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啊。
双方签订租房合同,是一种民事行为。在中国范围内,关于民事行为是否有效,一切以《民法典》为准。
民法典第143条早就明确了,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只要符合这三个标准,一切民事法律行为就是有效的。
第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这个你和房东肯定都具备,毕竟你们都是成年人,也没疯没傻,大家都能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第二,意思表示真实。你们一个愿意租房,一个愿意出租,只是各自都有条件,互相接受就行,你们意思表示是真实的,没人强迫,也没有显示公平重大误解啥的。
第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人家房东只是让你提供一下单位和学历确认你的身份背景,又不是拿了去干啥坏事,这不违反法律法规,当然也没有违背公序良俗。
所以,无论你答应也好,不答应也好,都是基于你的自愿,房东没有强迫你。
你想租他的房子,你就按他说的来,你也可以跟他说明情况,继续谈判交流,人家要是不同意,你也不能要求人家撤回这种要求,你可以直接去租其他人的房子。
因为现在的租房完全市场化,你总能找到不需要提供学历和单位信息的房子。
你也别拿什么隐私来说事,你害怕泄露隐私,你可以不租。
另外,民法典不仅保护房东提要求的权利,同样也保护你提要求的权利。你也可以要求房东提供信息。
只要你价格合适,你也可以要求房东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提供租赁备案,提供落户帮助。而对方嫌麻烦,也可以拒绝你。
在现实中,还有房东要求租客不允许养宠物,这种其实也是一种合同约定行为,如果在合同中约定,不允许养宠物,你也签名认可了,那你就需要严格遵守。
万一你后面养宠物了,房东就可以拿着合同要求你承担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577条明确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你也别觉得这种条文对你没啥用,房东真要起诉你,还是完全可以做到的,你不履行的话,法院执行庭会教你怎么做人的。
而事实上,碰到各种要求明确的房东,你反而值得庆幸,因为各种东西在合同中谈好了,后面出现问题更好解决。白纸黑字,拿到法庭上就是书证。只是你自己多少也要懂点租赁合同的基本条款。
合同订立,是一种博弈的过程,你特别想租这个房子,房东就更有主动权;你的出价高于市场价,你就更有主动权。民法典特别尊重意思自治,在法律范围内,谈得拢就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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