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一男子嫖娼后不给钱跑了,隔天在街上被“小姐”逮到,结果...
2019-10-23 20:51
hjxiong510
2019年10月17日下午4点过,宜宾市叙州区蕨溪镇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蕨溪镇上花市街有一男一女在抓扯。
民警到现场后,当事双方显得神色慌张,面对民警了解情况的时候支支吾吾。民警敏锐地注意到这一可疑情况,后以涉嫌殴打他人将二人带回派出所进一步核查。
经询问,民警初步了解了基本情况。男子米某某,41岁,龙池乡人,无业游民,长期混迹于蕨溪街头。女子陈某某,30岁,蕨溪镇人。米某某于2019年10月15日下午通过李某某(另案处理)介绍找到陈某某,双方谈好晚上以300元的价格发生性关系。
当晚12时许,米某某以出去拿钱为由“逃单”,后陈某某多次通过电话联系米某某索要“报酬”未果。17日下午陈某某在蕨溪上花市街碰见米某某,陈某某遂上前与米某某争吵并抓扯,后被围观群众拉开并报警。
因二人涉嫌卖淫嫖娼,民警在依法对米某某和陈某某进行信息采集录入过程中,发现一个细节,米某某体貌特征与10月15日凌晨偷鸡案监控中嫌疑人的特征高度吻合。经调查,米某某对自己于2019年10月15日凌晨4时39分窜至蕨溪镇光华村兰竹组李某房子旁柴房内盗窃家禽的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违法行为人米某某因盗窃、嫖娼被依法处以二十日行政拘留(合并执行);陈某某因卖淫,李某某因介绍容留卖淫,分别被依法处以十日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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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宜宾维他命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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