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不需要理由吗?曾有个案子,一个男子见一个女子觉得很是漂亮,就觉得人家是离异女子,自我判断称女子需要男性的关怀,就想要强奸。而他压根没想留活口,他觉得如果女子不同意就杀了事,如果同意了之后更不能留,还是得杀了,因为寡妇门前是非多!不得不说什么狗屁逻辑!
案子发生在1994年的呼玛县,一天刁福斌去姐姐家走亲戚,吃饱喝足之后便在阳台张望,这时他看见女子葛某骑车从楼下经过,当时就觉得很漂亮,很有味道。随即他就去楼下打听葛某家住在哪里,当天夜里色胆包天的他就翻进来葛某的院子里,当时葛某正在做饭,看见他吓了一跳。
当即刁福斌就称想要和葛某亲热,并出言侮辱她。当即葛某就表示他算什么东西!想要报警,可是早就说了对方不答应就杀了的刁福斌,拿起菜刀砍死了葛某。这时却被葛某11岁的女儿看见了,吓得不知所措的她不知道跑,刁福斌就将这个小女孩性侵后割了脖子,之后淡定的清洗完现场,伪造成抢劫杀人的现场走了。
之后他害怕自己会被查出来,决定再犯个案把自己弄进监狱。所以他猥亵了自己的大嫂,然后成功的把自己送进了看守所。出狱之后,1996年,他在一家木材厂打工的时候,觉得老板小瞧他,就半夜潜入老板家里想要报复,但是刚巧老板不在家,所以刁福斌顺手杀害了老板的妻子张某,然后将她扔进地窖后,放火烧了房子。而这次又没有抓到他。
之后在1998年的时候,刁福斌在广州的一家小卖店买东西的时候,赊烟酒被老板拒绝之后,觉得老板歧视外地人,所以半夜潜入老板家里将夫妻二人杀害。同年,警方在地窖里发现一具尸骨,证实是张某的时候,警方才开始怀疑刁福斌,但是那时候刁福斌早已经小时的无踪迹了!
但是由于当年的办案技术有限,而且也精心的打扫过现场,这些案件一直被搁置。直到21年后,办案技术已经非常成熟的时候,警方经过DNA库的对比后,在广州将其抓获。2017年刁福斌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而在记者采访的时候,他表示:刚开始睡觉的时候不踏实,但是杀的多了,就觉得没有感觉了。那些无辜的人只能说他们倒霉,遇到了我!
自我感觉这个恶魔内心就是扭曲的,他是自卑的,犯罪后不知悔改更可怕!麻烦大家帮帮忙,给小编点点关注点点赞吧,谢谢大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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