定员只有643人,放在今天,一个县城的行政加事业编,“吃皇粮”总数可能也不止这些。后来据明朝学者统计,整个唐代,全国需要财政负担的各级公务员,总数最多不超过一万八。当然皇子皇孙、太监宫女这些,咱就另说了,这儿只算官员。
就这么点人,皇帝都舍不得“发工资”,最初是想让衙门“自收自支”、官员“自谋生路”。
怎么“谋”呢?
朝廷给各政府部门分点地,称为“公廨田”,再发点启动资金,称为“公廨钱”,你们自己种地产粮、拿钱放贷,这不就是部门办公经费吗?至于官员,也根据职位高低,分配“职分田”,每年的营收就是工资了。
这个事看着挺合理,干起来却有点无厘头。
公廨田还好说,不会种地就租出去,反正荒不了,放贷用的公廨钱就不好办了。直到今天,银行找长期、稳定、高息的贷款客户,还相当不容易,何况农业社会,哪有那么多人需要贷款?还是这种长年累月,只许赚不许赔的项目?
所以后来,唐太宗又想了个办法,给衙门里配几个“临时工”,叫做“捉钱令”,其实就是市场上比较成功的商人,让他们替衙门打理“公廨钱”,考核目标是年利96%,只能多不能少。为了鼓励商人们“不计得失”,勇于承担“捉钱令”这个“美差”,允许他们每家出一个人,在基层担任政府官员,不过任期只有2年,完后再让给其他“承包户”,大伙儿轮着干。
到了下一代的唐高宗,干脆不要这弯弯绕,叫官府直接把本金交给当地的富户,至于富户怎么打理,咱就不管了,按月交利息就行——这不就是赤裸裸的讹诈吗?其实也不能这么说,就算是天下富商为了供养朝廷官员,交的一笔“收入调节税”吧。
后来随着经济发展,社会财富的不断积累,“公廨钱”的利率也不断下调,从最高的年利96%,最低时,降到只有40%。
至于养兵,盛唐时期仍然延续西魏北周的“府兵制”,其实有一点点像满清入关后,寓兵于农的八旗兵,官府给你分块地,平时务农为生,农闲也练练兵,要打仗了,就集合出征,手头这“铁杆儿的庄稼”就是军费,实在不够开支的,那时中央再出钱填补。
农业社会最大的产业就是土地,官府下个红头文件,没有任何额外的损失,就在分田地的时候,把兵役也给分下去了,实际上来说,府兵就是各地方的子弟兵,按照一定程序,轮流为国家服役,中央把养兵的包袱甩给了地方,平时一毛不拔,战时补点差价,省钱省大了。
一个朝代开创之际往往彪悍尚武,府兵都是百炼成钢,再加上是父老乡亲齐上阵,那战斗力杠杠的,唐朝初年赫赫武功,府兵都是主力。好比八旗子弟,最开始也是很生猛的,后来才逐渐腐化,你懂得。
所以你看,既不用养公务员,也不用养兵,所以李世民才有底气,不设盐铁专营与民争利,废除潼关以东所有“收费站”,让商品自由流通,商业交易税全免,农业税只取五十税一,徭役只有每年20天……为大唐盛世定了调。
对比一下说——
号称商品经济繁荣的宋朝,交易税还要抽取2%—3%;
号称与民休息的西汉“文景之治”,农业税也要取到三十税一,都比盛唐高不少。
即便如此,官府还怕商业不够繁荣,比如唐玄宗就曾特别下令,即使大唐西市最黄金地段的商铺,也要限价,月租不得超过500文。
盛唐的长安城,面积是明清帝都北京的1.4倍,户籍人口超过60万,是西汉长安的2.4倍,加上驻军、僧侣、客商和留学生,常住人口可能接近100万,而直到14世纪中叶,西欧的四个“超大规模城市群”:米兰、佛罗伦萨、威尼斯和热那亚,没一个超过10万人。
在当年欧洲十字军的心中,能去一趟远方圣城耶路撒冷,已经是一个遍地黄金,“流着奶和蜜的地方”,能给子孙后代吹一辈子了——什么叫“贫穷限制了你的想象力”?
这就是了。
那么扎心的问题就来了——盛唐后来怎么衰败了?其他朝代为什么不能效仿呢?
其实就是一句话,在一个历史的窗口期,吃到了时代的红利,可遇不可求。
你没发现,公廨田也好、府兵制也好,都建立在一个基础上:
土地国有化,同时国家也有地可以分给你。
这个事其实很难得。
严格来讲,直到新中国之前,能全面推行土地国有化的领导人,就只有两位:新朝王莽和民初孙中山,后者还只是口头宣示,没付诸行动。
你说了,不对啊——
咱不是喊了几千年,“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吗?
话当然要这么说,但那只是一种政治正确,土地产权一直就是个灰色地带,假设土地是国有的,那你能私下买卖吗?能相互赠与吗?能私自继承吗?
如果不能买卖和继承,那《汉书》里说:“富者连田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这些大户人家,田地又是怎么来的?
事实上,默认土地私有制,在此基础上尽量平均地权、抑制豪强兼并,这才是历史的主流。
王莽想要改革,但秦汉帝国发展的到他那个时候,就像人到中年,制度基本成熟,利益集团也已经成型,土地所有关系盘根错节,你要强行清零搞“土改”,结果就是身死国灭。
但是唐朝不一样,所谓“唐承隋制”,大唐的这些政策,其实没什么创新,就是跟隋朝抄作业。
那隋又学得谁?
就是西魏——北周这条线,最后都能追到北魏去。
北魏就是一帮“日耳曼蛮族”,统治相当粗放,直到魏孝文帝上位时,立国将近百年了,都不给官员发俸禄,就让他们自己抢钱、抢地,然后放贷、收租子过活。
这其实就是唐代公懈钱、公廨田的雏形。
不过蛮族没有历史包袱,一张白纸好作画,五胡十六国以来,北方都打烂了,老汉族豪强逃到南方去了,剩下来好多流民没有地、好多土地没有主,这就像孙悟空进了水帘洞,白捡这么多石桌石凳石盆石碗,自己也用不了——那就给孩儿们分了吧!
所以北魏各级官员都有职分田,连最基层的县令,都有6顷口粮田,自收自支;老百姓成年后,就按人头分配土地,男耕女织交粮纳赋,如果是三口之家,还能再分一亩的宅基地,折合今天660多平米,随便你怎么盖,都比独栋洋房还宽敞。
这个就是后来唐朝均田制的渊源。
因为后来南北朝、隋唐更替,一直在打仗,人地所有关系就不断在清零,人口也锐减,所以直到唐初,官府一直有地可分,制度得以在延续中不断完善,而在均田的基础上,府兵制和租庸调制也就运转起来了。
说到底,这还是蛋糕有得分的前提下,中央在“放权”,让民间“自主经营”,出现了一个“小政府、大社会”,藏富于民的盛世。
当然说到这儿,咱就明白了,这个事就是“土地财政”,实质上不可持续。
盛世人口密度增大,地不够分怎么办?
理论上讲没问题,因为官员的职分田、老百姓的口分田和宅基地,都是国有的,户主去世就该收回,由官府另行分配。
但江湖不是打打杀杀,江湖是人情世故啊。
假设我是个县令,王保长家还披麻戴孝呢,我好意思下红头文件,把他的地收回来吗?再者说,“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既然不是我的私产,土地回收惹一身麻烦还不讨好,干嘛损人不利己唻?干脆,让老王家仨儿子自己分了吧……
更不用说那些世家大族,中央稍一放松,贪吃蛇就会游走起来,四处收购兼并甚至侵占土地,破坏均田政策。
早在李世民之子唐高宗时期,就曾下令禁止土地买卖,强调土地国有,回收重新分配的原则,但在利益面前,你说禁得住吗?
别说唐朝了,就是1978年之后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你看哪个村里对去世的人,严格执行土地回收流转了?基本上就是变相的继承制,一段时间后,村里就无地可分了吗。
到安史之乱爆发的755年,唐朝统计户籍人口,只有891万户,刚刚达到隋炀帝时的水平(870万户)。
一百多年的盛世,和隋朝末年人口相当?
这个数肯定有问题!
一个原因,唐朝确实是“小政府”,管理粗放,基层数据统不上来;另一个原因,就是地方土地兼并已经很严重,豪强大户吸纳了大量户口,藏匿避税。
所有以均田制为基础的配套政策,这时早就推不下去了。
早在唐高宗后期,府兵制执行就很困难了,后来朝廷打仗越来越依靠“募兵制”,也就是雇佣制职业军人,直到唐玄宗天宝八载(749年),皇帝最终废除了府兵制。
职业军人当然要朝廷财政供养,后来大唐开疆拓土,威震安西北庭,万里之遥鞭长莫及,怎么办?
那只能继续放权。
711年,唐睿宗任命凉州都督贺拔延嗣为“河西节度使”,开了节度使专权的先河。
说“专权”倒不是贬义,你要保大唐一方平安,但财政拨款不够用,只能就地自己征粮饷,那么应该掌握民政和财政权吧?为了令行禁止,应该有人事权和监察权吧?打仗人手不够,应该有征兵权和军事权吧?
你说,这不就是个边境小皇帝吗?
所以后来安史之乱爆发,只能说,是一个偶然发生的必然事件罢了。
但是朝廷有其他选择吗?
把边防军大部收归禁军,强干弱枝,由中央财政养起来?
那不就是宋朝吗?
宋朝为了养这些“冗兵”,只能四处捞钱,国有专营与民争利,严酷至极,茶、盐、酒、醋、香药,包括染布用的矾,所有资源性、必需性产业,全由官府专营,老百姓贩私酒3斗,或者贩私盐10斤,或者私自煮碱3斤,或者私自贩运矾石1两……一律处死没商量!
所以这个朝代号称三百年不杀士人,那只是对知识分子有优待罢了,底层劳动者未必轻松。
宋朝是在利益集团的推动下,通过政变“和平接班”的,不可能搞大破大立的“土地国有化”,后来的明清,皇权专制成了主导,但商业和外贸反而大倒退,具体情况咱们下次再聊吧。
总之,她们都不具备盛唐的“窗口期”,而吃到了时代红利的大唐,也就缔造了一个很难复制的盛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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