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草在歌唱》是多丽丝 莱辛第一部正式出版的作品。
该书一出版就凭借禁忌的主题,引发了广泛地关注。
南非甚至一度将此书列为禁书。
小说中的主人公玛丽,更是被读者戏称为南非的爱玛。
福楼拜的《包法利夫人》中的女主人公爱玛因为婚后精神空虚,不断向外界寻求刺激。
其一是借贷购物,其二是不断发展婚外情。
最终,爱玛不堪借贷压力而服毒自杀。
而《野草在歌唱》中的主人公玛丽,她的死因就要复杂一些。
故事开篇就是一则谋杀案:白人妇女被黑人奴仆开枪打死。
大家一幅看穿事情真相的暧昧表情,更是为这桩谋杀案增添了神秘色彩。
凶手是一个叫摩西的黑人,大家对他没有表现出多大的情绪。
反而对受害者玛丽,这些白人神情中都透露着意味深长的怨恨:
“好像她是什么令人厌恶的脏东西,被人谋杀了正是活该。”
一个女人被男人杀害,理由只有一个。
对于这个理由,白人社群心知肚明,却讳莫如深。
打击交换着彼此的猜测,早已经将玛丽钉死在耻辱架上。
作者先是带着读者从旁观者的角度来读故事,接着采用第三人称内聚焦的方式,逐渐让我们看到了玛丽尴尬又扭曲的一生。
玛丽和包法利夫人一样,永远没办法将自己的主观意外与客观环境协调起来。
她们无法摆脱社会对女性的狭隘设定。
玛丽的童年是贫穷所产生的一系列的衍生物。
父亲是铁路局的一名小职员,工作不顺利使这个男人常常用酒精来麻痹自己逃离现实。
母亲为家务与债务所累。夫妻之间是无休止的争吵与大打出手。
在玛丽小的狮虎,就已经感受到了死亡的恐怖。
她的哥哥姐姐于同一年死于痢疾,她成了家里唯一的孩子。
家里虽穷,但好在孩子不多,玛丽还是有了上借宿学校的机会。
上个世纪三四十年代,女性获得了职业自由。
玛丽毕业后找到了一份工作自给自足,一切都在往好的方向发展。
三十岁时,玛丽当上了老板的私人秘书,收入相当可观。
“如果她想住公寓,她完全有能力租一套,过上舒适体面的生活。她目前的情况确实称心如意。她的相貌是南部非洲白人那种平凡的相貌,她的声音是千千万万普通人的那种声音。”
普通,是玛丽的代名词。
如果不是因为这个,玛丽不会到了三十岁还找不到合适的对象。
女性虽然获得了很多自由生活的权利,可是社会上对单身职业女性仍然充满了恶意。
在恶意的包围中,玛丽逐渐迷失了自我。
她开始怀疑单身生活的“正确”。
一些平时跟她亲近的同事,私下里却议论她的怪异:
“她可不是个十五岁的小姑娘啦,真可笑!应该有个人去告诉她一声,她那种打扮太不像话了。”
“她得嫁一个年纪比她大的人。五十岁的人正适合她------”
因为这是共识:一个心智正常身体健康的女人,都是要结婚的。
玛丽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压力,原先因为父母糟糕的婚姻状态,玛丽非常排斥婚姻。
她对男人也是从心理到生理都充满了厌恶。
但她还是依着别人的“期待”,找了一个五十五岁的鳏夫。
玛丽以为男人到了五十五岁就不会有热恋、拥抱之类的举动,这样他们就能维持父亲与女儿般的情谊。
谁知男人强烈的欲望吓坏了玛丽,这件事就宣告结束了。
玛丽与迪克 特纳的婚姻完全由误会构成。
他们相识于电影院,昏暗的光线模糊了玛丽的容貌,让迪克一见倾心,念念不忘。
“于是,他便喜欢起她来,因为他必须爱上一个什么人,在此之前他还没意识到自己已经寂寞到什么地步了。”
电影院的相遇让玛丽误以为迪克与自己一样爱好电影,这其实也是误会。
迪克讨厌城市,更讨厌电影。
那次去电影院是去城里办事,被朋友硬拉着去的。
迪克是一个农场主。
玛丽被身边人的流言蜚语折磨得精神紧张,一听到农场立即生出了某些浪漫的联想与逃离城市喧嚣的冲突。
两人只见了两次面,迪克就向玛丽求婚了,理由是玛丽的沉静特别符合一个农场主妻子的要求。
玛丽答应他的理由是迪克的木讷寡言,肯定能让逃脱不必要的情欲需求。
两人对彼此性格与生活环境的误解,以及迈入婚姻的不纯动机,都给这段婚姻的不幸埋下了伏笔。
书中,作者通过玛丽的眼睛来打量迪克的农场:
“看见一些影影绰绰的矮树,就像一些飞掠而过的长着柔软羽毛的大鸟一样,地界那边是一片灰蒙蒙的天空。”
字里行间尽是玛丽的失望。
“她完全不知道将要过怎样的一种生活。迪克曾经小心翼翼。低声下气地将自己贫穷的处境告诉她,她脑子里空空洞洞的想道,这种贫穷与她那备受折磨得童年生活毫无关系,完全是另一回事。”
世间一切往往都是事与愿违。
玛丽想着与迪克的婚姻再差,总会比父母的婚姻要好些。
她最害怕的,一生都在逃避的就是母亲那样的生活。
可是,如今摆在她面前,竟是母亲生活的翻版。
跟着迪克到农场的第一天,她就感到了不幸。
“她渐渐开始感觉到,现在并不是在这所屋子里跟丈夫坐在一起,而是回到了母亲身边。”
迪克为人诚恳老实,却不善经营,做一件事很难持之以恒地做下去。
养猪、养鸡、养蜂、开店,都是三分钟热度之后就半途而废了。
这些亏本的营生不仅让夫妻二人赔了大量的本钱,又让玛丽的心理陷入了崩溃。
前半段的叙事中,玛丽对婚姻存着侥幸心理:
“因为天下有数不清的婚姻,虽然男女双方内心里都觉得别别扭扭、格格不入,却也匹配得当。”
迪克循规蹈矩、缺少攻击性,又性欲了了,这些都让玛丽安心。
她不需要浪漫与情趣,能舒适地生活才是她的愿望。
其实,城里的生活她是满意的——每天固定的工作,闲暇时逛街喝咖啡看电影。
可是,别人不满意。
为了让别人满意,玛丽才匆忙进入了婚姻。
婚姻生活中唯一让她满意的是迪克的性冷淡,这与她相匹配。
第一夜,两人过得客客气气,却让彼此都松了一口气。
接下来的日子里,迪克一直希望能得到玛丽的关注。
他们对彼此南辕北辙般的期待,是这段婚姻不和谐的音符。
唤醒玛丽情欲的是一个叫摩西的黑人奴仆。
从作者给他起的名字,读者可以看出作者对这个人物寄予了特别的感情。
摩西是救世主的存在。
“她感到一阵极其强烈的、莫名其妙的恐惧,一种深沉的不安,甚至感觉到这土人有一股神秘的诱惑力,不过这一点她自己并不十分清楚,她是宁死也不愿意承认的。”
因为在不久前,她还拿鞭子抽过摩西。
玛丽对黑人的态度是矛盾。
她受过的教育告诉她歧视黑人是不对的,但是她身处的环境又让她以黑人主子的身份而洋洋自得。
玛丽与迪克是穷苦白人,他们在白人中很不受待见。
玛丽的骄傲,只有在低级黑人中才有价值。
看着黑人屈服的模样,让玛丽特别的满足。
这个时候,她不再是其貌不扬的农妇,而是高高在上的女王。
所以,迪克一直很费解的就是玛丽明明那么沉静,为什么在黑人面前就变成了一个泼妇。
可是,玛丽毕竟是一个有正常情感需求的女人。
她对高大强壮的摩西有了一股说不出的冲动。
摩西对那一鞭子仍然耿耿于怀,而玛丽的刁难也让他有了辞职的念头。
这时候,玛丽已经在生活上心理上离不开摩西的帮助与陪伴。
习惯与依赖,是非常可怕的一件事。
白天,玛丽经常情不自禁地盯着摩西;夜里,她甚至做了关于他们的羞耻的春梦。
“每一次玛丽都梦见他高高地站在她面前,那么强壮,那么咄咄逼人,可又那么亲切,同时又逼得她做出一种姿势非让他接触一下不可。”
这种炽热的感情,是玛丽从未经历过的。她甚至觉得自己已经落入了摩西的掌控中。
玛丽作为女人的那一部分意识正在逐步被唤醒,期间夹杂着恐惧与欢乐。
“她活灵活现地想象着他那阔而结实的脊背,不禁吓得直发怵。那个土人的形象如此清晰地浮现在她眼前,她好像闻到了他身上那股热烘烘的酸味。”
书中出现了许多含蓄又充满了性张力的细节描写。
玛丽对摩西的感情是甜蜜的,但更多的时候是恐惧。
横亘于两人之间的不止是身份,还有强大的种族力量。
一个白人女人爱上了黑人,简直是天底下最堕落的行为。
“她知道他正站在阴影里等着她。她把门帘再拉开一些。这会儿她看见一条腿从墙那边伸到这边房间里来,一条很大的腿,比真正的人腿要大,简直是一条巨人的腿。”
这应该是全书中最大胆的描写了,其实两人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身体接触。
一切都出自于玛丽的意淫。
摩西的腿隐喻了男性的力量与蓬勃的情欲。
玛丽克制了几十年的情欲终于被唤醒了,她再难压制情感。
迪克,她的丈夫,在她心中已经毫无地位。
她公开地流露出对摩西的情感:含情脉脉的,摩西走到哪里就追随到哪里的眼神;羞答答的调情的声音已经两人之间平等的对话。
在白人那种组织严密的社会里,“你不应当使你的白人兄弟败落到不可收拾的地步,否则,黑鬼们就要自认为和你们白人一样高贵了”。
迪克在另一个农场主查理的提醒下,终于正视了玛丽精神出轨的事实。
他接受了查理的建议:卖掉农场,带走玛丽,以免事态不可收拾。
但是,就在卖掉农场的过渡期内,丑事还是发生了。
玛丽在卧室里换衣服,摩西就在旁边侍候着,而且他看向玛丽“那个土人的神态,宛如一个溺爱妻子的丈夫一般”。
农场的白人监工托尼被这一幕激怒了,在他看来,玛丽与摩西这样简直就等同于野兽在交配。
托尼要将摩西赶走,而摩西坚持不走,他在等玛丽的态度。
而玛丽在托尼的逼迫下,终于痛下决心,残忍地赶走了摩西。
而玛丽的精神也崩溃了:
“她突然把托尼一把推开,像一个疯子似的站在他面前,咬紧牙齿骂他:是你把他赶走的!他再也不会回来了!你没来以前,一点事情都没有!接着她放声痛哭,哭得完全瘫软下来。”
玛丽从来没有爆发过这样强烈的情绪。
悲剧不可避免。
摩西性格刚毅,报复欲旺盛。他对玛丽的依恋演变成了强烈的恨意。
于是,他并不听玛丽的解释,冲突之下举枪射杀了她,然后,平静地站在那里等着警察。
莱辛的叙事冷静得惊人,我们被莱辛淡然的叙事控制着。
玛丽与摩西的爱与欲始终是克制着。
小说题为“野草在歌唱”,营造了“死亡与绝望”的氛围。
但是,从小说整体叙事节奏来看,与其说是“歌唱”,不如说痛苦呻吟。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