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什么是跨境人民币 跨境人民币业务是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以人民币开展的或用人民币结算的各类跨境业务,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外商直接投资、境外直接投资、外债、境外放款、跨境担保及资金池等业务。 02 企业办理跨境人民币结算优势 01 规避汇率风险,降低结算成本。 企业收付使用人民币,无需进行货币兑换,有效规避汇率风险,降低汇兑成本; 02 便利企业资金管理。 企业贸易使用币种与生产结算资金币种一致,帮助企业更有效进行现金管理; 03 提升企业运行效率。 人民币结算更加简单便利,提高业务结算和融资效率。 03 人民币跨境结算便利化措施 为进一步完善人民币跨境业务政策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加大对诚信自律、正常生产经营企业的便利化支持力度,泰州地区银行外汇业务和跨境人民币业务自律机制各成员单位共同商议,针对满足一定条件的诚信自律、正常生产经营企业,开辟人民币跨境结算便利化“绿色通道”。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便利化措施主要内容 人民币跨境结算便利化“绿色通道”分为经常项目人民币结算“绿色通道”和资本项目人民币结算“绿色通道”: 1.经常项目人民币结算“绿色通道”:各银行凭经常项目“绿色通道”企业提交的《跨境业务人民币结算收/付款说明》,直接办理货物贸易及服务贸易人民币跨境结算(转口贸易、退款除外),企业无需事前、逐笔提交真实性证明材料。支持银行在保证支付安全和符合相关法规的前提下,凭企业提交的电子形式的《跨境业务人民币结算收/付款说明》办理上述业务,探索无纸化操作。银行可采用现行法规允许的最简化流程为企业办理其他经常项下跨境人民币业务。 2.资本项目人民币结算“绿色通道”:资本项目“绿色通道”企业在使用资本项目人民币收入时,无需事前、逐笔向银行提交交易真实性证明资料,银行在“展业三原则”基础上,由企业承诺资金用于其生产经营范围内的合规支出,即可凭支付指令直接办理。支持银行在保证支付安全和符合相关法规的前提下,凭企业提交的电子形式的支付命令函或支付信息清单办理上述业务,探索无纸化操作。“资本项目人民币收入”,包括外商投资企业人民币资本金、境内企业人民币外债资金和境内企业境外上市调回的人民币资金。 二、“绿色通道”企业认定标准 01 “绿色通道”企业原则上应在泰州市注册成立并正常生产经营三年(含)以上。 02 申请经常项目“绿色通道”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原则上应达到1亿元以上(含);资本项目“绿色通道”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应达到的标准由自律机制根据“展业三原则”和企业实际情况进行把握。 03 必须是以实体生产或经营为主业的企业(为集团内实体企业服务的财务公司除外),排除房地产企业、政府平台企业和以转口贸易(包括离岸/在岸转卖)为主业的企业,优先支持制造业企业或其产业链上下游企业。 04 企业有运作良好的内控管理机制,能够自行留存人民币跨境业务相关单证、资料,并愿意配合银行的事中事后抽查、核实工作。 05 近三年无实质性违反或故意规避跨境人民币管理规定、外汇管理法规、国家“三反”规定等法律、法规的情形;未被纳入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和货物贸易外汇管理B、C类企业;未涉嫌大规模跨境投机套利活动。 06 经常项目“绿色通道”企业应长期、稳定地使用人民币开展经常项目跨境结算,延续时间达到两年(含)以上,累计笔数达到50笔(含)以上,人民币经常项目跨境结算累计规模原则上应达到1亿元(含)以上。 银行按照以上标准,基于企业申请或自行在系统内进行遴选,审核认定“绿色通道”企业并向银行自律机制备案。符合条件的同一家企业可以同时进入“绿色通道”企业(资本项目)和“绿色通道”企业(经常项目)两个名单,同时获得相应的结算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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