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月十一,汉族传统农历节日之一。此日是岳父宴请子婿的日子。初九庆祝天公生剩下的食物,除了在初十吃了一天外,还剩下很多,所以娘家不必再破费,就利用这些剩下的美食招待女婿及女儿,汉族民歌称为十一请子婿。
请子婿
民间流传一首民谣:“谁家窈窕女,宜室又宜家,今才‘子婿日’,明又‘归宁’期。十一请女婿,十二倒去觅,十四结灯棚,十五上元丸……”
这首民谣说的是,正月十一为“子婿日”,女婿来了,贵为“娇客”上门;正月十二,又逢出嫁女儿归宁。过年期间出嫁女儿与娘家往来之频繁,可以看出,出嫁的女儿并非泼出去的水,依然是父母的掌上明珠。
炮龙节
有的地方还要举行“炮龙节”的活动。俗话说“炮震千山醒,龙腾百业兴”,说的就是独具特色、隆重、热烈的传统节日——炮龙节,正月十一晚举行舞龙活动,舞龙时要以燃放鞭炮助兴,故称舞炮龙。它具有鲜明的地方民俗色彩,被誉为“东方狂欢节”,堪称 “中华一绝”,已列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吃灯酒
正月十一还有一个习俗叫“吃灯酒”。吃灯酒是人们欢度“炮龙节”的一个重要传统习俗。“灯盏花开欢盛世,酒香人醉乐绵绵”,这是古人赞颂灯酒节的诗句,描绘了太平盛世喜庆丰年的美好景象。灯酒本是“丁酒”,是一年来“添丁”的人家,为了表示庆贺,献出好菜、好酒,宴请邻居街坊共同庆祝,同时希望来参加的各家各户也人丁兴旺,来年喜得贵子,事业兴旺发达。现在吃灯酒,则是人们共同出资,“丁酒”仍是原来的“丁酒”,可是赋予了灯酒会时,人们联络感情,规划创造美好未来等更多新意。
正月十一禁忌
1.忌遇殡葬
有的地方习俗正月里忌遇殡葬事。遇之则以为不吉,主此年内有灾祸降临。
但有的地方以遇殡事为吉利的,盖因“棺”与“官”谐音,“材”与“财”谐音,有“口彩”可讨,主“升官”“发财”。
2.丧家忌拜年
家有丧事,三年服丧期间,过年的一切行事都要取消。最忌讳的就是到别家去拜年,别人也尽量在正月里不到丧家去,不得已要来往时,不进屋内,而是站在门外说话。
3.忌吵架、骂人
正月里忌吵架、骂人。旧时民俗以为正月里吵架会败兴一年,骂人会带来凶祸。
4.忌请医生
旧时,正月里忌请医生看病,认为此兆一年到头都要生病。
5.忌宿娘家
旧时,正月里新媳妇忌在娘家过夜。回娘家时,晚上必须赶回夫家。俗语云:“正月不空房”。直到二月二日(土地神诞辰)后方可解禁。
6.忌迁居、忌更换、洗涤衣被
7.忌剃头
旧时正月里忌讳剃头。俗说剃头死舅。此为误传,应做“思旧”之解,是人们对过去一年的一种追思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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