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琉球处分”出台前琉球与鹿儿岛县的博弈
        从琉球王府的五项措施来看,琉球即不愿意接受日本明治新政府的直接管辖,也不愿意从萨摩藩中脱离出来,期待着仍按幕府时期的旧制,保持着旧时与萨摩藩的附庸关系。琉球王府之所以产生这样的想法,一方面可能对明治维新后,日本政府的政治结构变化并不清楚,在封闭的条件下,也没有接受现在国家观,故不能理解萨摩藩变成“鹿儿岛县”后的地方与中央行政的从属意义,另一方面也许是不愿意改变由旧萨摩藩控制形成的即有范式,或迫于萨摩藩长期以来的威力,不愿意改变现状。另外,从琉球天真地认为萨摩藩可能没有向新政府报告五岛的割让及土地的丈量等事宜的情况看,琉球似乎对日本明治维新中萨摩藩所起的作用,及萨摩藩伐在新政府中的力量,并不十分了解。 1871年(明治四年十月十五日),首里王府向鹿儿岛在番的琉球官员,发出如下内容的“训令书”:关于日本的变革,好像将有命令下达让本地接受朝廷的支配。本地在进入萨摩藩之幕下以来,常常蒙受其藩之恩惠,亦为除此藩外,尚无邻国的不自由之小邦,所以本地之必要费用,都依赖于萨摩藩,而且在海路上与萨摩藩接壤,无论如何,当地不可离开萨摩藩。关于天下一新,因为不好议定,倘若只靠此处得到的消息,则难以明了一新的详细内容,万一出现意外之事,则不知变化如何,因而要受可靠之处照顾,与此悄悄配合,但在表面上却恳求萨摩藩发出指示。虽此亦应当如此,但必须尽心全面注意,一定安排周全。即使不由萨摩镇台从四位(从几位凡指地位)与从三位批下指示,而自外县之人得到通知,如上所述,本地从萨摩藩易于筹办开支,亦海路最近之处,今后萨琉海路,仍不分路,一律保持,不可不以听从彼镇台指示交代尽忠朝廷,因此暂时因时制宜,不论出何事,尽力联络沟通。从琉球政府的“训令书”内容分析来看,琉球王府已经意识到日本新政府欲将琉球纳入其管辖之内,但琉球王府似乎对日本国内的维新变革还不甚理解,究竟作出怎样的回应措施,还在考虑之中。同时“训令书”也透露出,琉球似乎对萨摩藩十分依赖,并将之作为唯一的邻国,不愿意脱离萨摩藩,认为自已为“不自由之小邦”,但意识到迟早将被日本新政府所“议定”,因此表示不论出现任何状况,尽力与萨摩藩联络沟通。而琉球对萨摩藩的依赖,可能出自于“国家”某些权力被萨摩藩强夺后,所形成的经济政治模式。也就是说,琉球王国虽对外为一个国家,但其内部行政的一部分,已经被萨摩藩长期把持,并形成习惯及依赖性。而正是这个长期形成的依赖惯性模式,使萨摩藩自觉其对琉球国拥有主导权。而这种主导权,在西方近代国家体系被明治新政府构建后,媾变成旧萨摩藩伐思想中对琉球拥有主权性的意识,而“鹿儿岛县”只是将这种主权性意识,提高到国家行政意识层面的具体实施者。要将琉球正式纳入日本版图,必须改造琉球现行行政体系,接纳日本明治新政府的各项行政措施,这是琉球成为日本领土的第一步。 1872年初(明治五年正月五日),日本政府派奈良原幸五郎和伊地知贞馨(外务省七等出仕)两位官员出使琉球,向琉球说明日本的情况。两人正月十五日到达琉球那霸。“琉官当时狐疑甚至感到恐怖”[3]。二人招集琉球的摄政三司官,向其递交了鹿儿岛县参事大山纲良的书信,向其具体说明了明治维新后日本的内政改革:时值变革之今日,朝廷对琉球的待遇,不会比以前差,反而会受到更好的抚育。但如缺乏原有实施之关系,难于保证不发生问题。幸而琉球原属鹿儿岛管辖,即使有什么差错,也可放心。实际上我们多次收到关于琉球使节的访问及国政等的调查报告。参事们反复进行仔细讨论,认为从三位阁下父子,从来都遵奉朝廷宗旨,且琉球从来与萨摩保持着上下级的关系。在各国往来日益紧密之今日,然仍然墨守旧习,如岛津家世代(对琉球的)指挥难以再渗透,琉球发生违背朝廷之意,恐将来会酿成大灾。参考到过往(萨摩对琉球的)照顾,经过反复熟虑及讨论,最终决定将改变旧制之问题委任给我们。……时势之变迁,如同人之新陈代谢,人力完全无法控制,只能随之。如果没有提前准备,将发生不可防之大害。中日之间虽有一段距离,但琉球也可从借鉴。中国之人所称皇帝,毕竟也是满洲人种,这也是孔孟之道所不能允许之事情。尤其,最近西方各国纷纷进入其国内,他们与英国等国家也发生了纠纷,以后出现怎样之格局,不得而知。现在世界处于变迁之时期,请(琉球)好好斟酌。以后根据朝廷的指示,无需再派他人,我们共同商议,形成一定的规则,就不会出现任何麻烦。首先实现我们所奉之命令,共同商议之事情,再委婉地传给达中山王,通过大臣仔细的讨论,最终结果如何请告之。此信以世界变化大势,并以中国朝代变迁,异族登基皇位为例,晓喻琉球如果归于新政府,其待遇将比以前更加优越,并以琉球与萨摩的旧有关系,告之岛津家势力已经中落,改变旧制问题已经由鹿儿岛县来承担,如果琉球不能认清形势,将有可能酿成大灾。另外还传达希望与琉球共同商议,形成一定的规则,也避免出现问题。那么鹿儿岛县希望与琉球商议的事件为何事,根据资料的记载,伊地知壮之丞、奈原幸五郎两人早就秘密议定将琉球官制,改革为与日本内陆同样的“三部二”。笔者推断,二人在与琉球摄政三司官会面时,就正式提出了此议,故资料记载琉球王尚泰招集各重要官员进行评议,接受了二人提出的改革意见,同时议定将岛津时代的五万元负债,转成琉球改革的经费。这次日本对琉球的改革,历时三个多月,遇到层层阻力。伊地知贞馨认为琉球上下“僻陋顽固之风,凝结于人人心肝,一时难以使之释然。” [6]但经过这次改革,琉球在行政体系上与日本内陆达成一致,为正式并入日本,奠定了行政基础。这次琉球的官制改革,并不是由明治新政府来主导,而是由鹿儿岛县属官员主导进行,如要实现领土上的图谋,必须由日本政府来具体实施。        从琉球王府的五项措施来看,琉球即不愿意接受日本明治新政府的直接管辖,也不愿意从萨摩藩中脱离出来,期待着仍按幕府时期的旧制,保持着旧时与萨摩藩的附庸关系。琉球王府之所以产生这样的想法,一方面可能对明治维新后,日本政府的政治结构变化并不清楚,在封闭的条件下,也没有接受现在国家观,故不能理解萨摩藩变成“鹿儿岛县”后的地方与中央行政的从属意义,另一方面也许是不愿意改变由旧萨摩藩控制形成的即有范式,或迫于萨摩藩长期以来的威力,不愿意改变现状。另外,从琉球天真地认为萨摩藩可能没有向新政府报告五岛的割让及土地的丈量等事宜的情况看,琉球似乎对日本明治维新中萨摩藩所起的作用,及萨摩藩伐在新政府中的力量,并不十分了解。 1871年(明治四年十月十五日),首里王府向鹿儿岛在番的琉球官员,发出如下内容的“训令书”:关于日本的变革,好像将有命令下达让本地接受朝廷的支配。本地在进入萨摩藩之幕下以来,常常蒙受其藩之恩惠,亦为除此藩外,尚无邻国的不自由之小邦,所以本地之必要费用,都依赖于萨摩藩,而且在海路上与萨摩藩接壤,无论如何,当地不可离开萨摩藩。关于天下一新,因为不好议定,倘若只靠此处得到的消息,则难以明了一新的详细内容,万一出现意外之事,则不知变化如何,因而要受可靠之处照顾,与此悄悄配合,但在表面上却恳求萨摩藩发出指示。虽此亦应当如此,但必须尽心全面注意,一定安排周全。即使不由萨摩镇台从四位(从几位凡指地位)与从三位批下指示,而自外县之人得到通知,如上所述,本地从萨摩藩易于筹办开支,亦海路最近之处,今后萨琉海路,仍不分路,一律保持,不可不以听从彼镇台指示交代尽忠朝廷,因此暂时因时制宜,不论出何事,尽力联络沟通。从琉球政府的“训令书”内容分析来看,琉球王府已经意识到日本新政府欲将琉球纳入其管辖之内,但琉球王府似乎对日本国内的维新变革还不甚理解,究竟作出怎样的回应措施,还在考虑之中。同时“训令书”也透露出,琉球似乎对萨摩藩十分依赖,并将之作为唯一的邻国,不愿意脱离萨摩藩,认为自已为“不自由之小邦”,但意识到迟早将被日本新政府所“议定”,因此表示不论出现任何状况,尽力与萨摩藩联络沟通。而琉球对萨摩藩的依赖,可能出自于“国家”某些权力被萨摩藩强夺后,所形成的经济政治模式。也就是说,琉球王国虽对外为一个国家,但其内部行政的一部分,已经被萨摩藩长期把持,并形成习惯及依赖性。而正是这个长期形成的依赖惯性模式,使萨摩藩自觉其对琉球国拥有主导权。而这种主导权,在西方近代国家体系被明治新政府构建后,媾变成旧萨摩藩伐思想中对琉球拥有主权性的意识,而“鹿儿岛县”只是将这种主权性意识,提高到国家行政意识层面的具体实施者。要将琉球正式纳入日本版图,必须改造琉球现行行政体系,接纳日本明治新政府的各项行政措施,这是琉球成为日本领土的第一步。 1872年初(明治五年正月五日),日本政府派奈良原幸五郎和伊地知贞馨(外务省七等出仕)两位官员出使琉球,向琉球说明日本的情况。两人正月十五日到达琉球那霸。“琉官当时狐疑甚至感到恐怖”[3]。二人招集琉球的摄政三司官,向其递交了鹿儿岛县参事大山纲良的书信,向其具体说明了明治维新后日本的内政改革:时值变革之今日,朝廷对琉球的待遇,不会比以前差,反而会受到更好的抚育。但如缺乏原有实施之关系,难于保证不发生问题。幸而琉球原属鹿儿岛管辖,即使有什么差错,也可放心。实际上我们多次收到关于琉球使节的访问及国政等的调查报告。参事们反复进行仔细讨论,认为从三位阁下父子,从来都遵奉朝廷宗旨,且琉球从来与萨摩保持着上下级的关系。在各国往来日益紧密之今日,然仍然墨守旧习,如岛津家世代(对琉球的)指挥难以再渗透,琉球发生违背朝廷之意,恐将来会酿成大灾。参考到过往(萨摩对琉球的)照顾,经过反复熟虑及讨论,最终决定将改变旧制之问题委任给我们。……时势之变迁,如同人之新陈代谢,人力完全无法控制,只能随之。如果没有提前准备,将发生不可防之大害。中日之间虽有一段距离,但琉球也可从借鉴。中国之人所称皇帝,毕竟也是满洲人种,这也是孔孟之道所不能允许之事情。尤其,最近西方各国纷纷进入其国内,他们与英国等国家也发生了纠纷,以后出现怎样之格局,不得而知。现在世界处于变迁之时期,请(琉球)好好斟酌。以后根据朝廷的指示,无需再派他人,我们共同商议,形成一定的规则,就不会出现任何麻烦。首先实现我们所奉之命令,共同商议之事情,再委婉地传给达中山王,通过大臣仔细的讨论,最终结果如何请告之。此信以世界变化大势,并以中国朝代变迁,异族登基皇位为例,晓喻琉球如果归于新政府,其待遇将比以前更加优越,并以琉球与萨摩的旧有关系,告之岛津家势力已经中落,改变旧制问题已经由鹿儿岛县来承担,如果琉球不能认清形势,将有可能酿成大灾。另外还传达希望与琉球共同商议,形成一定的规则,也避免出现问题。那么鹿儿岛县希望与琉球商议的事件为何事,根据资料的记载,伊地知壮之丞、奈原幸五郎两人早就秘密议定将琉球官制,改革为与日本内陆同样的“三部二”。笔者推断,二人在与琉球摄政三司官会面时,就正式提出了此议,故资料记载琉球王尚泰招集各重要官员进行评议,接受了二人提出的改革意见,同时议定将岛津时代的五万元负债,转成琉球改革的经费。这次日本对琉球的改革,历时三个多月,遇到层层阻力。伊地知贞馨认为琉球上下“僻陋顽固之风,凝结于人人心肝,一时难以使之释然。” [6]但经过这次改革,琉球在行政体系上与日本内陆达成一致,为正式并入日本,奠定了行政基础。这次琉球的官制改革,并不是由明治新政府来主导,而是由鹿儿岛县属官员主导进行,如要实现领土上的图谋,必须由日本政府来具体实施。        从琉球王府的五项措施来看,琉球即不愿意接受日本明治新政府的直接管辖,也不愿意从萨摩藩中脱离出来,期待着仍按幕府时期的旧制,保持着旧时与萨摩藩的附庸关系。琉球王府之所以产生这样的想法,一方面可能对明治维新后,日本政府的政治结构变化并不清楚,在封闭的条件下,也没有接受现在国家观,故不能理解萨摩藩变成“鹿儿岛县”后的地方与中央行政的从属意义,另一方面也许是不愿意改变由旧萨摩藩控制形成的即有范式,或迫于萨摩藩长期以来的威力,不愿意改变现状。另外,从琉球天真地认为萨摩藩可能没有向新政府报告五岛的割让及土地的丈量等事宜的情况看,琉球似乎对日本明治维新中萨摩藩所起的作用,及萨摩藩伐在新政府中的力量,并不十分了解。 1871年(明治四年十月十五日),首里王府向鹿儿岛在番的琉球官员,发出如下内容的“训令书”:关于日本的变革,好像将有命令下达让本地接受朝廷的支配。本地在进入萨摩藩之幕下以来,常常蒙受其藩之恩惠,亦为除此藩外,尚无邻国的不自由之小邦,所以本地之必要费用,都依赖于萨摩藩,而且在海路上与萨摩藩接壤,无论如何,当地不可离开萨摩藩。关于天下一新,因为不好议定,倘若只靠此处得到的消息,则难以明了一新的详细内容,万一出现意外之事,则不知变化如何,因而要受可靠之处照顾,与此悄悄配合,但在表面上却恳求萨摩藩发出指示。虽此亦应当如此,但必须尽心全面注意,一定安排周全。即使不由萨摩镇台从四位(从几位凡指地位)与从三位批下指示,而自外县之人得到通知,如上所述,本地从萨摩藩易于筹办开支,亦海路最近之处,今后萨琉海路,仍不分路,一律保持,不可不以听从彼镇台指示交代尽忠朝廷,因此暂时因时制宜,不论出何事,尽力联络沟通。从琉球政府的“训令书”内容分析来看,琉球王府已经意识到日本新政府欲将琉球纳入其管辖之内,但琉球王府似乎对日本国内的维新变革还不甚理解,究竟作出怎样的回应措施,还在考虑之中。同时“训令书”也透露出,琉球似乎对萨摩藩十分依赖,并将之作为唯一的邻国,不愿意脱离萨摩藩,认为自已为“不自由之小邦”,但意识到迟早将被日本新政府所“议定”,因此表示不论出现任何状况,尽力与萨摩藩联络沟通。而琉球对萨摩藩的依赖,可能出自于“国家”某些权力被萨摩藩强夺后,所形成的经济政治模式。也就是说,琉球王国虽对外为一个国家,但其内部行政的一部分,已经被萨摩藩长期把持,并形成习惯及依赖性。而正是这个长期形成的依赖惯性模式,使萨摩藩自觉其对琉球国拥有主导权。而这种主导权,在西方近代国家体系被明治新政府构建后,媾变成旧萨摩藩伐思想中对琉球拥有主权性的意识,而“鹿儿岛县”只是将这种主权性意识,提高到国家行政意识层面的具体实施者。要将琉球正式纳入日本版图,必须改造琉球现行行政体系,接纳日本明治新政府的各项行政措施,这是琉球成为日本领土的第一步。 1872年初(明治五年正月五日),日本政府派奈良原幸五郎和伊地知贞馨(外务省七等出仕)两位官员出使琉球,向琉球说明日本的情况。两人正月十五日到达琉球那霸。“琉官当时狐疑甚至感到恐怖”[3]。二人招集琉球的摄政三司官,向其递交了鹿儿岛县参事大山纲良的书信,向其具体说明了明治维新后日本的内政改革:时值变革之今日,朝廷对琉球的待遇,不会比以前差,反而会受到更好的抚育。但如缺乏原有实施之关系,难于保证不发生问题。幸而琉球原属鹿儿岛管辖,即使有什么差错,也可放心。实际上我们多次收到关于琉球使节的访问及国政等的调查报告。参事们反复进行仔细讨论,认为从三位阁下父子,从来都遵奉朝廷宗旨,且琉球从来与萨摩保持着上下级的关系。在各国往来日益紧密之今日,然仍然墨守旧习,如岛津家世代(对琉球的)指挥难以再渗透,琉球发生违背朝廷之意,恐将来会酿成大灾。参考到过往(萨摩对琉球的)照顾,经过反复熟虑及讨论,最终决定将改变旧制之问题委任给我们。……时势之变迁,如同人之新陈代谢,人力完全无法控制,只能随之。如果没有提前准备,将发生不可防之大害。中日之间虽有一段距离,但琉球也可从借鉴。中国之人所称皇帝,毕竟也是满洲人种,这也是孔孟之道所不能允许之事情。尤其,最近西方各国纷纷进入其国内,他们与英国等国家也发生了纠纷,以后出现怎样之格局,不得而知。现在世界处于变迁之时期,请(琉球)好好斟酌。以后根据朝廷的指示,无需再派他人,我们共同商议,形成一定的规则,就不会出现任何麻烦。首先实现我们所奉之命令,共同商议之事情,再委婉地传给达中山王,通过大臣仔细的讨论,最终结果如何请告之。此信以世界变化大势,并以中国朝代变迁,异族登基皇位为例,晓喻琉球如果归于新政府,其待遇将比以前更加优越,并以琉球与萨摩的旧有关系,告之岛津家势力已经中落,改变旧制问题已经由鹿儿岛县来承担,如果琉球不能认清形势,将有可能酿成大灾。另外还传达希望与琉球共同商议,形成一定的规则,也避免出现问题。那么鹿儿岛县希望与琉球商议的事件为何事,根据资料的记载,伊地知壮之丞、奈原幸五郎两人早就秘密议定将琉球官制,改革为与日本内陆同样的“三部二”。笔者推断,二人在与琉球摄政三司官会面时,就正式提出了此议,故资料记载琉球王尚泰招集各重要官员进行评议,接受了二人提出的改革意见,同时议定将岛津时代的五万元负债,转成琉球改革的经费。这次日本对琉球的改革,历时三个多月,遇到层层阻力。伊地知贞馨认为琉球上下“僻陋顽固之风,凝结于人人心肝,一时难以使之释然。” [6]但经过这次改革,琉球在行政体系上与日本内陆达成一致,为正式并入日本,奠定了行政基础。这次琉球的官制改革,并不是由明治新政府来主导,而是由鹿儿岛县属官员主导进行,如要实现领土上的图谋,必须由日本政府来具体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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