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股市监管不能对欺诈行为变相鼓励 】 股票市场要健康,就必须有对投资者的完善保护;股市之水要洁净,就必须重拳打击市场的污染源头。中国股市恰好相反,与套现暴利的巨额收益相比,违法成本几乎为零。欺诈发行上市后,原始股股东可以套利几亿、十几亿甚至几十亿、上百亿,而被查处后的处罚仅是几十万和市场禁入。这根本就不是处罚和打击,而是奖励和鼓励,其直接效果就是引导人们财务造假和欺诈上市。没有严刑竣法,在巨大利益诱惑下,一切道德说教都必然苍白无力。如果以几乎为零的违法成本欺诈上市即可暴富,那无疑会刺激人们不安于真正的创新创业,而必然挖空心思地编故事讲故事,编造虚假业绩以达到挤进股市之目的。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在这个造假流行的年代,指望人们改变逐利本性,空泛而没有意义。买的没有卖的精——无论是市场还是大股东,这都是一条难以改变的定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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