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宋代的地方行政区划简介

宋代的地方行政区划很简单,最大的为“路”,其次为府、州、军、监,最下为县。

“路”一级的机构和职官,有如下几个机构,这些机构互不统辖,且没有官员总揽“路”的各类机构。所以说“路”应该只能算是监察的区划,而不是正式的行政区划。

漕司,即转运司,长官称转运使,负责一路的财赋和监察;

宪司,即提点刑狱司,长官称提点刑狱公事,负责一路刑狱,亦负责监察;

仓司,即提举常平司,长官称提举常平公事负责一路的仓储,亦负责监察;

帅司,即安抚司或者叫经略安抚司,长官为安抚使。安抚使需要兼任禁军在这个地区的马步军都总管等军事职官,同时兼任某州、某府的地方官知州或知府。因此,安抚使下设有管军的幕职官和管地方事务的曹掾官。由于安抚使的权限较宽,为防止安抚使拥权自重或者危害地方的情况发生,所以安抚使要受路一级监司的监察,同时要受到下属的“走马承受”的监视。

府州一级的官员虽然在地方为官,但是他们的官职仍在中央官吏体系中,只是在头衔上加上“知某某事”或者“判某某事”。知州按例需要兼任厢军正印职。当然,为了防止知州权力过大,每州设'通判’一人。州一级发出文件,必须通判签署,才能生效。

县一级的官吏,主要有知县、县丞、主簿和县尉。基本也都是中央下放差遣的,但是没有兼任军职的需要了。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清代地方机构与职官
中国国学网
【区划研究】郡、县、道、州、省的由来
中国古代地方职官:郡守、刺史、知州、巡抚
中国地名考据1:那些存留至今的“州”
宋朝的地方官制-中国历史-宋朝历史-艺术中国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