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认为,人生之初的赤子,其心无善无恶,只具有自己的先天之德。其作为人的善恶观、美丑观和价值观,都从社会活动中产生,在后天实践中培育,逐渐养成了人的后天之德。
人生于天地之间,气交之中,享受着大自然所提供的生存条件。人类在正常生活中享受着五色、五音、五味,参与着驰骋田猎的活动,这些活动均以适度为佳,过量则生害,须为腹不为目也!
老子认为生命来源于道,万物生命均为“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势成
之。”[51]万物皆生于自然,而又归于自然,生命由道所主,都存在于“道生”之“妙”的过程之中。人之生于道,制于道,故“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
“性,生而然者也”,先天之德具有传统文化的“性”的部分特征,人的生命特征和精神属性正是所谓的“性”。先天之德的“含德之厚,比于赤子”[55]就是老子为人类之“性”的修炼所设定的标准。
后天之德既具有“性”的部分特征,也具有“命”的部分属性,人类的后天之德实为性命一体也。后天之德的“性”的属性,老子用“欲”来指代,有欲则有私也,有私则有境界高下之分。
对于人类的德性,老子认为“益生曰祥,心使气曰强”,[55]“益生”有益先天之德;“心使气”影响先天之德。
作为万物之一,人的生命和死亡,归根与复命,都是真实的自然的过程。
生命之复,属于人类种属的繁衍。精神之复,指人的原始本性为清静无欲,需要“修之于身,其德乃真”,使人修炼而返先天至其清静无欲的原始本性。
人的社会表现,既受社会的影响,反过来也会影响社会。即使在相同的社会状态下,也存在不同性质的人,分别体现为常人,愚人,善人,不善人。
这种人性的差别,在各个阶层中都存在,聪明和愚蠢并不取决于地位高低,善于不善也不能与政治身份划等号。老子要求各个阶层各种地位的人,都要以善人为师,以不善人为资,都需要治人事天,都应该重积德。
(参见《老子天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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