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的形式多种多样,企业在银行办理外汇收付汇时,可能并不十分清楚自己企业的贸易形式,在国际收支的体系下属于什么类型,本文就简单介绍一下什么是“一次报关,两次付汇”。
一次报关,两次付汇
例如有一个注册在海关特殊监管区的企业A,区内企业A从境外销售方C采购后将商品销售给区外企业B,商品可能由区外企业B直接进口报关,则一笔进口报关会同时涉及两笔付汇,即区内企业A对外付汇和区外企业B向区内企业A的资金境内划转。
示意图如下
企业去银行办理收付汇时又该准备哪些材料呢?
根据贸易的特性,开展“一次报关,两次付汇”的企业不自己报关。因此,要让银行能够确信贸易的真实性,大体可以准备以下材料。
①企业与生产商之间的合同与发票;
②企业与消费主之间的合同与发票;
③能够说清自身贸易物流和资金流的《业务情况说明》;
④消费企业的报关单和提单(需要办理企业向消费企业索取)。
一次报关两次付汇业务属于“货物贸易收付汇单位与进出口单位不一致业务”,应根据《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第十九条规定,在涉外收支申报交易附言中标注“非报关人”字样。
企业在填写《涉外收入申报单》时,可参照如下:
交易编码:121030
交易附言: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及保税监管场所进出境物流货物+货物名称+非报关人
“一次报关,两次付汇”和转口贸易的区别是什么
“一次报关,两次付汇”和转口贸易最大的区别在于最终货物的消费企业是在境外还是在境内。根据我之前的文章《什么是离岸转手买卖》可知,转口贸易的最终消费国是在境外的,而“一次报关,两次付汇”的最终消费国是在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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