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导不仅是一种身份,更是一种责任。在2018年出台的《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办法》中, 明确提出了高级社会工作师应该具备实务、管理、督导、研究四大综合业务能力。督导能力作为高级社会工作师的一个基本能力,可见其重要性。
督导能力涉及社会工作发展的方方面面, 包括督导实务能力、团队管理能力、培训能力、工作规划及执行能力、情绪处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等。
当然,督导者并非天生就具备以上能力,而是需要在工作实践中不断反思和沉淀,脚踏实地地成长。笔者从自身开展督导的经验和个人督导能力成长的视角,总结出督导能力提升的6 条途径。
制订个人成长计划,激发自我学习动力
俗话说:“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社会工作督导每年都应该制订个人专业成长计划,可以是理论水平的研习、实务经验的积累,也可以是督导技巧的运用和服务对象的相关知识等。总而言之,就是个人督导工作中需要提升的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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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的个人成长计划包括成长需求、成长目标、具体事项、完成时限、评估方法等, 不求高、大、全,只求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每年通过有计划、有目标的渐进式自我成长,相信几年下来,督导各个方面的能力肯定会有所提高。
每一次督导都是一次学习的机会和过程。正所谓“教学相长”。每一次督导,都会面临新的议题,每一次议题的解决,都是一种新的进步。
在与被督导者共同学习、共同探讨、共同服务的过程中, 督导者也是受益者之一。因此,督导者不要错过任何一个在实务督导中成长的机会。
督导能力直接来源于个人的实务经验。在社会工作行业里, 不管你是督导还是机构管理人员, 个人的能力都是需要通过实务工作来提升的。这就是高级社会工作师评选重视实务能力的原因之一。
因此,督导不能脱离实务,需要在做督导的过程中开展实务工作,边做边学,只有实务经验积累达到一定程度,在督导中才能够得心应手。
否则,社会工作者遇见的问题、提出的议题你都没有经历过,怎么能够感同身受地提出有建设性的督导建议及对策呢?
督导者除了自我学习、在实务督导中学习之外,也可以参加外界的社会工作督导专业培训,以便系统全面地学习督导专业知识和督导技巧,如行业协会举办的督导能力提升班、训练营等。
通过参与有关督导知识的培训,不断丰富、完善和积累自身的知识储备,从培训的讲师身上获得理论和实践的相关指导,拓宽眼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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