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类型:个人资本项目业务-个人境外投资
移民财产转移申请人需提供:个人财产转移申请表、身份证明文件、收入来源证明及财产权利证明文件、完税凭证等,如委托他人办理,还应提交委托书,到移民原户籍所在地外汇局申请办理。
温馨提示:如果您想详细了解相关外汇管理政策,请查阅《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个人财产对外转移售付汇管理暂行办法操作指引(试行)>的通知》(汇发〔2014〕118号)。
关键词:移民财产转移
业务类型:个人资本项目业务-移民财产转移
目前外汇管理法规只允许境内机构向境外关联公司放款,个人暂不能办理境外放款。
关键词:借款
业务类型:个人资本项目业务-借款
(1)若购买此房屋时,房主的身份为外籍人,可直接在银行办理汇出。
(2)若购买此房屋时,房主的身份为中国人,请在原户籍所在地外管局办理移民财产转移业务。
温馨提示:如果您想详细了解相关外汇管理政策,请查阅《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简化和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5]13号)附件的“1.25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分支、代表机构及境外个人转让境内商品房所得资金购付汇”。
关键词:财产转移
业务类型:个人资本项目业务-财产转移
办理财产转移时,申请人为取得外国永久居留权的中国籍公民的,应提供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申请人在国外定居证明。如果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客观原因无法提供 的,提交说明文件及其他定居证明材料,我们视具体情况作出决定。另外,我们将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反映您提出的这一问题。
温馨提示:如果您想详细了解相关外汇管理政策,请查阅《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个人财产对外转移售付汇管理暂行办法操作指引(试行)>的通知》(汇发[2004]118号)。
关键词:财产转移
业务类型:个人资本项目业务-财产转移
境 内个人在真实、合理需求的基础上可向其已登记的特殊目的公司汇出资金用于特殊目的公司设立、股份回购或退市操作等。需提交以下材料到原特殊目的公司登记地 外汇局办理:书面申请、《境内居民个人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表》、相关资金来源和境外资金用途的真实性证明材料;如涉及股份回购或退市操作,需提交上市公司公 告或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决议等证明材料;境外上市公司如成功退市,应在退市操作完成后,补充提供公司退市的相关证明文件;境内居民个人采取委托方式集中 汇出资金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在前述材料不能充分说明交易的真实性或申请材料之间的一致性时,要求提供的补充材料。
温馨提示:如果您想详细了解相关外汇管理政策,请查阅《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通过特殊目的公司境外投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4]37号)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简化和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5]13号)。
关键词: 个人境外投资
业务类型:个人资本项目业务-个人境外投资
境 外个人可直接在银行办理结汇。提供以下材料:港澳居民提供《港澳居民往来内陆通行证》、台湾居民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华侨提供侨务部门出具的 认定证明、其他境外个人提供护照等有效身份证明;商品房销售合同或预售合同;房地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非居民在所在城市购房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等相关 证明(购买现房及二手房的,应提供房地产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产权登记证明文件);如委托他人办理,应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温馨提示:如果您想详细了解相关外汇管理政策,请查阅《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简化和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5]13号)附件的“1.23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分支、代表机构和境外个人购买境内商品房结汇”。
关键词:购房结汇
业务类型:个人资本项目业务-购房结汇
(资料来源: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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