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期保哥给大家介绍了
广州职工医保退休政策规定、累计年限。
这一期保哥继续给大家介绍
办事指南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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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最低缴费年限,老人新人大不同
退休后能够正常享受医保待遇的最低缴费年限,有“老人”和“新人”之分。按照《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条例》的规定,医疗保险缴费的最低年限分为两种人:
1
最低缴费年限10年
在2013年12月31日前已经办理了参保登记,
在2014年1月31日前缴费。
2
最低缴费年限15年
在2014年1月1日以后才办理参保登记。
没到退休年龄,医保最好别中断
缴
费
年
限
医保最低缴费年限,是指参保人退休后可以享受医保待遇的最低缴费年限标准。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要求,所有用人单位都应该为在职职工缴纳包括医疗保险在内的社会保险。
1
在职状态
无论职工缴费的年限是否达到10年或15年,只要在单位工作,与单位有劳动关系,单位都应该继续为其购买社保。
2
失业状态
如果你尚未到退休年龄,目前在失业状态,则分为两种情况:
①. 失业人员在本市按月领取失业保险基金期间参加本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的:缴纳的社会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失业人员无需自行缴纳。
②. 未本市按月领取失业保险基金的:如属广州市户籍,尚未达到退休年龄,即使医保已缴交满规定的最低年限,最好还是自己参保缴费,否则到退休年龄前将没有医保保障,遇上重大疾病,个人和家庭要承担的风险很大。
不同情况,医保退休手续如何办
参保人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限,已缴满医保最低缴费年限,可分为以下不同情况处理:
情况一
参保人在本市社保经办机构已办理养老保险退休手续的:
由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判断并开通退休待遇。
如参保人办理养老退休手续后发现医保待遇异常,可携带养老退休核定单和身份证或社保卡等有效证件到医保经办机构查询。
情况二
参保人属中央、省、军队和外地驻穗单位已在省社保局办理养老保险退休手续的:
由省社保局汇总后,由医保经办机构对符合广州市医保退休条件的参保人开通医保退休待遇,无需参保人自行办理医保退休业务。
如参保人办理养老退休手续后发现医保待遇异常,可携带养老退休核定单和身份证或社保卡等有效证件到医保局天河分局查询。
情况三
除以上情况外,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已缴满医保年限的,需到我市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医保退休手续,具体情况有以下六种:
1. 仅参加本市医疗保险的参保人。
2. 在异地已办理养老退休手续的参保人。
3. 由财政或者用人单位发放退休金的参保人。
4.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延缴养老保险的参保人。
5. 已在本市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工残退休的参保人。
6. 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男年满60岁,女年满55岁,不能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或者用人单位退休金,符合穗府令〔2012〕第80号第十四条规定的参保人。
参保人符合以上条件的,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携带资料到我市任一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医保退休手续,所需资料可在广州市人社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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