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1933—1937年伊犁土地纠纷原因及解决机制 摘要:1933—1937年,伊犁土地纠纷频发,且类型各异.根据生产方式的不同,可以将其划分为农业类、牧业类及农牧间类三大类型.农业类的土地纠纷,
试论1933—1937年伊犁土地纠纷原因及解决机制
摘要:1933—1937年,伊犁土地纠纷频发,且类型各异.根据生产方式的不同,可以将其划分为农业类、牧业类及农牧间类三大类型.农业类的土地纠纷,由战后农民返村,其原有耕地被他人占据所引发;牧业类的土地纠纷,由草场归属争议、草场分配不均所引发;农牧间类的土地纠纷,则是由人地矛盾及身份转变(牧民逐渐转向农民)所引发.伊犁土地纠纷的解决机制,一般遵循由民间到官方的秩序流程——纠纷避免、纠纷调解、纠纷判决.纠纷避免主要以地契为依据,纠纷调解由乡约或部族首领负责,纠纷判决则由政府机构处理.
作者:龙国仁
Author:LONG Guo-ren
作者单位: 陕西师范大学中国西部边疆研究院,陕西西安,710062
刊 名:新疆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Journal:Journal of Xinjiang University (Philosophy, Humanities & Social Science)
年,卷(期):2016, 44(3)
分类号:K26
关键词:伊犁知识脉络土地纠纷知识脉络原因知识脉络解决机制知识脉络
在线出版日期:2016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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