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苏州市区统筹范围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年度医疗救助金开始发放。据统计,2016年度医疗救助受益人数、发放金额分别达25277人、7517.05万元。
与去年相比,救助人数增加了2320人,增幅10%;救助金额多支付1130万元,增幅18%。1月25日起,救助对象可持苏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以下简称市民卡)至苏州银行各营业网点或ATM办理取款业务。
那么,哪些人群可以领取该笔救助金?救助金的发放标准和发放流程是怎样的?苏州人社为您做一番解读,看完↓↓,就一目了然啦!
哪些人可以享受年度医疗救助待遇?
苏州市区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中,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自负医疗费用超过5000元(含)的人员,可享受年度医疗救助待遇。
这里所称的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包括: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协保”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享受职工医疗保险退休待遇人员,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老年居民、失业人员、征地保养人员、大中小学生、少年儿童;不包括离休人员。
什么是“自负医疗费用”?
自负医疗费用是指参保人员按照市区社会医疗保险规定,使用社会保障卡结算产生的医疗费用自负部分;
不包括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未参加地方补充医疗保险期间的自负费用;
不包括自费医疗费用和未使用社会保障卡由个人现金结付的医疗费用。
对享受实时医疗救助的人员,其自负医疗费用已扣除实时医疗救助结付金额。
年度医疗救助金按照什么标准发放?
从2014年度起,参保人员的年度医疗救助金按以下标准计算:
1.参保人员全年自负医疗费用累计达到5000元的,救助金起点标准为800元,超过5000元的部分按以下6个区间分段按比例超额累进计算(单位:元):
2.对于具有本市市区户籍,经民政部门认定家庭共同生活成员人均月收入在本市低保标准2倍以内人员,以及按月领取民政部门发放的生活补助的上世纪60年代精减退职人员,全年自负医疗费用达到5000元,且未享受实时医疗救助的,按全年医疗费用自负金额的70%计算年度医疗救助金额。计算结果低于按上述第1点办法计算的救助金额的,按就高原则确定其实际应享受的救助金额。
如何领取?
2016年度医疗救助发放工作仍由东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经办、救助金在春节前通过救助对象的社会保障˙市民卡发放,代理发放机构为苏州银行,发放流程如下:
(1)常规发放流程
苏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在社会保障功能有效的情况下,年度救助金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发放到救助对象市民卡相关联的银行账户。1月25日起,救助对象可持市民卡及交易密码至苏州银行各营业网点或ATM办理取款业务。
银行交易密码印制在随卡密码函上,救助对象可通过苏州银行电话银行96067、苏州银行ATM机、苏州银行柜面等渠道将原始密码修改为本人熟悉的6位密码。如有遗忘,持卡人本人可携带身份证及市民卡至苏州银行各网点柜面办理密码重置业务。
(2)劳动关系终止、转移及年度内身故发放流程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