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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惊台湾的八德乡灭门血案》聊聊国内那些可怕的大案要案(系列)

1956年12月12日清晨六时,三位家住桃园县八德乡的大溪中学女学生吕桂娥、邱元碧与吕丽霞,一起到兴丰路六号,找另一位同学叶亚丽(14岁,浙江松阳人)一起搭公路局巴士去上学。

 

1950年代八德乡还是个农村,在桃园十二乡镇中面积又最小,乡内没有中学,距离桃园县的南北两大城市桃园与中坜,搭公路局巴士都要十公里以上,反正一样都是路途遥远,所以乡里的学生也有去大溪就读的。

 

由于那段时间刚巧八德乡的公路在铺柏油,公路局巴士要改道,这四个初二的女生于是将上车搭车时间,提前到六点以免迟到。 

 

叶亚丽所住的这座黑瓦红砖平房,是由他父亲叶震(50岁)在1950年自己督工兴建,在八德乡来说可说是豪宅,庭院占地五百坪以上,室内面积也在五十坪以上,四周有三公尺以上的竹林及篱笆围墙,外有黑色大门,进屋前还有两道极厚的木门,每间窗户也都装有铁栏杆,离八德警察分驻所不到一百公尺左右。

 

加上叶震每周六下午回家,周一早上出门,都是由台北来的黑头轿车专程接送;而且叶家平常虽然无人来往,但遇喜寿佳日,从台北来的贺客都是有车阶级。

 

虽然叶震对邻居自称只是台北市南阳街景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的会计,但邻居们都心里有数,这位将家人藏在穷乡僻壤的神秘外省人,绝不是普通人物。 

 

这天清晨很奇怪,叶亚丽并没有像平日那样准时出现在家门前,三个小女生在门口叫了很大声,下女阿珠(本名邱玉,台湾桃园人,16岁)也不来应门,由于大门依然锁着,她们就公推家住最近的吕桂娥从竹篱笆缝隙看看,吕桂娥一看就吓得尖叫出来。

 

原来她看到客厅门口躺着一个人,应该就是阿珠(外省家庭不管女佣原来姓名为何,都改为较易呼唤的阿珠或阿花)。

 

三个小女生跑回吕桂娥家,跟吕妈妈说了后又跑到车站,坐车去大溪上学了。吕妈妈找了叶家对门七号的包太太和另一个邻居游太太,三人到叶家门口大喊叶太太,连喊了二十多声仍无动静,她们只好跑到八德分驻所报案。




由于屋主身分特殊,分驻所警员也不敢直接进入,于是先通知了乡长与乡民代表,大家才一起进门,果然屋内已全无活口,只剩五具尸体。

 

分驻所立即电告桃园警察局,这是国府迁台后,继1951年凤山郭令望灭门案后的第二起灭门血案了。两案都是屋主不在,而家属全死,郭宅灭门案始终无法侦破,民众也都怀疑,这一案大概又是如此吧!

 

省警务处长乐干立即率刑警总队队李葆初长驱车南下,会同当地军警宪在八德乡公所成立之临时指挥部,至深夜始返台北。

 

第二天下午再度前往视察,并公开宣布悬赏新台币一万元缉凶。这在当时已是天价,藉以宣示警方的破案决心。

 

乐干说得固然是正义凛然,但实际负责侦办的李葆初就头大了。

 

因为李葆初虽然是刑警总队长,但根本就不懂什么刑事侦查,他是军统局出身,一看就知道这是「自己人」的杰作。

 

因为这五名死者中,叶震的大老婆陈绮岚(47岁)身中九刀,俯卧客厅血泊中;小老婆谢如姬(33岁,户口上报的是户长叶震的表妹) 身中九锤十三刀,仰卧于其卧室床前;


儿子叶益群(2岁)则是被六锤砸碎脑袋,脑浆四溢;但女儿叶亚丽却是被童军皮带勒毙于床前,女佣邱玉则是被撕碎的花裙勒死于玄关。凶手若是为了劫财或寻仇,手上有刀就通通用刀杀了不是更快,为何还要这么麻烦,还要脱下死者身上的衣物去绞杀? 

 

办案的李葆初与苦主叶震都是军统局出身的,也都清楚这是两蒋特务灭门的标准作业流程。

 

灭门血案中凶手对处女不能见血,所以不用刀枪钝器,要用勒毙或闷死以留全尸,之前1949年9月7日,重庆戴公祠杨虎城灭门案里的九岁女童杨拯国;日后1974年4月26日,北投翠岭路查绥之灭门案里的十四岁女童严筱梅,都可见这种标准作业流程。

 

所以命案发生后第三天,12月15日中午,叶震竟将亲人遗体全送往台北市的极乐殡仪馆火化。

 

这么重大的命案,遗体是最重要的办案线索,就算不能冷冻保存,官方也该只准土葬;要这么急着火化证物,这就跟千岛湖事件里,浙江省政府的毁尸灭迹同样道理,背后当然有不能说的秘密。

 

据报案的邻居包太太说:「叶家六年前来此建屋居住,叶震本人及大太太虽然生活优裕,但从未摆出有钱人的架子,对邻居也很好,女儿或小孩生日,都会请附近小孩去他家吃面、分蛋糕,而且不分本省外省,邻居的婚丧喜庆,大大太都亲自前往。

 

二太太沉静寡言,应该识字不多,每天都在家踏缝纫机或种菜,与邻居较少来往。

 

下女阿珠大概是今年二月来的,做了十个多月。她的工作很轻松,全家的衣服都送到外面去洗,煮饭烧菜都是二太太在做,她只要照顾小孩就好。」当时离二二八事件不到十年,虽有族群冲突的可能,但叶家与邻居相处融洽,不可能出现这种仇杀。

 

至于财杀也不可能,因为大老婆房间里的财物都还在,小老婆手上甚至还戴着手表及戒指,凶手若是为财杀了这么多人,离开时不可能不带走这些财物。

 

一开始警方也询问屋主究竟有无其它财物损失,叶震只是推托没心情去清点。但案发后三周的12月29日,叶震第四次与警方去凶宅时,才向李葆初坦承,大老婆房内的沙发是他当年在上海定制的,特别搬来台湾,两边扶手是空心的,夹层里可放贵重物品。

 

他第一次到现场发现沙发已被凶手移动,但沙发内的特制机关,可能还未为凶手发觉。李葆初与叶震一起打开夹层,才发现里面每条十两重的黄金及包括四克拉钻戒的各式珠宝,全都安然无恙,更加排除了财杀的可能。

 

李葆初当然知道这是特务干的,可是他若往这方向去查,恐怕自己也要跟叶震一样家破人亡了,只好将「办案方向」很努力的锁定在财杀。

 

但那年头民营报纸不能报政治新闻,销路完全要靠社会新闻,因此他还来不及制止,各报记者就把「沙发藏金」的过程,巨细靡遗的报导出来,日后李葆初就算用「两蒋专属的科学办案」找出了凶手,也很难再安他一个财杀的罪名。

 

李葆初发现这样继续搞下去,只怕记者就要先戳破特务的黑盒子了,所以坚决否认有什么「沙发藏金」。更怪异的是苦主叶震快速火化家人的遗体后,竟然也不管案情发展,一个人跑去香港躲了起来,这案子从此变成「皇帝不急,急死太监」的「社会公案」了。 

 

既然是社会公案,当然是记者追得比警察认真。

 

当时八德乡境内没有任何旅馆,除了乡公所、国民学校、警察分驻所、农会、党部以外,根本没有象样点的房子。

 

刑警总队用卡车载运了六辆脚踏车与行军床、躺椅、棉被及藤椅等其它日用品来八德乡,划定乡公所会议室作为指挥中心;各报记者也骑着脚踏车载着棉被细软,向党部借了一间办公室,将办公桌拼成床铺,准备在这里长期抗战。

 

这时已经入冬,又整日阴雨连绵,衣服洗了也无法晒干;加上八德乡境内都还没装设自来水,居民饮食全靠井水,警察与记者无论食衣住行,无一不是麻烦。

 

大家水土不服又睡眠不足,很多人都病倒了,刑总法医杨日松建议指挥部要供应办案军警维他命丸,以免问题更加严重。

 

对办案军警与记者而言,住在八德乡是一大酷刑;但对贫困的乡民而言,却是「繁荣地方」的大功臣。


由于李葆初不敢向特务机关下手,案情悬宕数月,记者却像私家侦探,每天都要报导「进度」,因而招来全岛各地好奇的百姓,纷纷赶往血案现场观光。

 

每天汽车往来不绝,饭馆门庭若市,乡民告诉记者,此地自日治时代至今,从未有此「荣景」。加上警方为保持现场,只准许苦主移走五具尸体,其余对象均未移动,连客厅与大老婆房内的电灯也不熄灭,电力公司要派人进屋抄电表,但被警方所阻,只好依案发前一月凶宅的用电度数51度,以每度以0.69元计算,按月向苦主叶震催讨电费三十五元一角九分。凶宅终日灯火不灭,让观光景点更具特色。

 

由于凶案迟迟未破,记者又不敢报导苦主叶震的真实身分,只好瞎扯一些风花雪月的杂事。例如苦主年轻的小老婆谢如姬,原本报导说是叶家老太太的丫环,童年时就到了叶家,二战结束后,老太太因大媳妇陈绮岚肚皮不争气,抱孙心切才命叶震收为偏房。

 

但后来案情却又有新的发展,原来谢如姬并非只是叶震的姨太太,户口上也另有丈夫;其夫自1950年8月起,还在凶宅内同居两年。由于同居期间,谢如姬之夫与附近邻居不常往来,因此并非人人知情。

 

1952年他奉派赴美工作,谢如姬则仍留居凶宅。据说案发前三个月前他才返国,想为其妻办妥出境手续一同赴美,但在松山机场登机前,谢如姬又被被叶震拦下带回。

 

至于二岁男孩叶益群,查证后也确认并非谢如姬所生,而是收养自附近邻居的菜贩王家。由于王家原本就很贫穷,叶益群又是家中第九个男孩,在出生前王姓菜贩就因病去世,全家人靠一寡妇卖菜度日,根本无法照顾喂养,婴儿也瘦弱多病。

 

1954年6月,叶益群四个月大时,叶太太同情邻居的遭遇,决定收养并付给她一千元,还保证会好好养育,在反攻大陆以前,生母随时可来家里探望。

 

后来这个男孩在叶家人悉心养育下,长得又白又胖,叶震每周一回家,就要先抱抱这小男孩,附近邻居都说这小男孩八字太好,才能被这有钱的外省人收养,结果祸福难料,竟然跟着这一家惨死。

 

凶宅里五具尸体被苦主移去火化后血迹犹在,引来众多昆虫蚂蚁,还有叶太太生前所养的一只小猫。

 

案发后第四天警方再度勘验时,发现小猫蜷伏在客厅脚边,一位警员竟向小猫调侃说:'可怜啊!你的主人都被杀了,没人知道凶手是谁,在场的只有你,你该替她们伸冤吧!”


结果这只猫似乎听懂了,连叫带跑的到了小老婆谢如姬的床下,警员跟着小猫探头一看,竟然发现一把沾有血迹的木柄小刀;接着又跑到井边哀鸣,警员赶紧打捞,又捞到木柄铁锤一把,高统胶底写着“余”字的军鞋。

 

警员发现这两项重大线索后士气大振,可惜两天后再来凶宅勘验时,却赫然发现小猫已暴毙,肛门口尚留有猫粪,显然并非饿死。

 

警员见了之后也不禁起了寒颤,原来项目小组里也有特务,藉“杀猫警人”,要大家别轻举妄动,一切必须依“上意”办案。

 

其实只要介绍一下军统局的残酷斗争史,八德灭门案就能厘清案情了。

 

1927年北伐期间,老蒋设立了「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密查组」,这是明的特务机构;暗地里又在1932年成立「复兴社」,同年9月又合并改组为「军事委员会调查统计局」(军统),下辖二处,第一处负责党务,第二处则负责情报,直接向老蒋负责。

 

1938年8月抗战开始时该局重组,将第一处独立为「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调查统计局」(中统),而军统局则仍然交由戴笠负责,负责刺探情报与执行暗杀政敌的任务。二战结束时,军统登记有案的人员就多达4万5千余,可说是老蒋最重要的特务机关。

 

但狡兔死,走狗烹;无论再怎么忠诚的家犬,终究难逃此一定数。

 

1946年3月17日下午1时13分,戴笠乘坐专机年3月17日自青岛飞南京,在江宁县的岱山附近坠毁,机上17人无一幸免。空难原因坊间虽有传说是共党间谍所为,但若这是事实,对中共而言可说是大功一件,没理由戴笠死了一甲子,中国政府也不公布或表扬。

 

另一种说法则是军统局北平站长马汉三,受北平行辕主任李宗仁之命执行暗杀,但这种说法也很可笑。李宗仁统治华北,名义上马汉三受其指挥,实际上谁也知道那是老蒋派去监控李宗仁的特务。

 

其实戴笠的死因也不难推测,二战后陈诚执行老蒋的命令,拒绝收编满州国日式装备的六十万部队;而美军1945年在琉球堆置了庞大的军用物资,预备用来登陆日本本土,但两颗原子弹让日本提前宣布无条件投降,美军就将这些剩余物资移往青岛储存。

 

美国透过第七舰队司令柯克上将转告老蒋,想用这些物资装备改编六十万满州军为海军陆战队,由戴笠担任司令,老蒋表面虽然答应,但卧榻之上岂容家犬安睡?

 

一旦让戴笠在拥有特务后,又拥有美式装备的大军与美国支持,老蒋就将失去绝对操控的能力。所以当戴笠与柯克上将在青岛洽谈一开始,就被老蒋紧急召唤,冒着大雷雨搭飞机往南京时,兔死狗烹的结局提前上演了。

 

戴笠手下原有郑介民、毛人凤、唐纵与魏大铭四位助手,都是官居中将。但后两人接班无望,戴笠死后,唐纵转入警界,担任过内政部长与党部秘书长,最后出任驻韩大使;魏大铭精通密码,担任过国防部第二厅厅长,主管情报,最后被控贪污入狱。

 

军统局自戴笠死后,陷入郑介民与毛人凤两派的恶斗;粤籍特务和留苏学生支持郑,浙籍特务和训练班骨干则支持毛。

 

老蒋利用这一矛盾,分而治之;1946年8月,军事委员会改组成国防部时,军统局改名为国防部保密局,但执掌却一分为二,特务武装部分与军委会军令部二厅合并为国防部第二厅,由郑介民任厅长;秘密核心部分组成国防部保密局,由毛人凤任局长。

 

国共内战期间,毛人凤掌握了保密局,也就是原本军统局的核心人员与业务,还可直接操控遍布全国的各地站长,与郑介民相比可谓大获全胜。

 

但由于华北并非老蒋原本的地盘,尤其在北平,先是行辕主任李宗仁,后是剿匪总司令傅作义,都无法被老蒋信任;偏偏保密局华北地区的八百多个特务,在乔家才、马汉三等人串联下,成立了华北同志联谊会,日后侦办八德血案的刑总队长李葆初,原本也是联谊会会员,靠着他见风转舵,向毛人凤检举,毛人凤得以整肃此一组织,马汉三被枪决,乔家才靠着曾在老蒋下野时自愿拔阶跟随,得老蒋开恩,御批改判无期徒刑。

 

至于「检举人」李葆初因不堪同事指责,请调台湾保安司令部,没想到一年后战局逆转,李葆初由于来台较早,占了好缺,可说是因祸而福。 

 

1949年国府迁台后,老蒋决心将特务机构全数纳编小蒋手下;但毛人凤仗着自己盘根错节的特务势力,当然不甩太子爷,于是特务间狗咬狗的恶斗,从毛郑之争进入到毛蒋之争的新时代。


1951年7月,在美负责军购的小蒋表哥毛邦初,提领五千万美金躲到墨西哥,这笔钱对当时风雨飘摇的台湾来说,简直是天价,毛人凤赶紧把情报呈报老蒋,小蒋因而遭老蒋斥责,整编特务作业因而受挫。

 

但毛人凤却得意忘形,忘了人家终究是父子,家犬功劳再大,还是不及小犬的血浓于水。另一方面小蒋在受挫后,引进郑介民势力来对付毛人凤。


郑介民提议开办训练班,召训新生并复训保密局现有干部,美其名为「建立现代谍报体制,结束私人割据乱象」。

 

整顿毛人凤掌控已久的保密局,用想的很容易,要做却不简单,因为连老蒋都担心这么一来不只是药到病除,搞不好会药到命除,所以犹疑不决。

 

结果这时毛人凤的手下爱将杜长城,竟然异想天开,打算绑架小蒋,被小蒋人赃俱获。老蒋震怒而御批「一律枪决」,杜长城及毛人凤另一亲信胡凌影成了枪下亡魂,老蒋对毛人凤从此也不再信任,放手让小蒋君临特务系统,成了台湾白色恐怖时期大家闻之丧胆的特务头子。

 

1955年老蒋接受小蒋的特务改革案,将保密局改组为国防部情报局,只搜集情报,不再肃谍与保安。毛人凤虽为首任局长,官拜上将,但已无掌控特务的实权。

 

坊间传言八德灭门案与军统局的残酷恶斗有关,特务头子之一魏大铭在回忆录里,甚至明白指出苦主叶震曾任军统局的总务科长,官位虽不高,但权力却很大。

 

因为军统局的经费,除老蒋御批的以外,特务们对汉奸匪谍政敌等的抄家、全国各地文武官员的贿络,甚至军队撤守大都市前,武装特务趁乱打劫银行或官府的成果,都成了戴笠的「小金库」。

 

戴笠暴毙后,叶震私吞了这一大笔钱,对外却大呼冤枉,坚称我们戴先生「为官清廉」,怎么会有什么「小金库」?军统局里特务盛传,叶震害得戴笠在老家的妻儿三餐不继,但大家却敢怒不敢言;因为毛郑恶斗时,叶震带「金」投靠,又成了毛人凤的心腹。

 

来台后特务系统改为毛蒋恶斗,毛人凤失势之后,性命依旧难保。

 

1956年12月11日深夜,他因心脏病猝逝。很奇怪,三年后的同一天,1959年12月11日,郑介民也是这样暴毙的。不过那些特务头子们谁死谁活,我们小老百姓可以不管;


但毛人凤是在深夜暴毙,外界都还未闻死讯,叶震一家的无辜老小,尤其是最无辜的女仆,就在同时被特务的「家法」灭门,而且该刺的用刺,该绞的用绞,有条不紊,执法森严。

 

由于灭门案的手段太过残忍,社会舆论强烈要求警方破案,负责侦办的李葆初,自己在军情局里也是树敌甚多,怎敢去向军情局「要人」?只好在八德「就地取材,科学办案」,接下来更难堪的闹剧也就上演了。 

 

半年之后,报纸也将本案列为悬案,长驻八德的刑警与记者也都陆续归建台北。

 

可是到了1957年5月24日,刘自然事件引发民众反美,小蒋发动特务冒充暴民,借机冲入美国大使馆劫掠机密情报,老蒋不堪美方严重抗议,将省警务处长乐干打为替死鬼,26日免职改调国安局设计委员。

 

乐干不满两蒋父子这么恶搞,竟在下台前召开记者会,宣告侦破八德灭门案。乐干这么做固然是兑现了任内必定破案的承诺,但凶嫌姓名与作案动机却一字不提,接任的省警务处长郭永就难堪了。


要警方用「科学办案」,随便交几个凶手出来很容易,但要解释犯案动机就很难自圆其说了,郭永只好极力否认,坚称本案依然还在「积极侦办中」。

 

乐干意外离职前的一记回马枪,让两蒋慌了手脚,接下来不但媒体痛批警方无能,民间更是流言耳语,直指这是小蒋为了抢夺特务主导权而杀了毛人凤,并放任军情局以「家法」制裁叶震全家,藉以在特务圈子里立威。这种传言越传越广,两蒋也耐不住了。

 

三个月后,郭永在8月20日忽然于警务处二楼举行记者招待会,宣布八德灭门案这次是“真的”破了,刑警总队已扣押穆万森(37岁,河北人)、袁中古(27岁,山东人)、吴整墙(28岁,湖北人)、周金荣(26岁,山东人)、王洪吉(28岁,江苏人)、周平(25岁,山东人)与秦同余(25岁,江苏人)七名嫌犯。

 

但郭永的说明比乐干三个月前说的更荒谬,因为他说但现在七名嫌犯仅剩下六名在押,因为秦同余已在6月6日深夜2时,因气喘病发,暴毙于刑警总队拘留所中。

 

郭永的说明让舆论更加哗然,因为警方唯一的物证,就是借着小猫带路,自井中捞到写着「余」字的那只胶鞋,足以指控秦同余有可能涉案。

 

但现在秦同余却死了,偏偏一军团检察官李幻、书记官王亚雄,会同法医叶昭渠验尸后,又将死因定为「自家中毒,休克致死」,到底是气喘还是中毒还没搞清楚,尸体就已葬于台北市内埔第七公墓了。

 

如果秦同余不是被刑求致死,剩下唯一的可能,就是被特务在狱中杀人灭口了。由于六名被告中仅有穆万森是被军方免役的平民身分,其它五人都被关押在军方监狱里,所以记者要得知本案详情与进度,只能从三级法院对穆万森的审理与宣判下手了。

 

穆万森生于1920年,祖籍河北省东光县,1942年毕业于华北大学文学专修科,随军来台后被编在第一军团政治部任上尉副官,1955年10月间因私藏手枪,经军法机关以公共危险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1956年8月改服劳役,派任龙岗军中乐园管理员,11月与姘妇林爱凤在中坜镇新街庙前十五号同居。

 

警方指控穆万森见叶家富裕,就以替军中长官复仇为名,承诺以六万元报酬为饵,诱惑第三军驾训队一兵吴整墙、上士助教袁中古、上士技士周金荣、中士周平、通信下士王洪吉与二兵秦同余,于假日前一晚共同下手行凶,因为他知道叶震每星期六必然回家。

 

穆万森原本是打算趁这六人杀光全家离开后,他一人再进去洗劫。偏偏阴错阳差,军中休假是周三,六个军人误以为是要在周二晚间下手,穆万森则认为是在周六晚间,以致叶家被灭门后,穆万森来不及借到车辆赶往八德洗劫,所以才有不在场证据。 

 

两蒋时代的司法正义就跟鬼一样,相信有的人很多,见过的人却很少。

 

其实早在案发后第三天,刑总队长李葆初知道军情局不可能交出凶手后,就逮捕了当地素行不良的穆万森来要「科学办案」,打算尽快「破案」。偏偏穆万森是逊清旗军后裔,精通国术、身强体健,而且知道一旦熬不住认了,绝对有死无活;


因此无论受尽什么酷刑,仍坚持咬牙不认,加上又有明确的不在场证据,八天后李葆初只好放弃了,将他以流氓提报保安司令部,转送板桥职业训导总队管训;由于穆万森原本是上尉军官,到了总队的第二天,又被派任为小组长,生活还算惬意。

 

偏偏好景不常,一年后的12月7日,袁中古、王洪吉与秦同余三人,在台北万华私娼寮嫖妓时,因节数计算问题与老鸨争执,动武后鸨母吃亏,就向警局报案,袁中古因此遭第三军看守所以白嫖罪收押。

 

但袁中古在牢中想充老大,就对室友铁占方吹牛说:「八德案就是我们兄弟干的。」铁占方向所方检举,刑警总队得知后立刻借提袁中古,在「科学办案」下,他先供出一起嫖妓的王洪吉与秦同余两人,刑警仍不满,又招出吴整墙、周金荣与周平三人,最后又照警方指示,招出了幕后主嫌穆万森。

 

秦同余因井中胶鞋上的「余」字而受刑最多,竟然竟然暴毙;袁中古也因最先被捕,受刑过多而休克,送洪外科急救而保住一命。穆万森被这几名共犯一咬,又被送回刑总受尽酷刑了。

 

省警务处长郭永在记者会中强调:“袁中古供认曾在山东沂蒙山区接受共匪训练,并为匪工作,来台后因本省保防工作严密,数年来不敢活动,与穆万森结识后,知道穆万森是青帮大哥,想利用青帮发展组织,妄图扰乱本省治安,因而制造此一惨案。

 

今后当记取此次经验与教训,督饬所属加倍努力以尽保护民众生命财产安全之职责,唯盼各界人士,对于匪谍及莠民之非法活动,多加注意防范,随时向治安机关检举,加强警民合作,则任何不法之徒,必均难逃法网。”

 

总之,千错万错都是共匪的错,穆万森除了杀人劫财,再被警方冠上个匪谍的罪名,想要不死也难了。

 

1958年5月23日新竹地院张准推事宣判:「穆万森共同强劫而故意杀人,处死刑,褫夺公权终身。」媒体也都以为八德灭门案即将告一段落了,不料峰回路转,穆万森因不服新竹地院的判决而上诉,被押解来台北,经台湾高等法院刑庭谕命收押候审,但台北律师公会依平民法律扶助实施办法,指派富伯平、李公权与梁肃戎三位义务律师为穆万森辩护。

 

庭长陈思永与推事刘鸿儒、陈钟在6月19日传讯穆万森时,他当庭伸出两手,十个指甲全被刑警拔除;又拉起裤管,展示烙铁烧烂的肌肤。

 

穆万森还要继续脱掉上衣时,庭长陈思永已不忍目睹,谕令传唤传讯中山北路二段建新医院的陈纂地医师到庭作证。

 

传讯了将近半年,到了1958年12月8日,陈纂地医师才配合出庭作证,他只承认曾为穆万森治疗过心脏衰弱、营养不良、感冒等症状。

 

庭上再问他是否看过穆万森的外伤?陈医师说没有。庭上令穆万森与其对质,穆万森哀求他说:「陈医师,你要讲良心话,我是到你那里疗伤的。」穆万森还当庭形容医院里的装潢设施。

 

庭上又问陈医师究竟是否曾为穆治过外伤?陈医师考虑了很久,才勉强答:「好像曾为他涂过两次红药水,都是涂在手指部,但不知为何会破皮。」陈医师坚持因时间太久了,他已记忆不清。但他为穆万森看诊十一次,每次都有诊断书可稽,他已将诊断书呈庭作证。

 

穆万森是否涉案,其实明眼人一看就知,因为法官对对三位律师提出的各种疑点都不闻不问,只以警方提供的口供笔录做唯一证据。富伯平与李公权老于世故,知道这与两蒋有关,已有放弃之意,但在这里就不得不敬佩这位东北硬汉梁肃戎。

 

台湾有个笑话说:「保险公司三不保,天灾不保、地震不保、晚节不早。」梁肃戎晚年因坚持法统而不肯退职,被舆论讥为老贼,但年轻时的梁肃戎就可爱多了。因为他年轻时曾担任满州国检察官,被日本特务机关迫害,幸运得以死里逃生。

 

梁肃戎对本案的立场,不因顾忌两蒋而松动,坚持要求法庭明文记录对答,并调出最早的现场调查卷宗,在媒体一一公布后,高院法官终于鼓起道德勇气,8月24日宣布:「原判决撤销,穆万森无罪」。

 

二审宣判无罪后,穆万森获得交保,媒体大肆报导,这在台湾司法史上堪称「奇迹」。9月25日,检察官聂振勋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诉,立委周杰人也对刑警的刑求致死秦余同向行政院提出质询,但行政院却书面答复:「经查似难谓刑警有用刑取供情事」。

 

1959年12月25日,最高法院撤销高院判决,发回台湾高等法院更审。1961年1月12日,高院刑庭庭长章粹吾、推事陈继平、徐军开合议庭宣判:「原判决撤销,穆万森无罪,有关原告叶震提出要求穆万森赔偿十二万余元之附带民事赔偿部份,亦经裁定驳回。」台湾高检处检察官于收到本案的判决书后,倘不再上诉,则本案便告确定。

 

穆万森自两蒋特务罗织的鬼门关前走了一回后,理应更谨言慎行才是。

 

无奈狼行天下吃肉,狗行天下吃屎,穆万森1959年8月24日保释出来后,因无正业,靠赌为生,1960年4月间巧遇之前随军驻防中坜时,结识的西湖歌厅歌女依铭(本名吕翠华,原籍安徽芜湖,1931年生),旋即在南机场附近租屋同居。

 

依铭14岁时就在南京秦淮河畔卖淫,18岁来台后,在高雄市荣耀公共茶室重操旧业,1952年与警员葛志铭结婚,三年后仳离,然后就在凤山、中坜等地鬻歌伴舞。

 

后来在高雄市四维歌厅演唱时,与海军士官季智雄结婚,收养一女,取名季明丽,乳名小铭,至1959年5月,又与季智雄离婚,北上基隆海军联谊社卖唱,与海军中尉港务官董作义在基隆市信六路28号同居。

 

依铭终日沉迷于赌博,负债櫐累,家中衣物典当一空,与董作义常有争执,于是改与穆万森同居。但依铭发现穆万森收入不稳,又回基隆卖唱,穆万森极度不满,5月22日竟预怀尖刀,远赴基隆海军联谊社,在大庭广众下杀伤董作义及依铭,且于依铭挣扎离开后,又猛戳胸腹十二刀致死。

 

穆万森这么一搞,等于替两蒋解决了个大难题,八德灭门案到底是谁做的也没人关心了,司法机关速审速决,6月20日台北地检处提起公诉,7月19日台北地院初审判死刑,12月21日高等法院维持原判,1962年5月17日最高法院将穆万森上诉驭回,死刑定谳。

 

高院也赶在5月31日更审终结八德灭门案,并当庭宣判穆万森无罪,高检处承办检察官杜世珍于舍弃上诉。

 

于是在6月7日凌晨六时,穆万森因杀害依铭案被枪决于台北看守所刑场。

 

轰动一时的八德灭门案,在穆万森被枪决后,警方也就视为自动结案了。至于八德乡兴丰路六号的凶宅,是由苦主叶震1950年10月向地主刘天寿租地自建,本来租约是言明,房子于十年后连同地皮,一起无条件归还还地主,而十年居住期内,叶震也不必付地租。

 

但灭门案在警方宣布「破案」时,距离满期尚有三年,叶震就愿意放弃剩余的居住权利,提早将凶宅还给地主。

 

但这栋房子已无人敢住,卖也卖不掉,租也租不出,拆也要花钱,连凶宅附近的邻居也纷纷搬走。最后是苗栗来的神召会美籍女传教士桂笃能,收买这栋房子及地皮当教堂。

 

说也奇怪,当教会决定要买下这屋子,屋内自凶案发生就一直亮着的灯泡,才终于烧坏而自行熄灭,八德灭门案也就逐渐消失在台湾人的记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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